药物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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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药后产生与用药目的不相符的并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不良反应(adverse reactions to drug, 简称ADR)。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side effects)、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变态反应(allergic reaction)、后遗效应(after effect)、继发效应(secondary effect)、特异质反应(idiosyncratic reaction)及“三致”(致癌carcinogenesis、致畸teratogenesis、致突变mutagenesis)作用。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特性所引起的,任何药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一般是可预知的,但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则是难以恢复的。

药物不良反应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其特定的发生条件是按正常剂量与正常用法用药,在内容上排除了因药物滥用、超量误用、不按规定方法使用药品及质量问题等情况所引起的反应。

几乎所有的药物都可引起不良反应,只是反应的程度和发生率不同。随着药品种类日益增多,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逐年增加。药物不良反应有时也可引起药源性疾病,除少数人自服药物外,药物不良反应主要由医生给药所引起,所以有些药源性疾病也属医源性疾病。虽然有些药物不良反应较难避免,但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临床用药不合理所致,如阿司匹林是公认的比较安全的常用药物,但久服可引起胃肠道出血,诱发胃溃疡,使胃溃疡恶化,导致溃疡出血穿孔,长期服用还可引起缺铁性贫血,少数病人可引起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目录

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的反遗反应

指停药后的生物效应,例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次日的宿醉现象,停药后可消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耳蜗神经损害很难恢复,可成为永久性耳聋过敏反应药物刺激机体而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药物在体内与高分子载体蛋白结合形成抗原,刺激机体产生抗体,药物再次进入机体发生抗原抗体反应导致过敏反应性疾病。  

特异质反应

少数人用药之后,会发生于药理作用无关的反应。多数是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比如缺乏某种药物代谢酶所形成依赖性喉,断药后体内不能维持正常生理机能,出现戒断综合征,有时很严重,可发生惊厥,甚至死亡。  

药物的致畸作用

妊娠期内,特别是头三个月胎儿器官形成期,此时某些药物可作用于胎儿而形成先天畸形。  

药物的致癌作用

具有致癌作用的药物称致癌因子,不少化学药品属于此类物质。  

药物的致突变作用

遗传因子DNA的构成发生突然变异染色体异常,可引起此变异的因子称变异原。短时间内变异原通过机体内因起作用,发生显著的生物学变异,如畸胎或肿瘤的生成。  

如何看待药品不良反应

“是药三分毒”,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上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生活中很多患者被说明书中一长串的药品不良反应清单吓坏了,觉得“自己哪里是在治病啊,分明是在自杀嘛”,于是乎就专门对比找那种药的说明书不良反应写得少才敢用。其实药品的不良反应的发生与患者的身体状况、年龄、遗传因素、生活习惯等等多种因素有关,它本身是在实践中积累出来的用药经验的一部分,现在大部分不良反应详细的药品其实都有长久的临床实践支撑,或者有相应的文献或者病例报道支持。而说明书作为法定文件,提供完整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尽到告知义务是其基本功能。所以,既然没有药物是绝对安全的,没有写不良反应信息不等于没有不良反应发生,那么对于临床医生和药师来说,一般就更加信任哪些有详尽不良反应信息厂家的药品说明书,因为详尽的信息反而给临床治疗的安全性加了一道锁。所以那种把脑袋扎到沙子里埋起来的鸵鸟做法是不可取的。另外,大部分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不影响治疗和您的安全的,只需要加强观察即可,同时不良反应也并非每个人都会发生,而且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几率简直比你中彩票还要难。

无论是在医疗实践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给准妈妈和新妈妈们用药都是相当谨慎的。说明书中一般会有一个简单的说明,比如“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等等,一般来说,药品上市前的试验是没有关于孕产妇的数据的,大部分说明书中提到的信息或者是来自于之后的临床报道,或者是来自于动物实验的推测,但本着对妈妈和孩子都负责的态度,建议您如果遇到这种问题,一定要去咨询专业医生,再进行治疗,切忌自作主张。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原因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药物种类繁多,用药途径不同,体质又因人而异。因此,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也是复杂的。

(1)药物方面的原因:

1)药理作用:很多药物在应用一段时间后,由于其药理作用,可导致一些不良反应, 例如,长期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能使毛细血管变性出血,以致皮肤、粘膜出现瘀点瘀斑,同时出现类肾腺上皮功能亢进症。

2)药物的杂质:药物生产中可能混入微量高分子杂质,亦常渗入赋形剂等,如胶囊的染料常会引起固定性皮疹青霉素过敏反应是因制品中含微量青霉素烯酸、青霉素噻唑酸及青霉素聚合物等物质引起的。

3)药物的污染:由于生产或保管不当,使药物污染,常可引起严重反应。

4)药物的剂量:用药量过大,可发生中毒反应,甚至死亡。

5)剂型的影响:同一药物剂型不同。由于制造工艺和用药方法的不同,往往影响药物的吸收与血中药的浓度,亦即生物利用度有所不同,如不注意掌握,即会引起不良反应。

6)药物的质量问题:同一组成的药物,可因厂家不同,制剂技术差别、杂质的除去率不同,而影响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如冠心平中的不纯物对氯苯酚则是发生皮炎的原因。氨苄青霉素中的蛋白质则是发生药疹的原因等。

(2)机体方面的原因:

1)种族差别:在人类白色与有色人种之间对药的感受也有相当的差别。甲基多巴所诱发的溶血性贫血在不同种族间的发生率是不同的。如进行直接抗球蛋白试验时,服用此药的高加索人则15%出现阳性,而服用此药的印第安人和非洲人以及中国人都未发生阳性。解热消炎剂异丁苯酸在英国则多出现损伤,而在日本则比较少见等。

2)性别:在药物性皮炎中,男性发病者多于女性,其比率约为3:2。西咪替丁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保泰松氯霉素导致的粒细胞缺乏症,妇妇女比男性高3倍,氯霉素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则为2倍。据Hurtwity报告:不良反应男性发生率占7.3%(50/682),女性则为14.2%(68/478)。

3)年龄:老年人、少年、儿童对药物反应与成年人不同,例如青霉素,成年人的半衰期为0.55小时,而老年人则为1小时,老年人由于血浆蛋白浓度减少,与药物结合能力也降低,如苯妥英钠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较45岁以下的人低26%,小儿对中枢抑制药,影响水盐代谢酸碱平衡的药物均较敏感。一般地说,乳幼儿较成人易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有:药物代谢速度较成人慢,肾排泄较差,作用点上药物作用的感受性较高,且易进入人脑内等。据统计,不良反应发生率,60岁以下者为6.3%1(42/667),而60岁以上者为5.4%(76/493),老年人使用洋地黄利血平等尤应注意。

4)个体差异:不同个体对同一剂量的相同药物有不同反应,这是正常的“生物学差异”现象。例如,对水杨酸钠的不良反应就是个体差异。300例男性病人用水杨酸钠治疗,约有2/3的病人在总量为6.5~13.0g时发生不良反应,但在总量仅为3.25g时,已有不数病人出现反应,也有个别病人在总量达30.0g左右时才出现反应,引起反应的剂量在不同个体中相差可达10倍。有时,个体差异也影响到药物作用的性质,例如巴比妥类药物在一般催眠剂量时,对大多数人可产生催眠作用,但对个别人不但不催眠甚至引起焦躁不安、不能入睡。吗啡也有类似情况,对个别人不表现抑制作用,而是兴奋作用。前述之过敏反应和特异质即是个体差异的表现。

5)病理状态:病理状态能影响机体各种功能,因而也能影响药物作用。例如腹泻时,口服药的吸收差,作用小。肝肾功能减退时,可以显著延或加强许多药物的作用,甚至引起中毒。

6)血型:据报告,女性口服避孕药引起血栓症,A型较O型者多。

7)营养状态:饮食的不平衡亦可影响药物的作用,如异烟肼引起的神经损伤,当处于维生素B6缺乏状态时则较正常情况更严重。对缺乏烟酸饲养的动物,当用硫喷妥钠麻酔时,作用增强。

3)给药方法的影响:

1)误用、滥用、医护药人员处方配伍不当,病人滥用药物等均可发生不良反应。

2)用药途径:给药途径不同,关系到药的吸收、分布,也影响药物发挥作用的快慢强弱及持续时间,例如静脉直接进入血液循环,立即发生效应,较易发生不良反应,口服刺激性药物可引起恶心呕吐等。

(4)用药持续时间长期用药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发生蓄积作用而中毒。

(5)药物相互作用联合用药不当,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亦随之增高,据报告5种药并用的发生率为4.2%,6~10种为7.4%,11~15种为24.2%,16~20种为40%,21种以上达45%。

(6)减药或停药:减药或停药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例如治疗严重皮疹,汉停用糖皮质激素或减药过速时,会产生反跳现象。

许多因素可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如联合用药、年龄、怀孕、某些疾病、遗传因素

. 多药联合应用

多药并用易引起不良反应,不良反应的严重性与药品种类数无比例关系,饮酒同时服药可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医生或药剂师应了解病人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危险。

. 年龄

婴幼儿由于代谢功能不健全更易出现不良反应。例如,新生儿不能代谢和排除氯霉素而引起致命的灰婴综合征四环素婴儿应用时可沉积在牙齿造成永久性四环素牙;15岁以下儿童用阿司匹林易引起Reye综合征

老年人用药较多也易出现不良反应,肾功能随年龄增大而减弱,加之营养不良脱水,老年人用药易出现头痛、头昏、共济失调、易摔倒而骨折,许多抗组胺药、催眠药抗焦虑药抗抑郁药易引起这些症状

. 怀孕

许多药物可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因而孕妇应尽量不用药,特别是妊娠头三个月,用药时应监护,酒精尼古丁可卡因海洛因等对孕妇及胎儿也有很大的影响。

. 其他因素

疾病可以改变药物吸收、代谢、排泄和机体对药物的反应。遗传可使某些人对一些药物特别敏感而致不良反应,精神-躯体相互作用也可能有影响,但很多方面目前还不甚明了。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是比较复杂的,归纳可分为甲型和乙型两大类,前者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一般与药物剂量有关,其在人群中的发生率虽高,但死亡率低。后者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通常很难预测,常规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虽然其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现分述如下:

(1)甲型不良反应(量变型异常)的发生机理:

1)药代动力学方面原因:

①药物的吸收:大多数药物口服后,主要在小肠被吸收,药物分子通过巨大的小肠粘膜表面和血液循环,弥散和穿透小肠细胞脂蛋白膜而进入血液。非脂溶性药物的吸收不完全,个体差异大,如胍乙啶在治疗高血压时的剂量范围,可为10~100mg/d,因为它在小肠的吸收很不规则,可从3%~27%不等。虽说药物到达循环量与口服的剂量有关。但也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药物的制剂、药物的相互作用、胃肠道蠕动、胃肠道粘膜的吸收能力及首过消除(first psaa elimination)等。

②药物的分布:药物在循环中分布的量和范围取决于局部血液量和药物穿透细胞膜的难易。心排出量对药物分布和组织灌注速率也起决定作用。例如经肝代谢的利多卡因,主要受肝血流的影响,当心衰、出血或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时,由于肝血流量减少,利于卡因的消除率也降低。

③药物血浆蛋白的结合:循环中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的多少,对药效有重要影响。药物如与血浆蛋白结合减少,则可增加游离的药物浓度,使药效增强,以致产生甲型不良反应。

④药物与组织结合:药物与组织结合是引起甲型不良反应的原因之一,例如氯喹黑色素有高度亲和力,因此药物可高浓度蓄积在含黑色素的眼组织中,引起视网膜变性

肾脏排泄:婴儿、老个、低血容量休克及肾脏病患者,由于肾小球过滤减少,主要经肾排泄的药物则易产生甲型不良反应,其中尤以地高辛、氨基甙类抗生素多粘菌素毒性大,须特别注意。

⑥药物的生物转化:药物主要在肝内分两阶段进行代谢:第一阶段主要氧化、还原或水解;第二阶段则在第一阶段基础上进行葡萄糖醛酸化,乙酰化及甲基化等。氧化作用主要在肝细胞内质网中经肝细胞微粒体氧化酶进行。许多药物如口服抗凝剂、酚噻嗪等都经过氧化作用而代谢的。药物的氧化速率主要取决于基因遗传,个体之间有很大差异。例如每天给予苯妥英钠300mg,药物血浓度范围可为4μg/ml~40μg/ml。当血浆浓度超过20μg/ml时,即可产生甲型不良反应。有些药物如巴妥类、苯妥英钠、保泰松、强力霉素等能诱导另一些药物的氧化作用,从而使药物代谢加速。例如巴比妥类与抗凝剂合用,可使抗凝作用减弱甚至消失。另一些药物可抑制肝微粒体酶的氧化作用,因而可导致某些经肝氧化代谢的药物产生甲型不良反应。乙醇儿茶酚胺类(如去甲肾上腺素、酪胺和苯乙胺等)经肝微粒体氧化,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异丙烟肼和苯环丙胺等)可抑制微粒体酶合成,使上述药物的氧化作用减弱,从而使在肝内由单胺氧化酶进行首次消除代谢的药物(如酪胺)蓄积而出现严重甲型良反应。乙酰化是许多药物在体内灭活的重要代谢途径(如磺胺类、异烟肼和肼苯哒嗪等)。乙酰化可表现为快型和慢型两种。快型乙酰化属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慢性乙酰化者,可能体内缺乏乙酰化酶,因此消除乙酰化药物的速度比一般人缓慢,容易引起甲型不良反应。

2)由于靶器官敏感性增强,许多甲型不良反应,系由于药代动力学机制所引起,但也有一些由于靶器官敏感性增强所致,少数则来自这两种原因的综合。神经递质激素和某些维生素等,主要通过与特异受体结合而发挥其药理作用。个体间的受体不但不数量上的不同,而且受体的敏感性也可受其它药物的影响,例如乙诺酮本身并不具有抗凝作用,但当与抗凝药华法令合用时,则可加强后者的抗凝作用而出现甲型不良反应,主要是乙诺酮能增加华法令对肝脏受体部位的亲和力所致。

 (2)乙型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

1)药物的因素:包括药物有效成份的分解产物、添加剂、增溶剂稳定剂着色剂、赋型剂、化学合成中产生的杂质等,均可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如四环素贮存过程中的降解产物,即可引起范可尼氏综合征。

2)病人的因素:由于病人本身原因而引起的乙型不良反应,主要与病人的特异性遗传素质有关。如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遗传性高铁血红蛋白症、血卟啉症、氯霉素诱发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高热周期性麻痹以及口服避孕药引起的胆汁郁积性黄疸等。因病人因素而引起的乙型不良反应也涉及到免疫学、致癌及致畸等方面。

①免疫学方面:大多数药物过敏性反应可归类为乙型不良反应。包括Ⅰ型(过敏性休克型)、Ⅱ型(溶细胞型或细胞毒型)、Ⅲ型(局部炎症坏死反应)以及Ⅳ型(迟缓型细胞反应)。

致癌作用:不少药物能诱发癌症

3)致畸作用:不少药物有致畸作用。反应停事件就是一起严重的不良反应。

4)致突变作用:如前述,有些化学物质可能为变异源。  

药物不良反应的症状

目前没有统一标准来描述或测定药物不良反应的严重性。大多数药物口服可致胃肠道功能失调,食欲不振、恶心、腹胀便秘或腹泻等在所有不良反应中占很大比例。

医生通常把胃肠功能失调、头痛、疲倦、不明原因的肌肉痛、不适感以及睡眠的改变认为是较轻的反应不引起重视,但是这些反应是真正值得注意的。

中度反应包括焦虑、不安、烦躁,此外还有皮疹(特别是广泛和持久性的)、视觉障碍(尤其是屈光不正患者)、肌肉震颤、排尿困难(老年男性多见)、精神或心理的改变和某些血液成分(脂肪、脂质)的改变。轻、中度不良反应如无其他合适替代药物可暂时不特别处理,但医生应重新考虑用药剂量,给药次数,服药时间(饭前或饭后等),能否用其他药物缓解等(如有便秘的可用轻度泻药)。有些药物可致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此时,必须立即停止用药并进行治疗,然而有时必须继续用药,如肿瘤病人的化疗器官移植时使用的免疫抑制剂。用药时,要注意用不同的方法防治严重的不良反应,如给免疫系统受损的病人用抗生素预防感染;用高效抗酸药或H2-受体阻断剂如法莫替丁、雷尼替丁防止胃溃疡出血;可输血小板治疗出血不止,给药物性贫血的患者输血刺激血细胞增生。 

药品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分级

  1. 轻度:指轻微的反应或疾病,症状不发 展,一般无需治疗。
  2. 中度:指不良反应症状明显,重要器官 或系统功能有中度损害。
  3. 重度:指重要器官或系统功能有严重损 害,导致残疾或缩短或危及生命。  

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

每种药物都存在出现不良反应的可能,医生在开写处方时必须权衡利弊。利大于弊才有应用价值,但是利和弊很难用数学公式来表达。用药要考虑治疗疾病,还要考虑对病人生活质量的影响,如轻微咳嗽感冒、肌肉痛,频发性头痛可用非处方药治疗,副作用小,非处方药治疗这些轻微的不适,安全性很大,但如同时服用其他药会增加不良反应。相反,对于严重疾病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如心肌梗死、肿瘤、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就有必要用药,即便药物可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的分类

在使用常用剂量的药物防治或诊断疾病过程中,因药物本身的作用或药物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而又不利于病人的各种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反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和特异质反应等。药物不良反应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按其与药理作用有无关联而分为两类:A型和B型。 A型(量变型异常)和B型(质变型异常):

A型药物不良又称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该反应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和剂量有关,可以预测,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苯二氮zhuo类引起的瞌睡,抗血凝药所致出血等。A型主要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过程所致,特点是可以预测,与剂量有关,发生效率较高,但死亡率很低。

B型是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难以预测,发生率很低,但死亡率高。B型不良反应又可分为药物异常性和病人异常性两种,前者包括药物有效成分、分解产物,以及药物的添加剂、增溶剂、稳定剂、着色剂、赋形剂和杂质等所引起的异常作用;后者主要与病人的特异性遗传素质有关,如红细胞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所致的溶血性贫血等。此外,药物过敏反应、致癌和致畸作用也属B型不良反应。B型药物不良反应,又称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它是一种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一般和剂量无关联,难于预测,发生率低(据国外数据,占药物不良反应的20~25%)而死亡率高,如氟烷引致的恶性高热,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在药物不良反应中,副作用、毒性反应、过度效应属A型不良反应。首剂效应、撤药反应、继发反应等,由于与药理作用有关也属A型反应范畴。药物变态反应和异质反应属B型反应。

1.副作用 在应用治疗剂量药物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能给病人带来不舒适甚至痛苦,一般较轻微,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产生副作用的原因是药物作用的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当其中某一作用被用来作为治疗目的时,其他作用就可能成为副作用。由于副作用是药物本身所固有的,所以可以预料到,也可以避免或减轻,例如麻黄碱在解除支气管哮喘时,也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失眠,可同时给予巴比妥类药物,以对抗其兴奋中枢的作用。

2.毒性反应 绝大多数药物都有一定的毒性,毒性反应的性质各药不同,一般都是用药过量或长期用药所致,大多是可以预知的。控制用药剂量或给药间隔时间及剂量的个体化是防止毒性反应的主要措施,必要时可停药或改用他药。

消化系统的毒性反应。最为常见。一些对胃肠粘膜或迷走神经感受器有刺激作用的药物均可引起胃肠道的毒性反应,如:硫酸亚铁制酸药氨茶碱氟尿嘧啶甲氨喋呤等可致消化道粘膜损害,引起口干腹痛消化不良便血、恶心、呕吐等反应;阿司匹林、消炎痛、保泰松、氟灭酸、乙醇、速尿甲磺丁脲、利血平、维生素 D等可诱发十二指肠溃疡,导致出血,甚至可引起穿孔;氯丙嗪、抗组胺药、阿托品东莨菪碱安坦美加明等可引起肠蠕动减慢甚至肠麻痹苯乙双胍、胍乙啶、利血平、心得安新斯的明等可引起腹泻等。

②肝脏毒性反应。肝脏为代谢的主要器官,也是药物解毒的主要脏器,药物在肝脏中可达较高浓度,大多数药物对肝脏都有损伤,重者可致肝炎、肝脂肪变、肝坏死而危及生命。如氯丙嗪、安定利眠宁眠尔通、苯妥英钠、扑痛酮、三甲双酮、保泰松、水杨酸类、甲基多巴、烟酸、四环素、红霉素、磺胺类药、异烟肼、利福平对氨水杨酸、氯喹、阿的平、抗肿瘤药物等可不同程度地引起肝脏损伤黄疸、肝细胞坏死。

泌尿系统反应。对肾脏来说,抗生素中的卡那霉素新霉素杆菌肽多粘菌素B的毒性较显著,卡那霉素可引起蛋白尿血尿,长期大剂量应用可使肾功能减退;新霉素用药早期可出现蛋白尿和管型尿,尿中有红、白细胞,以后可出现氮质血症少尿尿毒症,病理变化显示肾小管变性坏死及细胞浸润;杆菌肽的毒性表现为蛋白尿、管型尿、血尿、糖尿、肾功能减退等,受损伤最显著的是肾小管;多粘菌素B大剂量应用可造成肾小管坏死临床表现为肾小管和肾小球功能减退,出现蛋白尿、管型尿和血尿。庆大霉素的肾脏毒性较小,个别病人仅在剂量过大、疗程过长时出现蛋白尿及血尿,而且是可逆的;链霉素也可对肾脏造成轻度的损害;先锋霉素毒性较低,但在过大剂量时也可损害肾脏;此外,某此磺胺药因乙酰化结晶产物沉积而引起血尿、尿闭,还可导致间质性肾炎非那西丁、保泰松、氟灭酸等偶可引起血尿及肾小管坏死;抗肿瘤药物、利尿汞剂、新福林甲氧氟烷等也可引起肾损伤急性肾功能衰竭

神经系统反应。氯丙嗪及其衍生物以及利血平、氟哌啶醇、甲基多巴、碳酸锂胃复安等可引起锥体外系反应;异烟肼、巴比妥类、利眠宁等可诱发惊厥;糖皮质激素、灭虫宁、阿的平、氯喹、地卡因等可引起癫痫发作;乙醇、巴比妥类、眠尔通、利眠宁、安定、氯丙嗪、奋乃静、苯妥英钠、氟尿嘧啶等可引起共济失调、眼球震颤复视;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等可引起急性颅内血压升高血管剧烈收缩以致脑血管意外;异烟肼、痢特灵、链霉素、卡那霉素、他巴唑甲硝唑、消炎痛、肼苯哒嗪、长春新碱等可诱发周围神经炎;氯霉素、异烟肼、乙胺丁醇久用可引起视神经炎;引起听神经障碍者主要为耳毒性抗生素及奎宁、氯喹、水杨酸类等;双氢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万古霉素等对耳蜗神经可造成损害,产生听力减退耳聋,该损害是进行性而不可逆的,停止用药后仍可继续加重,因此应用此类抗生素应特别慎重;链霉素、庆大霉素主要损害前庭神经,产生眩晕和平衡失调,一般是暂时性的,对听力的影响比双氢链霉素小;利血平、氯丙嗪、美加明、阿的平等能引起精神抑郁;中枢兴奋药咖啡因、氨茶碱、麻黄碱类等可引起焦虑情绪、精神不安。

造血系统反应。抗肿瘤药物、氯霉素等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氯霉素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与剂量大小无关,且为不可逆性,死亡率很高;长期应用阿司匹林可导致缺铁性贫血;氯霉素、锑剂、磺胺类、安乃近、消炎痛、异烟肼等可引起粒细胞减少;抗肿瘤药物抑制骨髓功能而导致血小板减少。

循环系统反应。过量使用强心苷类常引起心律失常,严重者可致死亡,奎尼丁可致心力衰竭;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麻黄素可引起心律失常;静注大剂量钙剂可引起室性早搏、心室颤动以致停搏。

⑦其他毒性反应。如吗啡、可特因、哌替啶杜冷丁)、巴比妥类、安定等可产生呼吸抑制;新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等可引起呼吸肌麻痹;青霉素、磺胺药、氯丙嗪可引起过敏性肺炎;以及各种药物可引起的皮炎、光敏性皮炎固定性药疹等更属多见。

3.后遗效应 指停药以后血浆药物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生物效应。后遗效应时间的长短因药物不同而异。少数药物可引起永久性器质性损害,如大剂量呋喃苯胺酸、链霉素等可引起永久性耳聋。

4.变态反应 少数病人对某种药物的特殊反应,包括免疫学上的所有四型速发和迟发变态反应,这种反应与药物剂量无关,致敏原可能是药物本身或其代射物,也可能是药物制剂中的杂质,它们与体内蛋白质结合形成全抗原而引起变态反应,反应性质各人不同,常见的变态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炎、发热血管性水肿哮喘、过敏性休克等,以过敏性休克最为严重,可导致死亡。青霉素的过敏反应率居各种药物变态反应的首位,其过敏性休克反应率也最高,占用药人数的0.004~0.015%。此外,上百种常用的药物均可不同程度地引起各种变态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临床用药也不可忽视。对于常致过敏的药物或过敏体质的病人,用药前应进行过敏试验,阳性反应者应禁用该药。

5.继发反应 继药物治疗作用之后出现的一种反应,也称为治疗矛盾。例如长期应用广谱抗菌药后,由于改变了肠道内正常存在的菌群,敏感细菌被消灭,不敏感的细菌真菌则大量繁殖,外来细菌也乘虚而入,从而引起二重感染,导致肠炎继发性感染,尤其常见于老年体弱久病卧床患者(见肠道菌群失调);并发肺炎而用大剂量广谱抗菌药后,可见假膜性肠炎

6.特异质反应 主要与病人特异性遗传素质有关,属遗传性病理反应。如红细胞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是一种遗传性生物化学缺陷,这种病人服用有氧化作用的药物如磺胺等就可能引起溶血。  

药物不良反应案例

中国曾有一例因服用阿司匹林引起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而致死亡的报告。而对于一些新药,由于对其毒性作用观察及了解不够,加上新药管理不严,曾发生过严重的不良后果,例如,20世纪50年代在西欧市场上出售的新药反应停,作为镇静药物广泛用于妊娠反应,以致引起8000多例畸胎儿的悲惨后果,反应停至今禁用于妊娠早期。因此,若能合理用药,加强新药管理,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以降低。  

前几年引起关注的药物不良反应

1 康泰克复方制剂

2 拜斯亭(西立伐他汀

3 诺美亭(西布曲明

4 息斯敏(阿斯咪唑

5 西沙比利(普瑞博斯)

康泰克中的盐酸苯丙醇胺可导致出血卒中

拜斯亭可以导致横纹肌溶解症,特别是与吉非罗齐使用时,严重的导致肾功能衰竭,死亡。

西布曲明可导致危及生命的高血压

息斯敏和西沙比利在同其它药物使用时,常因其它药物的影响,在人身体内发生蓄集,导致心脏毒性,发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严重的致死。 

药物不良反应的疑问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有多少?

据国外有关文献报道,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如下:

(1) 住院病人:10%~20%;(2)住院病人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者:0.24%~2.9%;(3)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住院的病人:0.3%~5.0%。

副作用是否为不良反应的同义词?

一种药物常有多种作用,在正常剂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称为副作用。一般说来,副作用比较轻微,多为可逆性机能变化,停药后通常很快消退。副作用随用药目的不同而改变,如阿托品作为麻醉前给药抑制腺体分泌,则术后肠胀气尿潴留为副作用,而当阿托品用于解除胆道痉挛时,心悸、口干成为副作用。有些人将副作用作为不良反应的同义词,其实该两词的含义不尽相同。

何谓毒性反应?

大多数药物都有或多或少的毒性(toxicity)。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 , toxic response)是指药物引起肌体发生生理生化机能异常或组织结构病理变化的反应;该反应可在各个系统、器官或组织出现。药物的毒性作用(toxic effect)一般是药理作用的延伸,主要对神经、消化、心血管、泌尿、血液等系统,以及皮肤组织造成损害。各种药物毒性性质和反应的临床表现各相同,但反应程度和剂量有关,剂量加大,则毒性反应增强。药物引致的毒性反应所造成的持续性的功能障碍或器质性病变,停药后恢复较慢,甚至终身不愈。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具有耳毒性(ototoxicity),可引致第八对颅神经损害,造成听力减退或永久性耳聋。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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