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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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性皮炎是我国法定职业性皮肤病的一种。

职业性电光性皮炎是指在劳动中接触人工紫外线光源,如电焊器、碳精灯、水银石英灯等引起的皮肤急性炎症。一般在无适当的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的情况下,于照射后数小时内发病。 电焊工容易发生在面、手背前臂等暴露部位。

电光性皮炎表现为急性皮炎,其反应程度,视光线强弱、照射时间长短而定。轻者表现为界限清楚的水肿红斑,有灼热及刺痛感,脱皮等症状。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可发生水疱或大疱,甚至表皮坏死,疼痛剧烈。

本病常伴有电光性眼炎发生。

减少在人工紫外线光源的接触,正确使用防护服等劳保用品,可以降低发病率

按一般急性皮炎的治疗原则,根据病情对症治疗。治疗期间应避免从事接触紫外线的相关工作,加以休息。在治愈后,在加强防护条件下可以从事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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