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理学/镇静催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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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缓和激动,消除躁动,恢复安静情绪的药物称镇静药(sedatives)。能促进和维持近似生理睡眠的药物称催眠药(hypnotics)。但同一药物,在较小剂量时起镇静作用,在较大剂量时则起催眠作用。可见,镇静药和催眠药之间有明显的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因此统称为镇静催眠药。

传统的镇静催眠药(如巴比妥类等)都是普遍性中枢抑制药,随剂量逐渐增加而产生镇静、催眠、啫睡、抗惊厥麻醉作用,中毒量可致呼吸麻痹而死亡。曾认为这是镇静催眠药的一般作用规律。但60年代开始应用的苯二氮平类并不符合上述规律,即使很大剂量也不引起麻醉。

由于苯二氮平类有较好的抗焦虑和镇静催眠作用,安全范围大,目前几已完全取代了巴比妥类等传统镇静催眠药。

参看

32 复合麻醉 | 苯二氮平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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