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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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即医疗纪录的集合,是民众至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的所有医事相关纪录。

病历资料来源基本上是由医务人员,如医师、护理师-{zh-hans:医技; zh-hant:医工技师;}-、麻配师、复健师、营养师等,在问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检查结果等资料。

病历不仅记录病情,而且也记录医师对病情的分析、诊断、治疗、护理的过程,对预后的估计,以及各级医师查房和会诊的意见。因此,病历既是病情的实际记录,也是医疗、护理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反映。

随着资讯科技的进步,部份医疗院所开始导入电子病历,医务人员改以电脑或是PDA等装置记录病历及开立药方,X光片改以电脑档案储存。

目录

台湾的病历管理

1954年台大医学院在美援公署的协助下聘请美国杜克大学专家Bufkin协助筹设病历室,并派遣病历室主任黄士情前往杜克大学学习病历管理。尾位数档案排列法及彩色病历夹也在此时引进台湾[1]

参考资料

  1. 碧玉(2008):病历资讯管理学,合记图书出版社,初版,台北。pp. 14-16。 ISBN 978-957-41-5801-0(“我国病历资讯管理的发展”)

另见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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