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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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毒,病名。

①指新生儿肌肤赤斑烂之病证。见《外科启玄》。亦称小儿遗毒烂斑。该病系胎儿感染父母梅疮遗毒所致。其症重者,婴儿出生后,周身皮肤红赤,脓血淋漓,腐烂成斑;甚则毒攻九窍(眼、耳、口、鼻、前后阴),产生烂斑,皮肉损坏。轻者,婴儿出生后,形体消瘦,颜面枯槁,头骨坑陷,皮肤出现暗红斑点,或发生烂斑。治疗,重者内服搜风解毒汤,外用鹅黄调敷;破烂者用蜜炙黄柏末撒布。轻者可服用土茯苓汤。即先天性梅毒。现罕见。

②指时疫中一种坏证。《杂证会心录》卷下:“又有时疫坏证,神识昏迷,邪陷厥少,从耳后发出,名曰遗毒。治法与肿腮不同。而医者非进甘桔,即用膏连,邪复内陷,万无生理矣。”治宜峻补气阴,先用救阴保元汤等方,后再清理遗毒,开窍醒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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