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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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self-perception

1、社会知觉的一种形式。它是个体对自己的认识,以自我为认识的对象。自我既是认识的主体,同时也是认识的客体。作为认识的对象包括自己的个性心理的一切方面及相应的行为表现。自我知觉是在交往过程中随着对他人的知觉而形成的。通过对他人知觉的结果和自我加以对照、比较才使他产生对自己的表象。马克思曾指出:“人降生是没有带镜子来的,他是把别人当镜子来照自己的。”对自我的知觉与对他人的知觉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对他人的知觉愈深刻、愈全面,对自我的认识随之而发展。自我知觉对自身的行为有重要的调节作用。正确的自我知觉会使一个人在群体中的行为得体,相反,一个缺乏自知之明的人常常使他的行为遭受各种不应有的挫折。

2、是指一个人通过对自己行为的观察而对自己心理状态的认识。人不仅在知觉别人时要通过其外部特征来认识其内部的心理状态,同时也要这样来认识自己的行为动机、意图等。D.J.比姆 1972 年提出了自我知觉理论。这个理论认为,人们通过自己的行为和行为发生的 情 境了解自己的态度 、情感和内部状态 。也就是说,我们对自己内部状态的了解,也像他人了解我们一样,都是通过我们的外显行为。

但是,也不能把比姆的理论绝对化,认为我们几乎不可能从内省获得有关态度和情感的任何信息。实际上,这个理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是有效的:一是内部状态 模 糊 不清、不明确;二是人们对自己作出什么反应不太关心。  

目录

[自我知觉理论概述]

自我知觉理论是由D.J.比姆(D.J.Bem)在1972年提出,主要阐释行为是否影响态度。当问一个人关于某事物的态度时,个体首先回忆他们与这种事物有关的行为,然后根据过去的行为推断出对该事物的态度。自我知觉理论认为态度是在事实发生之后,用来使已经发生的东西产生意义的工具,而不是在活动之前指导行动的工具。

在态度的自我知觉上,认为在没有外界环境压力时,通常认为我们的行为是表达真实态度的。当存在着明显的外部压力时,会认为我们的行为是由于外部原因的。在动机的自我知觉上,由于高奖赏而从事某种活动,导致把行为原因归之于外部,由于低奖赏而从事某种活动,导致把行为原因归之于内部。这就是说,对于从事某种活动给予过分的肯定,将破坏对这个活动的内在兴趣。  

[自我知觉理论的局限性]

有关研究表明,自我知觉理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在一定条件下起作用:如果人们先前对某事具有明确一贯的态度,则它不起作用;如果人们先前对某事不具有明确一贯的态度,则它起作用。  

[自我知觉理论的观点]

Bem的自我知觉理论(self-perception theory)认为我们必须借由观察自己的外显行为来推论自己的态度,也许有许多研究发现验证此论点,然而书本中的例子(p94宗教行为之研究)却不太具有说服力,因此个人对此自我知觉理论有些许困惑。

自我知觉理论认为,人们通过自己的行为和行为发生的情境了解自己的态度 、情感和内部状态 。也就是说,我们对自己内部状态的了解,也像他人了解我们一样,都是通过我们的外显行为。认为人在许多情况下并不能直接知道自己的态度、情感和其他内在状态。认识自己和认识别人一样,只能通过自己表现出来的行为来推测自己的内心状态。这种推测过程和推测别人的内心状态时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我们试图使用本质上相同的资料以及相同的归因过程对我们自己的行为进行因果关系的推论。  

限定

贝姆对这个自我归因过程作了好几个限定。

(1)自愿选择。自愿选择是模型中的重要变量。贝姆认为,要通过行为推断态度,必须要看这个人的行为,是在外在控制下发生的(外在诱导下发生的),还是自动地(自己选择决定的)发生的。只有行为是自动发生的,一个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行为推论态度。

(2)当内在线索是模糊或者是微弱的时候,才可以利用外在行为来推论自己的态度。

(3)当缺乏有关个人态度的外在反馈源的时候,一个人就会利用外在行为来推论自己的态度。  

[自我知觉理论的分析]

自我知觉理论可以帮助一个人更好地认识自我,它是自我评价的重要理论基础。但是该理论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它的结论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前提之下。如果忽略了这些前提,那么就可能导致归因失败。所以在使用这个理论进行自我评价时,一定要特别注意该理论适用的前提。 对自己的感知﹑理解和评价。D.J.比姆1972年提出的自我知觉理论是近年来颇受重视的一个理论。这个理论认为,人们通过自己的行为和行为发生的情境了解自己的态度﹑情感和内部状态。也就是说,我们对自己内部状态的了解,也像他人了解我们一样,都是通过我们的外显行为。如当一人主动吃苹果时别人问他是否喜欢苹果,这时他会认为,既然没有外力强制,是自己主动吃苹果的,那么一定是喜欢苹果。 S.契肯和M.W.鲍德温1981年的研究表明,比姆的自我知觉理论具有一定局限性,只在一定条件下起作用:如果人们先前对某事具有明确一贯的态度,则它不起作用;如果人们先前对某事不具有明确一贯的态度,则它起作用。他们先把被试按其对保护环境是否具有明确一贯的态度画分开来,而后采用一种方法去影响他们对自己行为的知觉。如问一部分被试他们是否有时乱扔脏物,问另一部分被试他们是否不经常乱扔脏物。这样的问法可以使那些回答有时乱扔脏物者把自己看成是不重视环境保护的,使那些回答不经常乱扔脏物者把自己看成是重视环境保护的。  

结果表明

结果表明,这样的处理并不影响那些先前具有明确一贯态度的人,只影响那些先前不具有明确一贯态度的人。在态度的自我知觉上,心理学家过去长时认为是通过内省途径的,比姆的理论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认为,在没有外界环境压力时,我们通常认为我们的行为是表达真实态度的。当存在着明显的外部压力时,我们会认为我们的行为是由于外部原因的。 当然,比姆并非认为人们完全不使用内部线索,而只是认为,态度的自我知觉主要依靠外显行为和行为发生的条件。比姆的理论也被用于动机的自我知觉上。由于高奖赏而从事某种活动,导致把行为原因归之于外部,由于低奖赏而从事某种活动,导致把行为原因归之于内部。这就是说,对于从事某种活动给予过分的肯定,将破坏对这个活动的内在兴趣。 Z.昆达和S.H.施瓦茨1983年的研究表明,帮助他人而获得金钱报酬的儿童与未获金钱报酬的儿童相比,后者表现出更强的道德责任感。因从事愉快工作而获得外部奖赏,会减少内在兴趣,但防止从事某种活动的外部威胁却增强内在兴趣。在情感的自我知觉上,传统的理论认为,人们认识自己的情感是通过考察自己的生理状态﹑心理状态和外界刺激。但近年来研究证明,人们的许多情感反应在生物化学上是类似的。人们只能区分高唤起和低唤起,难于从这里区分出不同类型的情感,人们很难区分嫉妒和爱情。 S.沙赫特1962年提出的情感自我知觉理论类似于比姆的理论。他认为,情感的知觉依赖于生理唤起程度和认知标记,如愤怒﹑愉快等。为了取得认知标记,必须考虑自己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例如,我们感到生理唤起,同时观看喜剧表演而发笑,这时我们认为我们是愉快的。我们的行为和对发生该行为的环境的解释,为我们提供了认知标记,从而去解释我们的内部唤起引起的体验。与比姆的理论相类似,由于内部状态的模糊性,所以自我知觉高度依赖于外显行为和情境的知觉。  

总结

总之,人们认为,不能把比姆的理论绝对化,认为我们几乎不可能从内省获得有关态度和情感的任何信息。而且这个理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是有效的:一是内部状态模糊不清﹑不明确;二是人们对自己作出什么反应不太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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