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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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进化 (orthogenesis )是艾默(T. Eimer 1885)提出来的,后来由柯普(E.D.Cope)、奥斯本(H.F.Osborn)和罗莎(D.Rosa)等发展为一种进化学说。对属于某一群的动物如果把它们按所出现的地方由古老到新的顺序排列起来,则可以看到其形态是朝着一定的方向发生变化的。例如马的进化,随时代的变迁躯体变大、指趾渐减,同时牙齿复杂化;又如海牛在进化的过程中骨盆退化、后肢消失等。这种进化的定向性从比较解剖学上也能看到。如脊椎骨骨化增加、头盖骨数目减少、心脏房室分化等都是这样。把这些现象的原因看成是生物体的内在因素,这就是定向进化说。定向进化说的基本思想已见于拉马克的学说。问题在于所有的定向进化说是否带有某种神秘观点。定向进化说常与进化的定向性现象这一进化因素相混淆而不易讨论。进化的定向性如果假定为环境的一定性或一定的变化,则可用自然淘汰说加以说明。这种看法今天仍非常有说服力。辛普森(G.G.Simpson)就是从这一立场研究马的进化的。但塞利比斯(Cele-bes)关于野猪的巨牙和Alces machlis的巨角认为用自然淘汰不能予以说明的论点,今天也仍然存在着。此外,普拉特(L.Plate 1908)提出包括定向性进化的orthoevolution一词,以与生物的定向发展(德Orthogenese)、环境作用的定向选择(orthoslektion)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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