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医学电子书 >> 《医院药学》 >> 医院药学管理制度 >> 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医院药学

医院药学目录

(一)药剂科(部)要建立药学人员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由科主任,组长定期、不定期地对药学人员进行考绩,考核成绩存入业务技术档案。

(二)药剂科(部)要按上级的部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一次,制定具体的考绩、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三)政治思想和服务质量按医院规定进行考核,药剂科要及时上报,留底存入药剂科的自建档案。

(四)药学人员的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发明专刊、科研成果技术革新、获奖等级、及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先进事例或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均应作为考绩、考核内容登记入科(部)业务技术档案。

32 中药加工炮制室工作制度 |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32
关于“医院药学/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的留言: Feed-icon.png 订阅讨论RSS

目前暂无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医学百科条目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动作
导航
推荐工具
功能菜单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