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经穴汇解 书名:经穴汇解 作者: 朝代: 年份: 免费下载700多本医学电子书请到A+医学百科医学电子书专题 网址:http://www.a-hospital.com/w/%E5%8C%BB%E5%AD%A6%E7%94%B5%E5%AD%90%E4%B9%A6 A+医学百科正在整理中医学典籍,欢迎您的参与。 如有关于《经穴汇解》的问题和讨论请移步本书页面:http://www.a-hospital.com/w/%E6%96%87%E4%BB%B6%3A%E7%BB%8F%E7%A9%B4%E6%B1%87%E8%A7%A3.txt <目录> <篇名>叙 属性:余重表弟山崎子政(善)世以针科仕。 朝尤妙手爪之运见为侍医。兼医学教谕。尝语余曰。灵素之外。明堂尚矣。甲乙收而传焉。继之有徐 叔向秦承祖甄权等书。俱系于亡佚。是可惜也。宋仁宗仿贞观故事命翰林医官王唯一撰定铜人针灸图经。于 是三阴三阳合任督而为十四孔穴。三百六十五其义始备矣。元滑寿着发挥一根据忽公泰金兰循经云。 忽氏之书此间无传。然考其文。正与铜人同。则循经全采之于铜人而滑氏不及。寓目于铜人也。自此而 降。各家撰述颇多。得失互存后学不能无迷。今本之于灵素甲乙。参之于铜人图经。而上自千金外台。下 至明清诸书。搜罗众说。会粹精要。正之以经脉。流注量之以尺度分寸。揣之以定 骨间动脉宛宛中。则 莫有孔穴乖错之弊。明堂之能事毕矣。若夫方圆迎随之。微吹云见苍之妙。则在于得之心手。岂可言传 水藩侍医原子子柔撰经穴汇解八卷纂二十有余家之说。考证辨订。定为一家之学。以嘉惠后学。殆与子 政之言符。盖其用心也。勤矣书已上梓以问序于余。余非颛门。故昧乎经俞之义焉。得折辞然子柔在数 百里之外。恳请不已。回缀所闻于子政。揭于卷端。以念读斯书者云。 \x文化四年岁在丁卯仲春上 东都医官督医学丹波元简撰\x \x水户藩 扈从士员立原任书\x <目录> <篇名>自序 属性:舅氏淡园 翁作经穴汇解上下二卷。以其季子失明。从事于针刺。故有此着也。余幼时。在武城侍 膝下 是。想往时汇解之事。乞之翁再阅。则所引仅仅三五家而已。未足以取征于斯焉。余乃以家藏书修补之。增 为八卷。顷得堀立考。遂输通攻诸说。颇具余业。已脱稿。故不取其说。安井元越俞穴折衷全抄通攻采择 之不精憾多遗漏。余固浅见寡闻。引证疏脱。岂啻遂输通攻而已哉。希后之览者正之。 \x享和癸亥仲春之日\x \x南阳原昌克撰\x <目录> <篇名>凡例 属性:一孔穴注解。以甲乙经。为古。千金方。外台秘要。次之。至后世。随意增减。诸说纷纭 。使人茫然。故此编务。辨诸家之谬。令学人知所适从。 一今世言经穴者。率皆奉滑氏。十四经发挥穴歌。以为金科玉条。乃就各经。揣摩以认俞 穴。或自手而到于头。或自足而到于头。唯其流注是视。不更审各体全穴。故至数穴相接之处。动 致混错。如下廉。丰隆。耳门。听宫。听会。重取一穴。而莫之能省。盖发挥穴注。虽据资生 经为文。然其部分穴名。不主各体。而主各经。盖仿外台秘要。更于手足十二经之外。加奇经 任督二脉。创设十四经之目。因配以诸穴。学人由是而学焉。所以失也。今取俞穴。先就头 面腹背项颈各部。悉详其处所。然后推求络经上下前后。犹指掌。故此据甲乙。千金。以分 诸部为图。若其流注。则具之于后。 一经络流注交会。及穴歌。尽具十四经发挥。其与经脉篇有异同。则冈本为竹。着脏腑 详解悉之。奇经八脉。亦同。今诸经俞穴。有异同者。外台秘要。移肺经中府云门入脾经之 类。必记之备参考。灸壮刺分。则诸书异同稍少。而至攻病。则有不可守者。故不载穴下。 举具于续编主治部中。如禁刺灸穴。亦不可不知焉。载在各穴下。 一此编。一主甲乙经。故系诸本注。但内经文。可征者。先记而后及甲乙。使学人知古 书可 目者。又从其古者。 一千金方曰。吴蜀多行灸法。有阿是之法。阿是。天应穴。取病患称快者。自是陷中而经 脉所 历也。故奏验。不鲜。乃古所谓痛所为 之义也。然徒执阿是。而谓经穴之似迂者。去大道 。而从快捷方式也。疗其病不知其所以愈也。所谓阿是而无名称者。皆载之续编主治部中。 一凡奇穴。别分部。其阿是穴而无名目者。不收录。 本邦之灸法。传异域者。载在圣济总录。神应经等。又如九曜点之类。乃今不录。详诸 一同身寸者不必用。只急卒之际。或用之。而其法不一。诸说载在开卷第一者。所以先 一孔穴注解。资生经等。引他书者。就其所引之书校之。若不见其文者。直书资生经。 一阅书之际。遇其异名。则不易知。乃细书异称于目录穴名下便其搜索。 一引书目录。只载其孔穴下。所引据者。于考案条中。所证订。如素难诸注。诸史注疏 。总不注于穴下者。皆不列目录而夸博洽。且偶有目录外书而注穴下者。则正录题名。若 癸辛杂识。幼幼新书五云抄等。是也。引书省题名。例细书目录下。 一家藏圣济总录。誊写本也。其分寸字画。不能无疑。故多不取征于此。吴文炳。针灸 大成。无注于穴下者。杨继洲。针灸大成。往往载其说于穴下。单记大成者杨氏之大成也。 氏。针灸大成。只记吴文炳。不言大成。以别之。 一流注编中。穴下所细注一载甲乙经文。故不记甲乙经。若有引他书者。则必记其所引书 名。又不曰。某经之所发某经之所溜。单记所发所溜者。省本经之字也。但肺经一条。悉加太阴经 之字。以示之。其经络别走某经之类。亦省本经字。 一奇穴部。所载穴名。注文不同而其穴相同者。不敢改论焉。以其不拘经络流注也。 一凡奇穴同名异穴者。于各条。不下注说。但如与 穴同名者。必注曰。与某部某穴。 同名异穴。教读者不误。 <目录>卷之一 <篇名>折量分寸法 属性:凡取 穴折量分寸之法。说者不一。以其专主同身寸而不据。灵枢骨度篇。故多为参差 。夫 穴所在。即肌肉之分理。节解骨缝陷罅处也。故曰动脉应手。或曰宛宛中。或曰陷者中。 则索宛陷摸动脉以得 穴。不必用分寸者。可知矣。古人虽或言分寸。亦大概言之。不必拘 拘 也。且夫同身寸者。古书所无也。又名同指寸始见孙真人之说。以本人手指度本人之身体。故 曰同也。非布医师之手指于病者而度之之谓也。王太仆注素问。每穴曰同身寸之几寸。后人 遂废骨度篇。而用同身寸。明堂灸经。引扁鹊载同身寸。医书动假扁鹊而为根蒂。未详其由来 。按寸字起于寸口。从HT 。从一本取布指。诊脉之象。是人身专以寸口为一寸。又家语云。 布指知寸。公羊传云。肤寸而合。注曰。侧手为肤。皆言布指为寸。非度手指两纹中间。而为寸 之谓也。试度两乳间为九寸半。以指布之。一指当一寸。则布指之义。不为强定 穴之际。 至其无骨节缝会可以凭认者则据骨度分寸。折量之。而后肥瘦长短。各得其所。及病急卒。 以己手布病者身体。肥瘦长短。以意将息。譬鸠尾至脐中布指容八指则一指当一寸。四指为 中脘三指为上脘。容七指则一指弱为一寸。庶乎其不差。其他同身寸。未必用焉。顷三人相 会。一人长五尺六寸。以曲尺度同身寸。得七分半。一人长五尺三寸而得八分。一人长五尺。 而得七分半。且目口取一寸。或以两乳八寸之法。取脊胁类。皆无稽之甚。不可从焉。 崔知悌曰。凡孔穴尺寸。皆随人形大小。须男左女右量手中指一节两纹中心。为一寸。 曰凡孔穴皆逐人形大小。取手中指第一节。为一寸(千金翼无一字)一云。三寸者尽一中指也 此二说同义。徐凤曰。大指与中指。相屈如环。取中指中节横纹。上下相去长短。为一寸。 谓之同身寸法。杨继洲曰。手中指第二节内廷横纹头。相去为一寸。取稻秆心量。或用薄篾量 。皆易折而不伸缩为准。用绳则伸缩不便。故不准。后人多从此说。 孙真人曰。凡孔穴在身。皆是脏腑荣卫。血脉流通。表里往来。各有所主。临时救难。 审详。人有老少。体有长短。肤有肥瘦皆须精思商量。准而折之。无得一概致有差失。其尺 寸之法。根据古者八寸为尺。仍病者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节为一寸。亦有长短不定者。即 取手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以意消息。巧拙在人。又曰。以肌肉纹理。节解缝会。宛 陷之中。及以手按之。病者快然如此仔细安详。用心者。乃能得之耳。此说为得。吾门以此 说为法。世人偶误读横度大拇指第一节纹。度大拇指上下两横纹间。为一寸者。非孙氏之意也 。凡言横者。以人身直立言焉。手指亦同太渊大陵曲泽等条下。皆有横纹语。可见也。千金方 。又曰。以古尺比今尺得八分。 本邦曲尺与唐尺同。则八分今曲尺八分也。试宛转随指。横度横纹。得曲尺一寸。横度 第一节。则得八分。此言指广即布指之义也。且千金不言横纹。乃横度第一节耳。 肘后方曰以病患手横掩下并四指。名曰一夫。夫。家语作扶。公羊作肤。盖以音同千金 方曰凡量一夫法。覆手并舒四指。对度四指上中节。横过为一夫。夫。有两种。有三指为一夫者。 此脚弱灸。以四指为一夫也。亦根据支法存。旧法。外台秘要方曰。谨按明堂制。当以立为正 取 有长短。取穴必不着。又按秦承祖华陀等取穴。并云三指四指为准。取三里穴四指。指阔六 分。四六二十四只阔二寸四分。取穴如何。得着黄帝为本。诸说并不可信。今按灸香港脚八种法 之类三里上下廉。从肘后方。以下诸书多有一夫法。处穴致参差。故不取一夫之法也。只记诸 说备考案。 \r图\p06-d22a1.bmp\r \x孙思邈取手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x \r图\p06-d22a2.bmp\r \x量手中指而为一寸\x <目录>卷之一 <篇名>头面部第一 属性:灵枢骨度篇曰。人长。七尺五寸。○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发所覆者。颅至项。尺 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角(额角)以下。至柱骨。(天柱骨)长一尺。○两颧之间。相去七 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项发以下。至背骨。(背 。甲乙作脊)长二(二甲乙作三)寸半。○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中。天突也) 按类经曰。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一尺八寸。此说拘拘。有头 颅大 而项缩者有项长颅小者。或有眉上颜额广者。此类不少。故就各部骨度置穴。盖发际不明 。则使病者上视颜额。皱纹不生处。是发际。如后发际。以哑门定之。如以理说之。则其失天壤 可不慎乎。 \r头面总图\p06-d22a3.bmp\r \x前发际旁行凡七穴\x \r前发际旁行图\p06-d22a4.bmp\r 神庭(甲乙)一名发际。(本事)发际直鼻(甲乙)禁刺(甲乙) 按外台秘要方。本事方。资生经。圣济总录。并作入发际五分。诸书从之。千金翼方。 说曰。入发际一分。东医宝鉴曰。额前。皆拘矣。类经有发高者发际是穴。发低者。加二三 分之说。凡发际高低以意将息而得穴。亦无用之辨也。今从古说。 曲差(甲乙)一名鼻冲。(甲乙)挟神庭两旁。各一寸五分。在发际。正头取之。(甲乙) 按。差。徐氏针灸大全。作 。误。十四经发挥。类经。针灸聚英。吴文炳针灸大成。 洲针灸大成。作入发际。医宗金鉴。作发际间。非也。东医宝鉴。作入前后际误也。此穴去 神庭一寸半。则难折量。今以直睛明上。为曲差。直瞳子 上为本神。其间以直目瞳子上。 入发际五分。为临泣。不然先定额角。自神庭至额角为四寸五分。分置四穴。大原先安。医门摘 要曰。神庭直鼻上。入发际五分。则曲差亦入发际五分。无稽之说。不可从。 本神(甲乙)曲差两旁各一寸五分。在发际。(甲乙) 按此穴。直丝竹空上发际。故甲乙经。属发际旁行部。千金方。属面部第四行。至丝竹 瞳子 可见。甲乙。千金。载一说曰。直耳上。入发际四分。千金翼。作二分。诸书皆有此 说。不取。外台。作上目直耳上入发际四分东洋先生曰。盖上目是一曰之误。又医学入门。 作临泣外。一寸半。而临泣。直瞳子。处曲差。本神中间。 头维(甲乙)额角发际。挟本神两旁各一寸五分(甲乙)禁灸。(甲乙) 按。气府论云。足阳明脉气所发者。额颅发际旁。各三。王冰次注曰。谓悬颅阳白头维 。左右共六穴也。资生。神应经。类经。聚英。吴文炳。金鉴。作入发际。非矣。营沼长之。针 灸则曰。入发际一寸五分。妄矣。千金曰。灸头两角。两角当回毛两边起骨。是也。盖指此 穴。神应经曰。取曲鬓一寸。非也。 \x头中行。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却行至风府。凡八穴。\x \r头中行二行三行之图\p06-d22a5.bmp\r 上星(甲乙)一名鬼堂。(千金)一名明堂。(资生)一名神堂。(类经)囟上直鼻中央。入 发 按。入门。大全。作神庭上五分。非矣。先以旋毛与耳上。定百会。至神庭为五寸。一 寸上星。一寸囟会。囟会。百会中间。置前顶。从百会至脑户。四寸五分。水热穴论曰。头上五 行。行五。王冰注曰。头上五行者。当中行谓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后顶。次两旁谓五 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又次。两旁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也。按。中行 。凡七穴。行五则余强间脑户二穴。未闻古人论及之者。暂俟知者。千金作神庭上二寸。资 生经载。明堂经。所谓明堂。即此穴。今移入一名。千金翼针灸篇曰。卒癫灸督脉三十壮。 在直鼻人中上入发际。三报之。未知何处。 囟会(甲乙)一名囟上。一名鬼门。(千金)一名囟门(李时珍奇经八脉考)一名顶门。( 大成)上星后一寸。骨间。陷者中。(甲乙)禁刺(入门宝鉴) 按入门。后作上。医门摘要。作一寸五分。非矣。千金翼曰。邪病鬼癫。囟上主之。一名 鬼门千金注曰。囟会。一名鬼门。字书云。囟古作囟。又诸风篇曰神庭上二寸。隔上星。说分寸 。故不取。千金翼作一寸误。 前顶(甲乙)囟会后一寸五分。骨间。陷者中。(甲乙) 按。明堂作百会前一寸。类经亦载此说。非矣。入门后作上。 百会(甲乙)一名三阳五会。(甲乙)一名鬼门。一名泥丸宫。(本事)一名巅上。一名天满 。(类经)一名三阳。一名五会。(大成)巅上(素问)前顶后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可容指( 甲乙)头顶凹中。(肘后)直两耳尖。(发挥) 按顶中央之顶。外台作项字误。资生。神应。发挥。类经。聚英。古今医统。容指作容 无异义。甲乙。旋毛中。三字。以大概而言之。肘后方。作直鼻中入发际五寸。神应经作去 前发际五寸。后发际。七寸。是以骨度折量也。然脑户在枕骨上。妄用折量多差谬。三阳五 会。史记扁鹊传正义曰。三阳太阳。少阳。阳明。五会百会。胸会。听会。气会。 会也。 或以此说注之。难经曰。八会者。何也。然。府会。太仓。脏会季胁。筋会阳陵泉。髓会绝 骨。血会膈俞。骨会大杼。脉会太渊。气会三焦外一筋。直两乳内也。热病在内者。取其会 之气穴也。滕万卿注之曰。按内经。载热病五十九刺法。各处热邪随分取之。由是立八会法 以适简约。盖此八会。十三穴。诸热在内者。各随其部分而治之。虢太子。尸厥。取外三阳五 会者。岂止百会一穴。疑兼取此会之五处者。可知矣。然三阳五会之名。出甲乙经又肘后方 。治尸厥方。针百会。针入三分。补之外台方。治尸厥。针百会。通鉴。唐高宗。苦头重不 能视。召侍医秦鸣鹤。诊之。刺百会脑户二穴。胡三省曰。针灸经。百会。一名三阳五会。脑 户一名合颅。是为百会一名者。尚矣。孙真人曰。香港脚旧法。多灸百会。风府。五脏六腑俞 募。顷来。灸者。悉觉引气向上。慎不得灸。以上大忌之。 后顶(甲乙)一名交冲。(甲乙)百会后一寸五分。枕骨上(甲乙)陷者中。(明堂) 按入门。百会后之后作下。明堂。枕上有玉字。非。 强间(甲乙)一名大羽。(甲乙)后顶后。一寸五分。(甲乙)脑户前。一寸半。(千翼)一曰 禁灸(类经) 按。先取枕骨上定脑户。脑户。百会间。置后顶强间。千金翼曰。大门。脑后尖骨上一 寸。似指强间。羽门。字画相近。详于奇穴部。 脑户(素问)一名匝风(作各切)一名会额(甲乙)一名合颅(外台)跳骨上。强间后一寸五分 。(甲乙)不可灸。令人喑。(甲乙)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素问)灸五壮。(次注) 按跳。骨空论曰。脊骨上空。在风府上。王冰曰。上谓脑户穴。跳。当作枕。诸书作枕 。枕骨围头大骨也。仰卧当枕者。骨空论云。头横骨为枕。是也。自后顶至此广三寸。凡言 枕骨。脑户。盖在枕骨之锐者上。又云。颅际锐骨。盖指之也。甲乙曰跳骨。盖以锐骨为跳 骨。跳字。似有其意也。通鉴。秦鸣鹤。刺高宗。胡三省曰。针令人哑。旧传。鸣鹤。针微 出血。头疼立止。盖此穴以禁针。微出血也。 风府(素问)一名舌木。(甲乙)一名鬼枕。一名鬼穴。(千金)一名曹溪。(本事)髓空在 五分。颅际锐骨之下。(素问)七次脉。颈中央之脉督脉也。名曰风府。(灵枢)顶上入发际一 寸。大筋内。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甲乙)禁灸(甲乙) 按。骨空论云。风府在上椎。上椎者。盖天柱骨之第一节。伏而不见者也。宛宛。旧作穴 今订之。此穴直高骨下。不拘折量。故甲乙经。不言脑户下一寸。古说可见也。千金作顶后 入发际一寸去上骨一寸。千金翼。作哑门上一寸。入门。大全。作脑户下一寸半。不取。 \x头第二行直眉头。挟中行各一寸半。却行至玉枕。凡十穴。\x 五处(甲乙)督脉旁。去上星。一寸五分。(甲乙)曲差后一寸(增注)禁灸(甲乙)灸三壮( 按入门。五作巨字误。类经。金鉴。作曲差后五分。非也。第二行。前从眉头睛明。后至 天柱。系一线定之。曲差至玉枕为六寸半。布置诸穴。 承光(甲乙)五处后二寸。(甲乙。外台。)五处后一寸(千金。千翼。次注。)五处后寸半 。(资生。圣济。)禁灸(甲乙) 按三说。不知孰是。姑从甲乙经入门。作巨处后。字误。 通天(甲乙)一名天臼。(甲乙)承光后一寸五分(甲乙) 按。臼。外台。作白。宝鉴。作伯。类经。一说直百会旁一寸五分。是以承光。为五处 后一寸五分。故有此解。 络却(甲乙)一名强阳。一名脑盖。(甲乙)通天后一寸三分。(甲乙)禁刺(入门) 按脑。医统。作胸。字误。外台。作反行在通天后。反行。无谓。神应经云。脑后发际 上。两 旁起肉上。各一寸三分。脑后枕骨。挟脑户。自发际上四寸半。然玉枕挟脑户。盖此说非也 。诸书作通天后一寸五分。说见下。 玉枕(甲乙)络却后七分。(甲乙次注)七分半。(千金。千翼。外台。)挟脑户旁。一寸三 分。起肉枕骨。入发际三寸(甲乙)一云禁刺。(类经) 按资生经曰。铜人云。玉枕。在络却后一寸半。明堂上下经。皆云七分半。若以铜人为 误。 则足太阳穴亦同。若以明堂为误。不应上下经。皆误也。予按素问注云玉枕在络却后七分。 则与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远矣。固当从素问为准。然而玉枕二穴。既挟脑户矣。不应止七 分。则至于脑盖也。铜人一寸半。盖有说焉。识者当有以辨之注曰。今以诸经校勘。在络却 后寸半者是。张介宾曰。甲乙经之数。与督脉之数。不相合。盖骨度篇。载中行分寸。未言 侧行。意侧行长不及中行。乃可知也。颅顶圆形不同故分寸。不可定也。络却曰一寸三分。玉 枕曰七分。资生。圣济。作络却后一寸五分。发挥。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吴文炳。金 鉴 大成从之。非是以上诸穴挟中行。一寸五分。至此曰一寸三分。是侧行。稍狭二分。犹腹部 狭于胸博也。古来之说。不可不知也。侧行之穴。难折量。故不取入发际三寸五字。根据枕骨 上起肉。村上亲方骨度正误。承灵。脑空。去督脉各二寸一分。风池去督脉各二寸。络却。 玉枕。去督脉各一寸五分。天柱去督脉一寸三分。未详其所据。盖臆说。 \x头第三行直瞳子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x 临泣(甲乙)当目上 直入发际五分。陷者中。(甲乙)正睛取之。(类经)一云禁灸(类经) 按。气府论云。直目上发际内。各五。次注云。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也。上 。千 金。千金翼。外台。同。次注。资生。圣济。以下无 字。是也。第三行。前自直瞳子。后 至风池。引一线定第三行自前发际至脑空。折量为五寸五分。入发际五分。取临泣。次第处 置。脑空挟玉枕。其穴易得也。 目窗(甲乙)一名至荣。(甲乙)临泣后一寸。(甲乙) 按荣。外台。作营。一寸。大成。作寸半。非也。 正营(甲乙)目窗后一寸(甲乙) 承灵(甲乙)正营后一寸五分(甲乙)一云禁刺(类经) 按千金翼。作一寸。非也。 脑空(甲乙)一名颞 (甲乙)承灵后一寸五分。挟玉枕骨下。陷者中。(甲乙) 按颞。大全。作颈。误。玉枕者。穴名。骨者。枕骨。挟玉枕旁有骨。其下。故言骨下 千金。 不取。与奇穴颞 同名异穴。圣济曰。魏公。苦患头风发即心闷乱目眩。华陀当针而立愈。 后发际旁行凡五穴 喑门(素问)一名舌横。一名舌厌。(甲乙)一名哑门(千翼)一名舌肿。(宝鉴)项后中。复 骨下。(素问)后发际宛宛中。入系舌本。仰头取之。(甲乙)不可灸。灸之。令人喑。(甲乙)禁深 刺 舌。舌厌。医统。作厌舌。 。入门。作哑。千金翼曰。一云。脑户下三寸。次注曰。去风府一 寸。吴文炳。从之。圣济。神应。发挥。吴文炳。皆曰入发际五分。宝鉴曰。风府后五分。 说已见。此穴不须折量。古书不言分寸者。可见。张介宾曰。大椎上。骨节空也。复当作伏 。盖项骨三节。不甚显。故云伏骨下也。 天柱(素问)项中。大筋两旁。(素问)挟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者中。(甲乙) 按口问篇曰。天柱经。挟颈。挟颈者。头中分也。经者。盖所谓流注也。 风池(素问)风府两旁。(素问)颞 后。发际陷者中。(甲乙)按之引于耳中。(次注) 按入门曰。耳后一寸半拘矣。颞 脑空一名。是与颔厌等注颞 。不同。资生。既作脑 空是也。类经曰。大筋外廉。非矣。聚英。医统。大成。作颞 后。脑空下。误也。 耳上凡八穴 \r耳上之图\p06-d22a6.bmp\r 天冲(甲乙)耳上如前三分(甲乙) 按千金。冲作衢。误。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作三寸。误。发挥。类经。聚英。 大成。作耳后发际。二寸。然千金。侧人明堂图中。天冲。在悬颅。悬厘后。耳上穴明矣。别有 伏人耳后六穴。此穴不与焉。素问云。两角上各二。注曰。谓天冲。曲鬓。甲乙。有头缘耳 上却行至完骨部。自天冲始。故今以此穴取耳上二寸如前三分。入门。作承灵后一寸半。是 脑空穴也。医统。作耳后发际二寸。如前三寸。金鉴。作从率谷后行耳后三分许。入发际二 寸。并非也。诸书言耳后者。盖耳上误。特圣济与甲乙同。 率谷(甲乙)耳上入发际一寸五分。嚼而取之。(甲乙)陷者。宛宛中。(明堂) 按外台。明堂。作蟀谷。大全。或作率骨。发挥。有如前三分字。不知何据。 角孙(甲乙)耳廓上。中间。开口有孔。(甲乙)发际下。(次注)禁刺(入门) 按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圣济。神应。作耳廓中间上。次注。作耳上郭表之中间 上。发际之下。入门。吴文炳。作耳廓上中间。发际下。得之。气府论云。耳廓上各一。次注曰 。谓角孙。甲乙。廓字下。盖脱上字。今补之。 曲鬓(甲乙)耳上入发际曲隅。陷者中。鼓颔有空。(甲乙) 按。明堂。大全。作曲发。王执中曰。曲发疑发。(发当作鬓)又字误也。聚英。作曲 。千金。千金翼。无入字。是宜削之。世人。以耳前曲周下。小曲发际。为曲鬓。甲乙。属耳上 部。千金。千金翼。共不属耳前。入门曰以耳掩前。尖处是穴。恐有耳之大小。然稍为胜前 耳后凡十二穴 \r耳后之图\p06-d22a7.bmp\r 颅息(甲乙)一名颅囟。(大全)耳后间青络脉(甲乙)青脉中。(圣济) 刺入一分。出血多则杀人。(甲乙)禁刺(资生。圣济。入门) 按入门。聚英。息作囟。大全。宝鉴。为一名。间字盖传写误。在青字上。千金。千金 翼。 骨。陷中。此说近是。逼耳而取穴也。 脉。翳风。皆同。 脉。(甲乙)一名资脉。(甲乙)耳本后。鸡足。青络脉。刺出血如豆汁。(甲乙)青脉中 。(圣济)禁灸。(千金)禁刺。(入门) 按千金。千金翼。无后络二字。外台。无脉字。冈本曰耳后正中。起骨。如鸡拳。足者 。陷中。是亦一说。圣济。曰。不宜出血多。即出血如豆汁之意。 翳风(甲乙)耳后陷中。(素问)按之引耳中。(甲乙)先以铜钱二十文。令患人咬之。寻取 穴中。(聚英。引针经。) 按明堂云。耳后尖角。是与 脉混。医统。吴文炳。大成。从之。入门。作耳珠后。并 浮白(素问)耳后入发际一寸。(甲乙) 按千金翼注曰。翳风前。窍阴后。外台曰。下曲颊后。并非。据完骨外。上定浮白。下定完骨。中间取窍阴。 窍阴(甲乙)一名枕骨。(类经)完骨上。枕骨下。摇动应手。(甲乙) 按资生。圣济等。作摇动有空。无应手之文。似不可解入门。医统。作摇耳有空。甲乙。摇 动言动脉。故曰。应手。金鉴。作耳后高上。枕骨下。非也。与足部窍阴。同名异穴。圣济作首窍阴。 完骨(素问)耳后入发际四分。(甲乙)旁。完骨。(增注) 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r面总图\p06-d22a8.bmp\r 素 (甲乙)一名面王。(甲乙)鼻柱上端。(甲乙)陷中。(入门)准头。(类经)禁灸(甲乙) 按 。诸书或作 。外台。作 。 以音通用。 又同。无异义。下仿此。王。外台 。作玉。资生。作上。聚英。医统。吴文炳。大成。作正。大全。作土。盖写误。 水沟(甲乙)一名鼻人中。(肘后)一名鬼宫。一名鬼客厅。(千金)一名鬼市。一名人中。 (千翼)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甲乙)陷中。(类经)鼻柱下。沟中央。(神应) 按聚英。医统。大成。作近鼻孔非是。医学纲目曰。口含水突处。七种类稿曰。人居天 地之 中。天气通于鼻地气通于口。天食人以五气鼻受之。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此穴居中。故云 若 。曰人有九窍。自人中而上皆双。自人中。而下皆单。故云此则可名为窍中。又老子释略曰 。鼻为天门。口为地户天地间人中是也。 兑端(千金)唇上端。(甲乙)上唇中央。尖尖上。(入门) 按甲乙兑端。作壮骨。字误。目录。又作兑骨。明堂。作颐前下唇之下。开口取之。是 承浆穴不可从。大全曰。唇珠上。珠字无谓。此强作歌括之弊也。 龈交(素问)唇内齿上。龈缝中。(甲乙)龈缝筋中。(资生) 按齿上。类经。作上齿。千金。外台无中字。金鉴。大成。 作龈。义同。内经集注曰 。龈 交穴。一在唇内齿下龈缝中。盖上古以龈交有二。督脉之龈交入上齿。任脉之龈交入下齿也 。以上下之龈齿相交。故名龈交。未知据何书。不可从。卢复医种子曰。蜀僧慧融。入淅。 游会稽。针佝偻人。使之卧。取龈交穴骨节渐伸。寻愈。此穴乃督之井也。脊中骨节。属督 脉所辖。气机一透。骨自然伸。似玄门转河车法。能开关交会。可至长生。况一伸骨节乎。 斯法书不从载。慧融。静中悟出。 承浆(甲乙)一名天池(甲乙)一名鬼市。(千金)一名悬浆。(资生)一名垂浆。(圣济)颐前 唇之 下。开口取之(甲乙)唇下宛宛中。(肘后)下唇之下。(千金)下唇棱下。(明堂)陷中。(发挥) \x面第二行。直曲差下行。凡八穴。\x 攒竹(甲乙)一名员在。一名始光。一名夜光。一名明光。(甲乙)一名元柱。(医统)眉头 又云。眉本。(素问)陷者中。(甲乙)禁刺灸。(入门) 按员在。资生。作员柱。宝鉴大成作圆柱。在疑写误。明光。资生。大成。作光明。始 光。聚英。医统。吴文炳。作始元。 睛明(甲乙)一名泪孔(甲乙○外台作泪孔。泪 同字)一名泪空(聚英)目内 (素问)内 外(甲乙)禁灸(资生)禁刺(入门) 按千金。作精明。精睛音通。类经曰。内 外。一分宛宛中。入门曰。红肉陷中。并非 也。 甲乙。次注。皆曰。灸三壮。医统曰。或问。睛明。迎香。承泣。丝竹空。皆禁灸何也。曰 。四穴。近目。目畏火。故禁灸也。以是推之。则知睛明可灸。王注误矣。而医统穴下。注 灸三壮。可谓矛盾。 迎香(甲乙)一名冲阳。(甲乙)鼻空外廉(素问)禾 上。鼻下。孔旁。(甲乙)不宜灸。( 外台) 按孔。外台。作乳字误。千金。作和 上一寸鼻孔旁。误。入门。吴文炳。并大成。作 禾上一寸。神应经。作鼻孔旁五分。皆非说见下。 禾 (甲乙)一名 。(外台)一名长频。(资生)直鼻孔下。侠溪水沟。旁五分。(甲乙) 禁灸。(入门) 按 。明堂。作聊。盖音相通 。大成。作 。长频。大全。作长 。聚英。作长颊。 又大 全曰。禾 。一名禾 。 同字。故不取。侠字下溪字。衍。千金等无之。是也。宜削之 。禾 。在水沟旁五分。迎香。又在禾 上鼻下孔旁。则迎香。逼鼻孔。取之。气府论云。 鼻孔外廉。此之谓也。千金曰。迎香。在禾 (禾原作和字讹)上一寸。是入鼻孔。神应。资 生。发挥等迎香注曰鼻孔旁五分者误矣。经络流注。右左行。左右行。则历水沟。过鼻孔外 廉。而上。可以证也。资生曰。铜人经。禾 二穴。在鼻孔下挟水沟旁五分。明堂下经。作 禾。 即 也。上经。乃作和 。皆云在鼻孔下挟水沟旁五分。则是一穴也。而铜人。手 少阳穴。复有和 二穴。在耳前兑发陷中。其穴相去远矣。恐明堂上经。误写禾字。作和字 也。 \x面第三行直目上临泣下行凡十二穴。\x 阳白(甲乙)眉上一寸直瞳子。(甲乙) 按入门。阳作杨字误。资生。圣济作直目瞳子。 承泣(甲乙)一名鼷穴。一名面 。(甲乙)目下七分。直目瞳子。(甲乙)陷中。(资生)正 视。取之。(金鉴)禁灸(甲乙)灸三壮。(资生)禁刺。(资生) 按鼷。外台。作溪。千金翼曰。目下七分匡骨下。外台甄权曰。眼下八分。共非是。金 鉴曰。目下胞。 四白(甲乙)目下一寸。面 骨。颧空。(甲乙)直瞳子。(发挥)正视取之。(类经)禁灸。 (类经入门) 按 。颧。 。 。义未详。 音逵。玉篇。面颧也。广韵。颊间之骨。集韵。与 同 。HT 音逵。集韵面 也说文权也。集韵。颊骨。一曰浓也。或作 音拙面秀骨。博雅。颧。 也。俱混为同义。然一骨数字。可疑。因考 。是颊间骨之总名。余字是 骨中之名。 何则 者。汉高祖。隆 龙颜史记作隆准。准音拙。集韵。面颧也。庄子颡 然。注。高露 发美之貌。尔雅。博而 。注中央广。两头锐乃 骨秀锐高露者也。高祖 骨鼻旁高秀连颊 骨 。故曰龙颜。从出。高出也。由是观之目下宛宛际。才容。一指乃一寸也。其间七分。而取 承泣。其余三分。到 骨秀高处。是颧也。颧 下注。己曰兑骨。可以见也。面旧作向。气 府 论云。面鼽骨空。各一。王冰曰。谓四白穴也。又下文颧 注有面 骨字。内经。本不分部 。故曰面。甲乙经。据内经。遂用面字。传写误。作向。故今改之。千金外台等。无面以下 五字。鼽。字书不载。盖 古字。经脉篇云。目黄口干鼽衄。又云。泪出鼽衄。从九者音裘 说文病寒鼻窒也鼽。鼽。易混。故记。 巨 (甲乙)挟鼻孔旁八分。直瞳子。(甲乙) 按巨。千金翼。资生。作臣字误聚英。吴文炳。医统。大成。共曰平水沟。非也。大成 。引聚英曰。巨 一名巨 。今本不见。大全。亦为一名 义同。今不取。 地仓(甲乙)一名会维。(甲乙)挟口旁四分如近下。(甲乙)有脉微微动。若久患风。其脉 亦有不动者。(本事) 按会。外台。宝鉴。作胃。千金翼。一说曰。口角一韭叶近下动脉。资生。本事。口下 有吻字。分下有外字。发挥。无如近下三字。 大迎(素问)一名髓孔(甲乙)在口下当两肩。(素问)曲颔前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 甲乙) 地仓下斜向后颔骨上。(增注)按三分。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圣济。大成。作二分。 次注以下诸书。皆同甲乙。 \x面第四行。直本神下行。凡六穴。\x 丝竹空(甲乙)一名巨 。(甲乙)一名目 。(外台)眉后(素问)陷者中。(甲乙)眉尾骨后 (入门)动脉。(增注)禁灸。(甲乙) 按目 。大全。作月 。巨 。恐字误。入门。脱空字。 瞳子 (甲乙)一名太阳。一名前关。(千金注)一名后曲。(外台)目外去 五分。(甲乙) 动脉(增注)禁针灸。(入门) 按资生曰。前关目后半寸。亦名太阳穴。又曰。铜人有上关。下关。各二穴。素问亦同 。明 堂上下经。有上关而无下关。惟上经。有前关穴。又不与下关穴同。在上关之下。恐别。自 是 前关穴。一名太阳穴。理风赤眼头痛目眩涩等疾。所不可废。故附入于下关之后。乃今据千 金方。前关。太阳。即瞳子 一名也。资生。为别穴者误。 颧 (甲乙)一名兑骨。(甲乙)鼽骨下(素问)面 骨下廉陷者中。(甲乙)兑骨端。(外台) 禁针灸。(入门) \x面第五行。直头维下行。凡十二穴。\x 颔厌(甲乙)耳前角上。(素问)曲周颞 上廉。(甲乙)头维直下发际。(增注)禁深刺。( 次注) 按医学纲目曰。周。当作角。非。曲周者。自额角下耳前发际。其形曲周者。颞 上廉 。资 生。大全。并言脑空上廉非也。颞 。注家。多误为脑空。盖脑空一名颞 。遂以相混耳。 既有上廉等之语。非穴名者。可见也。即俗所谓米嚼也。自发中出颜面者。颞 上廉颔厌也 。中央悬颅也。下廉悬厘也。皆取之发际。故谓曲周。千金伤寒篇曰。颞 穴在眉眼尾。中 间上下有来去络脉。是其非脑空者。可见。外台。作曲角。次注。医统。作曲角下。资生。圣 济。发挥。聚英。吴文炳。宝鉴。作曲周下。类经。作耳前曲角。入门。作对耳额角外。金 鉴。作两太阳曲角上廉。大成。作曲周上。愈精愈疑。称角者。有二额发际作角者一。耳前 发际。作角者一。故内经。头维曰额角。又颔厌悬厘曰耳前角。又言曲周者。额角下。发际 曲 周者是也。言耳前角者。发际曲周而更出又作角者是也故内经。有角上角下语。脑空穴。在 脑骨之空处。故曰脑空。一名颞 。不与此颞 同。故读古文者。不可不知也。诸家不知角 义及脑空义。妄意改易。可不慎哉。诸书谓曲周下者。即就眉上发际而言下。悬颅悬厘。谓 曲 周上者。就耳前发际斜向目外 者。而言上。上下字不易解。世人多疑之。故一从甲乙经。 千金同。曲角曲周者。所谓小额也。 悬颅(甲乙)一名髓空。(素问直解)耳前角下(素问)曲周颞 中(甲乙) 按。骨空论云髓空 名髓 。作曲角上。资生。圣济。发挥。宝鉴。作曲周上。聚英。作颞 中廉。入门。作斜上额角 中 。两太阳之中。大成。作曲周下。以上诸说要皆是大同小异。而与颔厌混。 悬厘(甲乙)曲周颞 下廉。(甲乙) 按千金翼。厘。作 字误。外台。周作角。次注。医统。吴文炳。作曲角上。两太阳下 廉。资生圣济。发挥。聚英宝鉴。大成作曲周上。金鉴。作耳前曲角上。入门。作从额斜上头角 上关(素问)一名客主人。(素问)一名客主。一名容主。(大全)一名太阳。(医垒元戎)耳 前上 甲乙) 按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无端字。发挥。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吴文炳。作起 骨上 枢云。刺上关者。 不能欠。 张口也。欠张口。而复合也。是开口取穴也。即甲乙所谓开 口有孔之义也。圣济曰。若刺深令人欠而不得KT 。是费解。 下关(素问)客主人下。耳前。HT 脉。下空下廉。合口有孔。张口即闭。(甲乙)耳中有 干HT 抵不可灸。(甲乙○注曰HT 抵。一作适之。不可灸。一作针久留针。) 按灵枢云。刺下关者。欠不能 。是合口有孔也。资生。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宝 鉴。无下空二字。HT 。古文动字。千金翼曰。耳门下一寸。宛宛中。动脉际。侧卧开口取之非。 颊车(甲乙)一名机关。一名鬼床。(千金)一名曲牙。(类经)耳下曲颊端。陷者中。开口有孔。(甲乙) 按气府论云。耳下牙车之后。各一。次注曰。谓颊车二穴也。类经。吴文炳。宝鉴。大 成。作曲颊端近前。聚英。颊。作颔。金鉴作近前八分。入门。作耳下八分。据千金及翼方。卒中 风口噤不开。灸机关二穴。穴在耳下八分小近前之说。并似拘矣。资生。引千金曰。一名机 门。门是关字之误。又千金翼曰。耳下二韭叶。宛宛中。侧卧张口取之。不可从也。又千金 。十三鬼穴。耳前发际。宛宛中。耳垂下五分。名鬼床。是指颊车。千金翼。无耳前发际。 宛宛中之七字。今移入一名。 耳前凡八穴 \r耳前之图\p06-d22a9.bmp\r 耳门(甲乙)在耳前起肉当耳缺者。(甲乙)陷中(资生)耳中有脓及底耳。 耳。皆不灸。 (外台)禁灸。有病不过三壮。(甲乙) 按。厥病篇云。耳鸣。取耳前动脉。马莳曰。即耳门也。外台。作耳中缺者。宝鉴。从 之。医统。作当耳缺者缺中。并非。 和 (千金)锐发下。(素问)耳前横动脉。(甲乙)耳门前。(入门)一云禁灸。(类经) 按甲乙。和作禾。入门同千金。千金翼。外台。以下诸书。作和。今从之。三书。并无 资生曰。和 二穴。在耳前锐发陷中明堂上经。亦有和 二穴。 即 也。在鼻孔下挟水沟 旁五分。即铜人之禾 。明堂下经之禾 也。或者。明堂上经。误写禾字。作和字尔。恐人 以和 和 为一穴。故备论之。按一疑二之误。锐发者所谓波以左贺利。 听会(甲乙)一名听呵。(资生)一名后关。一名听呵。(大全)耳前陷者中。张口得之。动脉应 手。(甲乙)耳微前。(明堂)耳珠前。(入门) 按类经。呵作河。资生。神应。发挥。类经。聚英。医统 。宝鉴。大成。作上关下一寸。非矣。类经。金鉴。作去耳珠下。亦非。本事方曰。侧卧张口取 之。吴文炳。曰。一名多所闻。耳中珠子。如赤小豆。是听宫之注。聚英。医统。亦同。盖 误听宫作听会也。千金翼舌病篇曰。听会。在上关下一寸动脉宛宛中。一名耳门。亦误。 听宫(甲乙)一名多所闻。(素问)一名窗笼。(灵枢)在耳中珠子。大明如赤小豆。(甲乙) 按气血论。耳中。多所闻。二穴。根结篇。少阳根于窍阴。结窗笼。窗笼者耳中也。甲 乙。明字衍。诸书皆无之。是也。入门。作耳前珠子旁。是耳门穴也。今据内经。甲乙经。当在 <目录>卷之一 <篇名>项颈部第二 属性:(凡十九穴) 骨度篇曰。结喉以下。至缺盆长四寸。 \r项颈之图\p06-d22a10.bmp\r 廉泉(灵枢)一名本池。(甲乙)一名舌本。(资生)颔下结喉上。舌本下。(甲乙)当颐直下 骨后。陷者中。(千金诸风篇)结喉上中央。(类经) 按舌本。大成。作舌水。大全。作吉本。气府论曰。喉中央。二。次注曰。谓廉泉天突 二穴也。刺疟篇曰。舌下两脉廉泉也。是谓两脉中央也。千金。并翼方。圣济。发挥。无舌本下 之下字。入门。宝鉴。下作间。聚英。医统作颔下结喉上四寸。此穴。何须折量。类经曰。 仰而取之。说见下。 人迎(素问)一名天五会。(甲乙)挟喉之动脉也。又颈侧。在婴筋之前。(灵枢)颈大脉。 动应手。挟结喉。以候五脏气。(甲乙)不灸。禁深刺。(甲乙) 按资生。圣济。聚英。医统。大全。吴文炳。宝鉴。大成。无天字。千金翼。作大筋脉 。次注。发挥。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大成。金鉴。作结喉侧。一寸五分。此根据甲乙。扶突注 。然颈侧诸穴。不须分寸。但取筋之前后。此古法也。此穴挟结喉。圣济曰。仰而取之。不取 水突(甲乙)一名水门。(甲乙)颈大筋前。直人迎下。气舍上。(甲乙)人迎下。气舍上。二穴之中。(入门) 按突。甲乙作天。字误类经曰。挟气舍上。内贴气喉。千金注曰。曲颊下一寸。近后。并非。 气舍(甲乙)颈。直人迎下。挟天突。陷者中。(甲乙)贴骨尖上有缺。(类经) 按类经。作挟天突边。入门。宝鉴作挟旁。拘矣。金鉴。作结喉下一寸。非。 扶突(素问)一名水穴。(外台)婴筋之后。(灵枢)人迎后一寸五分。(甲乙) 按一寸五分。说见前。与人迎。隔一大筋。是穴也。千金。作气舍后一寸半。发挥。吴文炳 。宝鉴。聚英。从之。大成。作气舍上。并非。千金翼。外台。次注。作曲颊下一寸人迎后 。拘矣。次注曰。仰而取之。非是。凡颈侧诸穴。仰则筋脉难摸索。故正面而取之。 天鼎(甲乙)一名天顶。(大全)缺盆上。直扶突。气舍后一寸五分。(甲乙)侧颊。(入门) 按天突侧皆言缺盆。取其形状。故灵枢指天突言缺盆之中者。可见焉。直扶突绝句。言 此穴在扶突直下当气舍后也。扶突与人迎隔筋。其直下就气舍后取之。次注。作半寸。盖寸半之误 。资生。圣济以下诸书。作扶突后一寸。拘矣。千金。作颈缺盆。直扶突。曲颊下一寸。人 迎后。与扶突注。混。不可从。明堂。作天顶。盖音通。人以为一名。暂从之。 天窗(素问)一名窗笼。(甲乙)挟扶突。(素问)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 甲乙)颈大筋前。(资生) 按窗。资生。作 。笼。外台作聋。聚英。大全。作龙。灵枢云。窗笼者。耳中也。 张介宾曰。即听宫。与此不同。入门曰。完骨下发际上。颈上大筋处。误也。前大成。作间。又奇穴 部有天窗。与之不同。 天容(灵枢)耳下曲颊之后。(灵枢)颊车后陷中。(入门) 按甲乙。无下字。千金。外台等。皆作耳下。千金翼。无曲字。 天牖(素问)颈筋间。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后。发际上(甲乙)禁灸(资生○医 统曰 诸书作完骨下。不是。气府论云。下完骨后。各一。次注曰。天牖二穴可以见也。灵枢。任 脉侧。七次动脉。一次人迎。足阳明也。二次扶突。手阳明也。三次天窗。手太阳也。四次天 容。足少阳也。五次天牖。手少阳也。六次天柱。足太阳也。七次风府。督脉也。发挥。作天 窗后。窗。容字相似故误耳。千金。作发际上一寸。入门。从之。就发际上。求之于婴筋颈 筋间。乃上两筋合。下发际也。故不须折量分寸。其言一寸者。误。入门。作耳下大筋外。 类经云上挟耳后一寸。亦误矣。明堂云。貌骨穴下发际。宛宛中。貌骨穴。未详。恐完骨之 误。 缺盆(素问)一名天盖。(甲乙)肩上横骨。陷者中。(甲乙)禁深刺。(甲乙) 按天。聚英。吴文炳。作尺。骨空论云。失枕在肩上横骨间。次注曰。谓缺盆穴也。资 生。发挥。聚英医统吴文炳。并作下。非是。入门。宝鉴。作前。马莳。注证发微。作去中行寸半非 <目录>卷之二 <篇名>肩部第三 属性:(凡二十六穴) \r肩之图\p06-d22a11.bmp\r 凡取肩部诸穴。为三次。取肩 。肩 。肩贞。是一次也。上肩端。取巨骨。秉风逾骨 取天 肩贞。肩部诸穴难分。故今定此法。 肩井(甲乙)一名膊井(资生)肩上陷者中。缺盆上。大骨前。(甲乙)大骨前一寸半。以三 指按取之当中指下。陷者是。(圣济)前直乳中。(增注)禁深刺(圣济)孕妇禁刺。(类经) 按膊。圣济。作 陷者。千金。千金翼。次注。圣济。类经。作陷解。宝鉴。作陷罅。 大骨。肩上大骨也。非胸前大骨。一寸半。资生类经。聚英。入门。皆同。不可。必拘也。肘后 方曰。两肩。小近头凹处。指捏之安令正。得中穴耳。千金曰。卵偏大。 病。灸肩井。在 肩解臂接处。龚廷贤万病回春曰。拿棍一条。伸手主棍在地。与肩一般高。肩上有窝。名肩 井穴。 肩中俞(甲乙)肩胛内廉去脊二寸。陷者中。(甲乙) 按胛。旧作甲。千金翼。外台。明堂。同。古字通用。今据千金订之。从易读。下皆效此 。入 矣。就胛内廉而取之。 肩外俞(甲乙)肩胛上廉去脊三寸。陷者中。(甲乙) 按类经云。与大杼平。似拘。入门。作去大杼旁三寸宝鉴从之。并误。但可就胛上廉而取之 。 大 (甲乙)肩缺盆中。毖骨之间陷者中。(甲乙)一曰直肩井后一寸。(类经)须缺盆陷处 上有空。起肉上(聚英)误针陷处令人卒死。(聚英。所引铜人。今本无所见。) 按资生。作天上 毖骨。千金。入门。吴文炳。大成。作上毖骨。千金翼。外台。圣济 。类 经。作上毖骨。次注。作上伏骨。张介宾曰。毖音秘。肩 向肩井缺盆中。两叉骨之际。内 间有秘伏之小骨。此毖骨也。作毖误。 秉风(甲乙)挟天 外。肩上。小 骨后。举臂有空。举臂取之。(甲乙) 按天。旧作人。刊误。今订之。在字衍。外台。在挟字上。是也。千金。并翼方。作肩 上 后。外台。圣济。发挥。作小 后。资生 作 字误。吴文炳作天 肩上小 后。不可读 。盖错置。入门曰。天宗前。疑 误。 曲垣(甲乙)肩中央。曲胛陷者中。按之动脉应手(甲乙) 按动脉应手。千金。以下诸书。作应手痛。外台作按之痛应手央。作尖字误。 天宗(甲乙)肩解下三寸(素问)秉风后。大骨下。陷者中。(甲乙) 肩贞(素问)肩曲胛下。两骨解间。肩 后。陷者中(甲乙)禁灸(入门) 按解。入门。作罅。通评虚实论云。刺大骨之会各三。次注曰。大骨之会肩也。谓肩贞 穴。在肩 后。骨解间。 巨骨(素问)肩端上行两叉骨间。陷者中。(甲乙)一曰禁刺。(类经) 按明堂。作肩端上两行骨。两行二字。倒置。 俞(甲乙)肩 后。大骨下。胛上廉。陷者中。举臂取之(甲乙) 按气府论云。曲掖上。 骨空 书。作肩 。非矣。金鉴云。从肩贞。上行肩端。 上。肩骨下。 肩 (灵枢)一名扁骨(明堂)一名中肩井。一名扁肩。(类经)一名肩尖。(外科枢要)举臂 肩上 陷者。(素问)肩端两骨间。(甲乙)肩外头。近后以手按之有解。宛宛中。(千金)肩头正中( 同上) 骨头。(资生) 按素问。 骨之会。各一。次注曰肩 穴也。又曰。云门 骨次注曰。今中诰孔穴图经 。无 骨穴。有肩 。刺热论新校正曰。验今明堂中诰图经。不载 骨穴。寻其穴。以泻四肢之 热。恐是肩 穴。医门摘要曰。上有巨骨。后有秉风。不可混。无用之辨哉千金注曰。外台 。名扁骨。 肩 (甲乙)肩端 上。斜举臂取之。(甲乙)肩端外陷。(入门)肩 后外廉(冈本) 按外台。 上之下。有陷中。二字。斜。作针误。入门曰。 会上。非。 。发挥。作 误。 会(甲乙)一名 。(甲乙)一名 交。(聚英)臂前廉。去肩头。三寸。(甲乙)宛宛中 (资生) 按肩头。次注。作肩端。外台。臂。作肩。 <目录>卷之二 <篇名>背腰部第四 属性:气府论曰。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至胝下。凡二十一节。脊椎法也。 骨度篇曰。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 故上 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凡取背部诸穴除脊骨者。诸说纷纷。按背俞篇曰胸( 头注曰。一本作背。)中大俞。在杼骨端。肺俞在三焦之间心俞在五焦之间。膈俞在七焦之 间。肝俞在九焦之间。脾俞在十一焦之间肾俞在十四焦之间。皆挟脊相去三寸所。则欲得而 验 之。按其处应在中。而痛解。乃其俞也。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气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以 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者。疾吹其火。传(甲乙。作拊)其艾。须其火灭也。 甲乙经曰。两旁挟脊各一寸五分。按。量两乳间。去其半。四寸有奇。除两旁各一寸五分。余 分一寸半有奇。是脊骨之分也。又素问云。 在背下挟脊旁三寸所。厌之令病者呼 。 应手。挟字。旁字。除骨而言也。所者许也。古人不必拘分寸。以大概示之。故云。按 之应在中而痛解或云。 应手也。神应经曰。如背俞。前贤书中皆云挟脊各寸半。是共折三 寸分两旁取之。殊不知言挟脊。其挟字。是除骨而言。若带脊骨当以两旁各二寸共折四寸分 两旁。此说虽得折为四寸者不是。后世又用两乳八寸之说度背腰。故云去脊中二寸。或一寸 五分。共不可从也张介宾遂验鱼骨。就突处而定穴。盖原王叔权。里医之说。妄矣。凡节字 取义于竹节。故有骨节关节。手指本节等语。脊骨突处谓之节。经曰。节下间。则突处下间 是穴也。且张氏取经文之节下间之语。而作异说。何矛盾之甚邪。凡人之项骨有三。名曰柱骨 。又曰天柱骨即头茎也。连脊共二十四节。今人误以项骨高者。为大椎。其弊根据肘后方。灸大 椎在项上大节高起者。外台。类经。针灸大全等。以平肩者。为大椎香川太冲曰凡大椎以椎 大为名。若其骨不大何得谓大椎乎。故称一椎为极当。今定以与肩齐为一椎。虽椎小亦可也 。 大小固非所拘。设令一椎之上。或一椎之下。有椎特大者。则虽在何处亦可称大椎。如是或 有二十二椎。或有二十椎。而不应二十一椎之数矣。唯是一椎。而后次第等下。而以平肩者 。为大椎者。此胶柱之说也。为费解。香月牛庵卷怀食镜曰。先师玄益。曰。凡定大椎法。令患 人端坐正面动首颈。则项骨共动。取其不动为大椎甚易知。故据此说使人头俯。项骨高起。 仰 则不见。是项骨第三节也。其下乃大椎也。下第七节八节之间第十四节十五节之间。是俯仰 屈折之处也。从其处。上行数之定大椎。此亦一法也。 马莳曰大椎乃督脉经穴。至腰俞。共二十一椎。其曰二十四椎者以项骨三椎不等也。至 尾 穴。亦不等。今人灸大椎者。但是项骨高起者。见其骨高而大。误以为大椎。而取之。愚今 除项骨三节则大椎。又数为第一椎。此说得之。按脊椎二十一节。古来通说亦无异论。盖是 皮上隔肌肉摸索而命之也。非剐剥视之数之而言之者。陈明善洗冤录曰。项与脊骨。各十二节 。注曰。自项至腰。共二十四椎。骨上有一大椎骨。人身项骨五节。背骨十九节。合之得二 十有四。是项之大椎即在二十四骨之内此说与今之所见不符。东洋先生脏志曰。脊骨背面有 鳍如鱼。其节十有七。上细下巨如筝之状。此言一出而天下大疑之。今验之脊骨实十七节也隔 皮肤而数之为二十一节者。并腰髁骨也。其骨比脊骨巨大内拘而为臀尻。其穷处即所谓尾 骨者 是也。其骨背有椎节形凡四。于皮肉上摸之则与脊骨齐。乃与十七节连数为二十一椎。其椎 节形旁。宛陷处有孔。通内面。左右各四即八 也。古书曰。第一空。第二空者。不诬。洗冤 录曰。男女腰间。各有一骨。大如掌。有八孔作四行样者。是也。此骨。男则圆女则平者。 所以护子宫受胎之地也。今取 穴则连数之。为二十一椎。处置诸穴。而不为误。发挥注曰。按 腰 髁即腰监骨。人脊椎骨。有二十一节。自十六椎节而下。为腰监骨。挟脊附着之处。其十七至 二十。凡四椎为腰监骨所 附而入 穴。则挟脊第一二空云云也。又按督脉当脊中起于长强 在二十一椎下。等而上之。至第十六椎下。为阳关穴。其二十椎。至十七椎。皆无穴乃知为 腰监骨所 明矣。此说误谬。不俟辨焉。 腰髁骨。又名腰监骨。又名腰尻骨。八 者。即其空。今以朽骨图之。 \r外面图\p06-d22a12.bmp\r 内 而为臀尻。其穷处即尾 骨金鉴曰。尾闾。一名 端。一名撅骨一名穷骨。在肛门后。其骨上端。俗名 骨。又名尾 。 \r侧面图\p06-d22a13.bmp\r \r内面图\p06-d22a14.bmp\r \r背腰总图一\p06-d22a15.bmp\r \r背腰总图二\p06-d22a16.bmp\r \x背中行自第一椎。下行至尾 骨。凡十四穴。\x 大椎(素问)一名百劳(类经)第一椎上。陷者中。(甲乙)宛宛中。(资生) 按甲乙经。脱上 椎 其误。椎骨又名杼骨。后人遂混称大椎。为大杼。大全等。大杼一名百劳。不可从焉。类经 曰。一云平肩。说己见。伤寒论曰。大椎第一间盖指陶道。 陶道(甲乙)大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甲乙)陷者中。(明堂) 按千金。千金翼。作下节间。下皆同。聚英。医统。吴文炳等。无节字非。千金诸风篇 身柱(甲乙)第三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甲乙)宛宛中。(明堂) 按和名尘气。以治尘气。名之。 原性全 医抄曰。尘气发于肺脏。是也。村上良亢慈 旨载其候有四。红知利气。知利知利气。波美知利气。黄知利气。医门摘要曰。和俗谓之尘 气。预灸则不生诸病。病气积于此而伤其身。犹尘气积柱下。生湿气。而破家宅。故即名此 穴谓之尘气。(释西悬所着方书训疟为知利气) 神道(甲乙)一名脏俞。(千金)第五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甲乙)禁刺(入门。类经一说 按千金曰。治卒病恶风欲死。及肉痹不知人。灸第五椎。名曰脏俞。百五十壮。多至三 百壮。便愈。翼方。肉痹下。有乳痈二字。 灵台(次注)第六椎节下间。俯而取之。(次注)禁刺。(入门) 按刺热篇云。六椎下间。主脾热。是谓灵台穴然其名。甲乙。千金。外台。并不载。资 下。皆载之。程衍道外台注引圣济总录且云。后人论注所增穴也。按甲乙所载十一穴。素问 云。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项中央二。(次注曰。谓风府。哑门。二穴)发际后中八。( 次注曰。谓神庭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间。脑户。八穴。)面中三。(次注曰。 谓素 。水沟。龈交。三穴)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次注以会阳而解及旁二字。然会阳 。是双穴也。加之为十六穴。其数不合经文。盖亡一穴也否则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者 。二十九穴之误。而十五穴。则十六穴之误欤。 至阳(甲乙)第七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甲乙)宛宛中(明堂) 按刺热篇云。七椎下间。主肾热。明堂。作微俯而取之。 筋缩(甲乙)第九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甲乙) 按入门。作筋束。字误。 中枢(次注)第十椎节下间。俯而取之。(次注) 按类经曰。此穴诸书皆失之惟气府论。督脉下。王氏注中。有此穴。及考之气穴论。曰背与 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与十椎者。其穴即此。按气穴论曰。天突与十椎及上纪。次注曰。按 甲乙经。经脉流注孔穴图经。当脊十椎下。并无穴目。恐是七椎。又注气府论曰。中枢在第 十椎节下间。何其说矛盾乎。与彼背俞注同。王冰疏卤。不足深责也。马莳曰。十椎下无穴 。当是大椎。亦遗有中枢。金鉴。载此穴。 脊中(甲乙)一名神宗。(资生)一名脊俞。(资生。引明堂。)第十一椎节下间。俯而取之 。(甲乙)禁灸。(甲乙)禁刺(入门) 按骨空论曰。灸脊中说见阳关大全。中作柱。 悬枢(甲乙)第十三椎节下间伏而取之。(甲乙) 按资生曰。铜人云。悬枢。在十三椎节下间。明堂上经作十二椎节间。下经作十一椎下 中穴。既在十一椎下。不应。悬枢又在十一椎下。固知其误矣。考之素问。亦与铜人同。当 以铜人为正。明堂上经亦误三字作二字也要之接脊穴。在十二椎节下尔。接脊穴。载奇穴部。 命门(甲乙)一名属累(甲乙)一名竹杖(俗名)第十四椎节下间。伏而取之。(甲乙) 按千金曰。胞落 。灸背脊当脐。不称穴名。类经曰。平脐用线牵而取之。恐有差。故 。又曰。千金云。腰痛不得动者。令病(千金。作患)人正立。以竹杖(千金。无杖字。)拄地 度至脐。(千金。有断竹二字。)乃取杖(取杖千金。作以度。)度背脊。灸杖(杖千金作竹上 二字)头尽(千金无尽字)处。此法。旧出于肘后方。而文有异同。今阅千金方。无竹杖字。 类经。所引证者。千金翼之文。而肾俞之说也。详于肾俞条。俗呼为竹杖穴者。盖同于类经 。洗冤录曰。凡命门骨。最属虚怯。以手击之即可立毙。因命门骨。左右两穴有红筋。若细 。通于两内肾。拍断即死。外无痕迹。若有称拍着命门处身死。只检验命门骨。紫赤者是也。 命门骨。自尾蛆骨。倒数上。第七椎两旁。各有一小穴者是。 阳关(次注)第十六椎节下间。坐而取之。(次注) 按甲乙。千金。外台不载。资生。作伏而取之。素问曰。失枕在肩上横骨间。折使榆臂 正灸脊中。次注曰。榆。读为摇。摇谓摇动也。然失枕非独取肩上横骨间。乃当正形灸脊中 也。欲而验之。则使摇动其臂。屈折其肘。自项之下。横齐肘端当其中间。则其处也。是曰 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间。督脉气所发。按榆是揄误。 腰俞(甲乙)一名背解。一名髓空。一名腰户。(甲乙)一名髓孔。一名腰柱。(外台)一 俞。(大全)一名髓府。(大成)第二十一椎。节下间。(甲乙)宛宛中。以腹挺地。舒身。两手 相重支额。纵四体。后乃取其穴。(资生) 按神应经。作自大椎至此折三尺。舒身以腹挺地。聚英。作挺身伏地舒身。素问直解。 髓空。为肩井者。误。俞。扁鹊传。作输。无异义。 长强(灵枢)一名穷骨。一名 上。一名骨 。(灵枢)一名气之阴 。(甲乙)一名龟尾。 (肘 后)一名尾翠骨。(千翼)一名龙虎穴。一名曹溪路。一名三分闾。一名河车路。一名朝天巅 。一名上天梯。(卫生宝鉴)一名撅骨。(类经)一名尾闾。(医统)一名气 。(大成)尻骨下空 。(素问)脊 端。(甲乙)趺地取之。(资生) 骨端许三分。(聚英)陷者中。(明堂) 按癫狂篇云。灸穷骨二十壮。穷骨 骨也。马莳曰。长强也。又云。灸骨 二十壮。又 刺上。张注曰。长强也。今移入一名。骨空论云。脊骨下空。在尻骨下空。次注曰。不应主疗 经阙其名。新校正云。按长强在脊 端。正在尻骨下。王氏得非误乎。又曰。灸撅骨。次注曰 。尾穷谓之撅。撅当作HT 。字典曰。HT 本作HT 。音厥。说文曰。臀骨也明堂。脊 作脊骸。 误。尾翠骨上三寸。骨陷间。不合诸说。聚英。大成。趺作伏。是也。 \x背第二行自第一椎两旁挟脊各一寸半。下行至 骨下。及八 。凡四十四穴。\x 按内经曰。大椎上。两旁各一。凡二穴。王冰曰。未详何俞。新校正曰。按。大椎上旁 无穴。张介宾曰。今于大椎上旁按之甚 。当有穴。意者。甲乙经等。犹有未尽。吴昆曰。当是 天柱二穴。在挟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中者。马莳曰。大椎乃督脉经穴。至腰俞。共二十一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