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伤寒缵论 书名:伤寒缵论 作者:张璐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免费下载700多本医学电子书请到A+医学百科医学电子书专题 网址:http://www.a-hospital.com/w/%E5%8C%BB%E5%AD%A6%E7%94%B5%E5%AD%90%E4%B9%A6 A+医学百科正在整理中医学典籍,欢迎您的参与。 如有关于《伤寒缵论》的问题和讨论请移步本书页面:http://www.a-hospital.com/w/%E6%96%87%E4%BB%B6%3A%E4%BC%A4%E5%AF%92%E7%BC%B5%E8%AE%BA.txt <目录> <篇名>叙 属性:尝读周礼疾医掌万民之疾以五谷五药养其病以五色五气五声视其生死两之以九窍之变参之以五脏之动而识医之职隶 诸天官故其学于是乎专后世国无专职家无专学岐伯巫彭之教久失其真其书虽传皆为后人附托惟汉张仲景伤寒论一书为千 百年不祧之祖特其章句篇帙不无散紊自王氏成氏相起而漫次其文因又作注其间颠倒傅会而仲景之意一晦迨奉议作活人书 叔和编百证歌模糊概括而仲景之意再晦即全生蕴要准绳等书学人咸奉为指南究未能推衍其奥而仲景之意终晦于天下近吾 友喻嘉言氏慨众喙之支杂悯正传之榛芜取方中行条辨重加辨释作为尚论庶几仲景之意较若列眉始幸晦者之不终晦也甲辰 秋余年家张子路玉过娄东携所着缵绪二论示余大要本仲景之书别为次第合古今百家之言精严采择出其心裁辨以证治非独 章句篇帙之有伦而仲景千百年终晦之意益彰明较着无毫发遗憾矣余初读之跃然喜辗转读之忽戚然而悲然嘉言邃殁不得一 见此书而与张子上下其论相说以解也昔许胤宗善医或劝其着书胤宗曰医此意也吾意所解口不能宣也今张子以三十年之学 力着书数十万言虽旷世而相感殆如岐伯巫彭群聚有熊之庭共开济世生民之统而岂周官疾医之专守一职也耶张子将付剞劂 嘉惠后学余漫书数言弁其首 \x康熙乙巳春王娄东年家弟胡周 题\x <目录>卷上 <篇名>太阳上编 属性:病在三阴。则有传经直中之异。在三阳则有在经在腑之分。而太阳更以伤寒营风伤卫营卫俱伤为大关钥。故篇中分 辨风寒营卫甚严。不敢漫次一条。即犯本坏证。结胸痞满。分隶各自为篇。非独不仍叔和之旧。并不若尚论之混。收温 热条例于伤寒法中。至于释义。则嘉言独开生面裁取倍于诸家读者毋以拾唾前人为诮也。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此条以有热无热证阳病阴病之大端。言阳经受病。则恶寒发热。阴经受病。则无热恶寒。尚论以风伤卫气为阳寒伤 营血为阴。亦属偏见。发于阳者七日愈阳奇数也。阳常有余。故六日周遍六经余热不能收散。至七日汗出身凉而愈。阴 偶数也。阴常不足。故六日周遍六经则阳回身暖而愈也。 上条统论阴阳受病之原。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脉浮者。邪气并于肌表也。头项强痛者。太阳经脉上至于头也。恶寒者虽发热而犹恶寒不止。非无热也。以始热汗 未泄。故脉但浮不缓耳。 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上条但言脉浮恶寒。而未辨其风寒营卫。此条即言脉浮缓发热自汗。而始识其为风伤卫也。风属阳从卫而入。经云 阳者。卫外而为故也。今卫疏故自汗出而脉缓。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 主之。 阳浮阴弱。即与卫强营弱同义。阳浮者。阳邪入卫脉必外浮。阳性本热。风又善行。所以发热快捷。不待郁闭自发 也。阴弱者。营无邪助。比卫不足脉必内弱。阴弱不能内守。阳疏不为外固。所以致汗直易。不待覆盖自出也。自汗既 多。则营益弱矣。啬啬恶寒。内气馁也。淅淅恶风。外体疏也。恶风未有不恶寒者。世俗相传。谓伤风恶风。伤寒恶寒。 误人多矣。翕翕发热。乃气蒸湿润之热。比伤寒之干热不同。鼻鸣者。阳气上壅也。干呕者。阳邪上逆也。若外邪不解。 势必传里。鼻鸣干呕便是传入阳明之候。是以呕。则传。不呕。则不传也。故用桂枝汤解肌表之阳邪。而与发汗驱出阴 寒之法。迥乎角立也。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太阳病。外邪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外邪未解。曾服过发汗药可知。 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营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 卫得邪助。而强。营无邪助。故为弱也。 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为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里无宿病。而表中风邪。汗出不愈者。必是卫气不和之故。设入于营。则里已近灾。未可宴然称无病矣。时发热者。 有时发热。有时不热。故先于未发热时。用解肌之法也。 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卫气和谐。故尔以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外营 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此明中风病所以卫受邪风。营反汗出之理。见营气本和。以卫受风邪。不能内与营气和谐。汗但外泄虽是汗出。宜 复发汗。使风邪外出。则卫不强而与营和矣。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服汤反烦。必服药时不如法不 热粥助药力。肌窍未开徒用引动风邪。漫无出路。势必内入而生烦也。中风未传变 者。舍桂枝解肌。别无治法。故刺后仍用桂枝汤则愈。今虽不用刺法此义不可不讲。○内编云。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为 未及其 本通其督脉则愈。即是刺风池风府之意。○内经云。有病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风厥。言烦 满不解。必致传入阴经而发热厥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厥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针足阳明。言刺冲阳使邪归并阳明不犯他界也。他经则不然。盖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之地也。或言伤寒 多有六七日尚头痛不止者。经言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则知其病六日犹在太阳。至七日而始衰也。所谓七日经尽者。 言邪气虽留于一经。而人之营卫流行。六日周遍六经。至七日复行受邪之经。正气内复邪气得以外解也。若七日不罢。 则邪热势盛。必欲再经而解。非必尽如一日太阳。二日阳明。六日传尽六经之为准则也。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风邪虽去。而阳气之扰攘未得遽宁。俟十二日再周一经。则余邪尽出。必自愈矣。当静养以需。不可喜功生事也。 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下之为逆。不是独指变结胸等证而言。即三阴坏病。多由误下所致也。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故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 枝汤主之。 虽已下而脉仍浮。表证未变者当急解其外也。 夫阳病。脉浮大。问病者。言但便鞭耳。设利之为大逆。鞭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以汗解。(鞭硬同) 脉浮为邪在表。其人大便虽数日不行。不足虞也。设里实燥结。必腹胀鞭满。又不得不从证下之。以其证急也。即 如阳明例中。有脉浮而大。心下反鞭。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一条。以其燥屎逆攻脾脏。所以心下反鞭。不可泥。 心下为阳分。脉浮为表邪而行发汗也。此则病患津液素槁。大便但鞭而无所苦。亦不致于结痛攻脾。只宜小建中汤多加 饴糖以和之。表解热除而津回。大便自通矣。不得已用导法可也。设误用承气攻之。则表邪内犯。故为大逆。与寸口脉 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同意。是皆凭脉而不证书也。 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天地郁蒸而雨作。人身烦闷而汗作。气机之动也。气机一动。则其脉必与证相应。故脉浮而邪还于表才得有汗。而 外邪尽从外解。设脉不以浮应。则不能作汗。其烦即为内入之候。又在言外矣。 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寒伤营之脉证不可误用桂枝汤。以中有芍药收敛寒邪。漫无出路。留连肉腠。胎患无穷。故为首禁。 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唾脓血也。 桂枝辛甘。本胃所喜。服之反吐其人湿热。素盛。可知矣。湿热更服桂枝。则热愈淫溢。上焦蒸为败浊。故必唾脓 血也。 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酒为湿热之最。酒客平素湿热搏结胸中。才挟外邪必增满逆。所以辛甘之法。不可用。则用辛凉以撒其热。辛苦以 消其满。自不待言矣。后人不察。每以葛根为酒客所宜。殊不知又犯太阳经之大禁也。○上为桂枝汤三禁。 以上风伤卫。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凡伤寒。必恶寒发热。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或未发热者。寒邪初入。尚未郁而为热也。仲景虑恶寒体痛呕逆又 未发热。恐误认直中阴经之证。早于辨证之先。首揭此语以明之。 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者。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恶寒为寒在表。或身热恶寒。为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者。皆误也。而活人书以此为表里言之。详仲景论。止分皮肤 骨髓。而不曰表里者。盖以皮肉脉筋骨五者主于外。而克于身者也。惟曰脏曰腑方可言里。可见皮肤即骨髓之上。外部 浮浅之分。骨髓即皮肤之下。外部深沉之分。与经络属表。脏腑属里之例不同。凡虚弱素寒之人。感邪发热。热邪浮浅 不胜沉寒。故外怯而欲得近衣。此所谓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药用辛温汗之。至于壮盛素热之人。或酒客辈。感邪之初。 寒未变热。阴邪闭其伏热阴凝于外。热郁于内。故内烦而不欲近衣。此所谓寒在皮肤。热在骨髓,药用辛凉必矣。一发 之后。表解正和。此仲景不言之妙。若以皮肤为表骨髓为里。则麻黄汤证。骨节疼痛。其可名为有表。复为有里之证耶。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 不传也。 此条言病欲传不传之候。以此消息。盖营起中焦。以至寒邪伤营必脉紧无汗。故欲传。则欲吐躁烦脉数急也。若风 伤卫。则自汗。脉缓。故欲传。但有干呕而无吐。亦无烦躁脉数急之例也。 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人身之阳。既不得宣越于外。则必壅塞于内。故令作喘。寒气刚劲。故令脉紧耳。汗者血之液。血为营。营强则腠 理闭密。虽热汗不出。故以麻黄汤重剂发之。内经所谓因于寒。体若燔炭。汗出而散是也。麻黄发汗最猛。故以桂枝监 之。甘草和之。杏仁润下以止喘逆也。方后注云。不须啜粥者。伤寒邪迫于里。本不能食。若强与食。反增其剧也。 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脉浮而紧当用麻黄。若浮而不紧。虽有似乎中风。然有汗无汗迥异。故不复言病证耳。至于浮数。其邪变热已极。 并宜麻黄发汗无疑也。 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 明系汗后表疏。风邪袭入所致。宜改用桂枝汤者。一以邪传卫分。一以营虚不能复任麻黄也。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小便复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 汤。 六七日不大便。明系里热。况有热以证之。更无可疑故须头痛。必是阳明热蒸。可与承气汤。然但言可与而不明言 大小。其旨原不在下。不过借此以证明里热耳。若小便清者。为里无热。邪未入里可知。则不可下。仍当散表以头痛有 热。寒邪怫郁于经。势必致衄。然无身疼目瞑。知邪气原不为重。故不用麻黄而举桂枝。以解散营中之邪热。则寒邪亦 得解散矣。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 瞑。剧则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 世本麻黄汤主之。在阳气重故也下。今正之。○服药已微除。复发烦者。余邪未尽也。目瞑烦剧者。热盛于经。故 迫血妄行而为衄。衄则余热随血而解也。以汗后复衄。故为阳气重也。或言汗后复衄。而热邪仍未尽。重以麻黄汤。散 其未尽之邪。非也。若果邪热不尽。则衄乃解三字。从何着落。八九日不解。则热邪伤血已甚。虽急夺其汗。而营分之 热不能尽除。故必致衄。然后得以尽其余热也。将衄何以目瞑。以火邪载血而上。故知必衄乃解。内经曰阳络伤则血外 溢。血外溢则衄。又云。阳气盛则目瞑。阴气盛。则目瞑。以阳邪并于阴。故为阴盛也。 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衄血成流则邪热随血而散。夺血则无汗也。设不自衄。当以麻黄汤发之。发之而邪解。则不衄矣。发之而余邪未尽。 必仍衄而解。 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而衄者。麻黄汤主之。 脉浮紧当以汗解。失汗则邪郁于经。不散而致衄。衄必点滴不成流。此热邪不得大泄病必不解。急宜麻黄汤汗之。 夺汗。则无血也。○仲景云衄家不可发汗。亡血家不可发汗。以久衄亡血已多。故不可发汗。复夺其血也。此因当汗不 汗。热毒蕴结而成。衄故宜发其汗。则热泄而衄自止矣。 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呕家不用建中汤。以其甜故也。 阳气内虚而心悸。阴气内虚而心烦。将来邪与虚搏。必致危困。急用建中养正祛邪。庶免内入之患。又虑心悸。为 水饮停蓄。烦为心气不宁。故复以呕证之。盖呕为湿热在上膈。故禁甜味恋膈耳○按小建中汤本桂枝汤风伤卫药也。中 间但加饴倍芍以缓其脾。使脾胃行其津液。则营卫自和。即命之曰建中。其旨微矣。 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其然。以营气不足血少故也。 尺中脉迟。不可用麻黄发汗。当频与建中汤和之。和之而邪解。不须发汗。设不解不妨多与。俟尺中有力。乃与麻 黄汗之可也。 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而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 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误下体重心悸。纵脉仍浮数。亦不可复发其汗。设尺脉微。为里阴素虚。尤为戒也。脉浮而数。热邪已甚。将欲作 汗也。反误下之。致汗湿内外留着。所以身重心悸。当与小建中和其津液。必自汗而愈。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 如饥。发汗则致痉身强难以屈伸。薰之则 发黄。不得小便。久则发咳唾。 阳虚多湿之人。虽感寒邪。亦必自汗发热。而呕有似中风之状。发散药中。便须清理中气。以运痰湿。则表邪方得 解散。设有下证。则宜渗利小水为主。若误用正汗正下法治之。便有如上变证也。 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薰之则喘不得小便。心腹满。下之短气。小便难。头痛项强。加以温针则衄。 阴虚多火之人。才感外邪。便发热头痛倍常。即辛凉发散药中。便宜保养阴血。设用辛热正发汗药。津液立枯。邪 火弥炽。遂致烦乱不识人也。若误薰。误下温针。宁无若是变证乎。 以上寒伤营。 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也。 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服之则 厥逆。筋惕肉 。此为逆也。以真武汤救之。 宗印无后六字。世本作大青龙汤主之。今根据尚论改正。○天地郁蒸。得雨则和人身烦燥。得汗则解。大青龙正为其 身中原。有微汗。寒邪郁闭不能透出肌表。出是而发烦躁。与麻黄汤证之。无汗者迥殊。故用之发汗。以解其烦躁也。 所以暴病。便见烦躁。信为营卫俱伤无疑。此方原为不得汗者取汗。若汗出之烦躁。全非郁蒸之比。其不籍汗解甚明。 加以恶风脉微弱。则是少阴无阳之证。若脉浮弱汗出恶风。而不烦躁。即是太阳中风之证。皆与此汤不相涉也。误用此 汤。宁不致厥逆惕 。而速其阳之亡耶。按误服大青龙亡阳。即当用四逆汤回阳。乃置而不用。更推重真武一汤。以救 之其义何居。盖真武者。北方司水之神。龙惟藉水。可能变化。设真武不与之水。青龙不能奋然升天。可知矣。故方中 用茯苓。白术。芍药。附子。行水收阴。醒脾崇土之功多于回阳。名为真武汤乃收拾分驰离绝之阴阳。互镇于少阴北方 之位。全在收拾其水。使龙潜。而不能见也。设有一毫水气上逆。龙即遂升腾变化。纵独用附子干姜以回阳。其如魄汗 不止何哉。人身阳根于阴。其亡阳之证乃少阴肾中之真阳。飞越耳。真阳飞越。亟须镇摄。归根阳。既归根阴必翕然从 之。阴从则水不逆。而阳不孤矣。岂更能飞越乎。 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小青龙发之。 世本作大青龙汤发之。从内编改正。○按前条。脉浮紧身疼不汗出而烦躁。皆寒伤营之候。惟烦为风伤卫。反以中 风二字括其寒。证处方全用麻黄汤加石膏以解内烦。姜枣以和营气也。此脉浮缓身不疼。皆风伤卫之证。惟身重为寒伤 营血。然乍有轻时。不似伤寒之身重而烦疼。骨节腰痛。亦无少阴之身重但欲寐。昼夜俱重也。身重者。寒也。乍轻者。 风也。虽营卫并伤。实风多寒少。反以伤寒二字括其风证。处方用桂枝加麻黄以散寒。盖营卫郁热。必作渴引饮。然始 病邪热未实。水不能消。必致停饮作寒。故先用半夏以涤饮。细辛干姜以散结。五味以收津。恐生姜辛散领津液上升。 大枣甘温聚水饮不散。故去之发之者。发散风水之结。非大发汗也。仲景又申明无少阴证者以太阳与少阴合为表里。其 在阴精素虚之人。表邪不俟传经。早从膀胱袭入肾脏者。有之况两感夹阴等证临病犹当细察。设少阴不亏。表邪安能飞 渡。而见身重欲寐等证耶。故有少阴证者。不得已而行表散。自有温经散邪。两相绾照之法。岂可竟用青龙立铲孤阳之 根乎。 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小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此即前证发迟。而致水饮停蓄也水寒相抟。则伤其肺。人身所积之饮。或上或下。或热或冷。各自不同。而肺为总 司。但有一二证见。即水逆之应便宜小青龙汤散邪逐水。不欲如大青龙兴云致雨之意也。 若微利者去麻黄。加芫花如鸡子大熬令赤色。若渴者去半夏加栝蒌根三两。若噎者去麻黄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 利。小腹满。去麻黄加茯苓四两。若喘者去麻黄。加杏仁半升去皮尖。 本方主发散。故用麻黄。若主利水。多去麻黄。而加行水药也。荛花利水。水去利自止。噎者。水寒之气相搏于里。 故去麻黄而加附子。 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小青龙汤主之。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 世本小青龙汤主之。在寒去欲解也下。错简也。○风寒挟水饮上逆。津液虽有阻滞。而未即伤。故不渴服汤后饮与 津液俱亡。故反渴。渴则知津液暴伤而未得复。是为寒去欲解之征。所以虽渴而不必复药。但当静俟津回可也。○咳而 微喘。为水饮泛溢。今水去而渴与水逆而渴不同。 以上营卫俱伤。 咽喉干躁者。不可发汗。 其人胃家津液素亏。所以咽中干燥若不慎。而请发其汗重夺津液。而成喉痹。唾脓血也。此与咽中闭塞。似同而实 异。此成发汗。以夺阳明之津。彼戒发汗。以夺少阴之血也。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淋家膀胱素伤。更汗则愈扰其血。故从溺而出也。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发汗则痉。 疮家肌表素虚营血暗耗更发其汗。则外风袭虚内血不营必致痉也。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 不得眠。 久惯衄家清阳之气素伤。更发其汗。以虚其虚则两额之动脉必陷故 急不能卒视。不得眠。盖目与额皆阳明部分也。 此与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虚实悬殊不可不辨。 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而振。 血亡而阳气孤而无偶。汗之则阳从汗越。所以不发热而反寒栗也。 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 平素多汗。更发其汗。则心脏之血伤。而心神恍惚。膀胱之血亦伤。而便已阴疼也。 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欲绝。手足厥冷。欲得蜷卧不能自温。 其人肾脏真阳素亏。故咽中闭塞。汗之则并夺其阳血无所根据。即吐血厥冷蜷卧非四逆汤温经回阳可拟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冷。 咳而小便失者。膀胱虚热也。发汗必传少阴而成四肢厥冷矣。 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胃躁而烦。 脉虽动数而微弱者为表虚自汗。汗之更竭其津必胃干烦躁也。 诸逆发汗。病微者难差剧者言乱目眩者死。(差瘥同) 诸逆发汗。言凡有宿病之人阴血本虚若误用汗剂重夺其血。则轻者必重重者转剧剧者言乱目眩以虚热生风风主眩晕 故也。 咽喉干躁不可发汗。常器之云。与小柴胡汤石顽曰宜小建中。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常云猪苓汤石顽曰未汗黄 建中汤疮家不可发汗。王云小建中加归 。常云误汗成痉。桂枝加葛根汤石顽曰漏风发痉。桂枝加附子汤。衄家不可 发汗也许叔微云黄 建中。夺汗动血加犀角。吕沧洲云小建中加葱豉误汗直视者不治亡血家不可发汗。常云小柴胡加芍 药石顽曰。黄 建中。误汗振栗。苓桂术甘汤加当归咽中闭塞不可发汗。 安常云。甘草干姜汤。孙兆云黄 建中加葱 豉。误汗吐血炙甘草汤。厥冷当归四逆咳而失小便者不可发汗。郭白云云甘草干姜汤当归四逆汤石顽曰未汗甘草干姜加 葱豉误汗厥冷当归四逆汗后小便反数茯苓甘草汤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郭云小建中汤王云误汗烦躁便难者炙甘草 汤。汗家重发汗。小便已。阴疼。常云。一味禹余粮散。王云。用禹余粮赤石脂生梓白皮赤小豆等分。捣筛蜜丸弹丸大。 水煮日二服。 以上宿病禁汗例。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凡病欲解之时。必从其经气之王。太阳者。盛阳也。故从巳午未之王时而病解。 上条太阳经自解候。 <目录>卷上 <篇名>太阳中篇 属性: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即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多饮暖火汗出愈。 伤风原有汗。以其有汗也。延至日久。不行解肌之法。汗出虽多。徒伤津液表终不解。转增烦渴。邪入于腑。饮水 即吐者。名曰水逆乃热邪积挟饮上之以故外水格而不入也。服五苓散。后频溉热汤得汗则表里俱解所以一举两得之也。 膀胱为津液之府。用以通调水道。则火热自化。而津液得全矣。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言水逆也。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者。以其原有蓄积痰饮。发汗徒伤胃中清阳之气。必致中满。 若更与发汗。则水饮土蒸。而为吐逆下渗而为泄利矣。凡发汗药皆然。不独桂枝当禁。所以太阳水逆之证。不用表药。 惟五苓散以导水。服后随溉热汤以取汗。所谓两解表里之法也。 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 渴者。与五苓散主之。 不行解肌。反行发汗。致津液内耗烦燥不眠。求救于水。若水入不解。脉转单浮则无他变。而邪还于表矣。脉浮本 当用桂枝。何以变用五苓耶。盖热邪得水虽不全解势必衰其大半。所以邪既还表其热亦微。兼以小便不利证成消渴。则 腑热全其故不单解而从两解也。 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汤主之。 脉浮数而烦渴。则津液为热所耗而内躁里证具矣津液内耗宜用四苓以滋其内而加桂以解其外。则术用苍。桂用枝。 从可推矣。○凡方中用一桂字。不分桂枝肉桂者皆然。非独此也。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 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 此条旧与小陷胸白散。合为一条。殊不可解。盖表邪不从表散。反灌以水。劫其邪必致内伏或入少阴之经。或犯太 阳之本。故以二汤分主。按文蛤为止渴圣药。仲景取治。意欲饮水。而反不渴者。其意何居。盖水与邪气。渗入少阴之 经。以其经脉上循喉咙。故意欲饮水。缘邪尚在经中。未入于里。故反不渴。斯时不用咸寒。收阴泻阳使邪留变热必致 大渴引饮也。所以金匮云。渴欲饮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则知文蛤专治内外水饮也。服文蛤不瘥知邪不在少阴之经定犯 膀胱之本。当与五苓散无疑。 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 之洗之。益令热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 如上法。 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此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法当汗出而解反 之洗之致令客热内伏不出。虽烦而复 畏寒似渴而仍不渴。似乎邪客少阴之经。及与文蛤散不瘥。其邪定匿膀胱故与五苓两解之法。服后汗出。而腹中反痛者。 此又因五苓里药。引阳邪内陷之故。但阳邪内陷。曷不用小建中。而反与芍药。又云如上法何耶。盖平日阴气内虚。阳 邪内陷之腹痛。当与小建中和之。误用承气下药。致阳邪内陷之腹痛。则宜桂枝加芍药和之。因五苓利水。而引阳邪内 陷之腹痛。仍用五苓加芍药和之三法总不离乎桂枝芍药也如上法者言。即入于先前所服之药内也。 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 汗出而渴者。用五苓散。以邪气犯本。必小便不利也。若汗出不渴。而小便虽不利。知邪热 欲犯膀胱。而犹未 全犯本也。故用桂枝汤中之三。五苓散中之一。少示三表一里之意。为合剂耳。 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小便利者。以饮水过多水与邪争必心下悸也。小便少者。必苦里急明是邪热足以消水。故指为里证已急也。观上条 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治法具矣。 以上风伤卫犯本。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未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 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邪热搏血。结于膀胱。必怫腾。而侮心火。故其人如狂见心虽未狂。有似乎狂。以血为阴类。不似阳邪内结之狂越 也。血自下者。邪热不留。故愈。若小腹急结。则膀胱之血。虽蓄而不行。须先解外乃可攻。其攻法亦自不同。必用桃 仁增入承气。以达血所。仍加桂枝分解外邪。即如五苓大柴胡两解表里同义。 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鞭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 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此条之证。较前条更重。且六七日表证仍在。曷为不先解其外耶。又曷为攻里药中。不兼加桂枝耶。以脉微而沉。 反不结胸。知邪不在上焦而在下焦也。若小肠鞭满。小便自利。则其人之发狂者。为血蓄下焦无疑。故下其血自愈。盖 邪结于胸。则用陷胸以涤余邪。结小腹。则用抵当汤以逐血。设非此法。则小腹所结之血。既不附气而行。更有何药可 破其坚垒哉。 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鞭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 血证为重证。抵当为重药。恐人当用而不敢用。故重申其义。言身黄脉沉结。少腹满三者。本为蓄血之证。然只见 此。尚与发黄相邻。必其人如狂。小便自利为血证无疑。设小便不利。乃热结膀胱无形之气。病为发黄之候也。其小便 自利。则膀胱之气化行。然后少腹结满者。允为有形之蓄血也。 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之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变汤为丸者。恐涤荡之不尽也。煮而连滓服之。与大陷胸丸同意。 以上伤寒营犯本。 <目录>卷上 <篇名>太阳下编 属性: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相传伤寒过经日久。其证不解。谓之坏病遂与过经不解之病无辨。仲景止言三日。未尝言过经日久不痊也。所谓坏 病者。言误汗吐下温针。病仍不解。表证已罢。邪气入里不可复用桂枝也。设桂枝证尚在。不得谓之坏病矣。至于过经 不解。不但七日传之不尽。即十余日。十三日。尚有传之不尽者其邪犹在三阳留恋。故仲景主以大柴胡。柴胡芒硝调胃 承气。随证虚实而解其热也。经云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日上者。太阳既可 留多日。 则阳明少阳亦可 留。过经漫无解期矣。若谓六经传尽复传太阳。必无是理。惟病有传过三阴而脉续浮发热者。此正气 内复迫邪出外而解。必不复传也。岂有厥阴两阴交尽于里。复从皮毛再入太阳之事耶。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 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此本误用大青龙因而致变者。立法也。汗出虽多而热不退。则邪未尽而正大伤。况里虚为悸。上虚为眩。经虚为 。 身振振摇。无往而非亡阳之象。所以行真武把守关口坐镇之法也。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大发其汗。致阳气不能卫外。而汗漏不止。即如水流漓之互辞也。恶风者。腠理大开。为风所袭也。小便难者。津 液外泄。而不下渗。兼卫气外脱而膀胱之气化不行也。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过汗亡阳筋脉失养。兼袭虚风。而增其劲 也。故加附子于桂枝汤内。温经散寒。用桂枝汤者。和在表之营卫。加附子者。壮在表之元阳。本非阳虚。是不用四逆 也。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 此本桂枝证。误用麻黄。反伤营血。阳气暴虚。故脉反沉迟而身痛也。此脉沉迟与尺迟大异。尺迟乃元气素虚。此 六部皆沉迟为发汗新虚。故仍用桂枝和营。加芍药收阴。生姜散邪。人参辅正。名曰新加汤非桂枝旧法也。 发汗后腹胀满者。生姜浓朴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 吐下腹胀为实。以邪气乘虚入里也。此本桂枝证误用麻黄发汗。津液外泄。脾胃气虚。阴气内结。壅而为满。故以 益脾和胃降气涤饮为治也。 发汗后。其人脐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汗本心之液。发汗后。脐下悸者。脾气虚而肾气发动也。明系阴邪留着。欲作奔豚之证。肾邪欲上凌心。故脐下先 悸。取用茯苓桂枝直趋肾界。预伐其邪。则中宫始得宁静矣。 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汤主之。 发汗过多。误用麻黄也。误汗伤阳。胸中阳气暴虚。故叉手冒心。虚而欲得按也。本桂枝证。故仍用桂枝甘草汤。 以芍药助阴。姜枣行津。汗后阳虚故去之。 未持脉时。病患叉手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此示人推测阳虚之一端也。阳虚耳聋与少阳传经耳聋迥别。亟宜固阳为要耳。叉手冒心。加之耳聋阳虚。极矣。尝 见汗后阳虚耳聋诸医施治不出小柴胡加减。屡服愈甚。必大剂参附。庶可挽回也。 太阳病多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故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 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令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解肌之法解散肌表风邪。全不伤动脾胃。若舍此而妄行吐法。吐中亦有发散之义。所以不恶寒发热反见胃痛也。一 二日病在太阳。吐之则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病在阳明。吐之则不喜食糜粥。欲食冷食。皆胃气受伤之故也。然朝食 暮吐脾中之真阳亦伤而不能消谷。故为小逆○关上脉细数者。明系吐伤阳气所致。尝见外感之脉。人迎细弱而气口连寸 反滑数大于人迎者。以其曾经涌吐伤胃。胃气上乘于肺故也。 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此以吐而伤胃中之阴。故内烦不欲近衣。虽显虚烦之证较关上脉细。而成虚热。朝食暮吐。脾胃两伤者。稍轻虽不 致逆。医者能无过乎。 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可与之。 误下而阳邪内陷。然无他变。但仍上冲阳位。则可从表里两解之法。故以桂枝汤加于前所误用之药内。则表邪外出 里邪内出。即用桂枝加大黄汤之互辞也。若不上冲。则里已受邪。不可与桂枝明矣。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误下脉促胸满无下利不止汗出等证。但满而不痛。未成结胸。故仍用桂枝散邪去芍药者。恐其复领阳邪下入腹中也。 脉促虽表邪未尽。然胸但满而不结。则以误下而损其胸中之阳也。加以微恶寒。则并肾中之真阳亦损。而浊阴用事矣。 故去芍药之阴。加附子以回阳也。设微见汗出恶寒。则阳虚已着。非阳邪土盛之比。是虽不言汗出。然出微汗恶寒。合 上条胸满观之。则必有汗出。暗伏亡阳之机。故于去芍药方中加附子。庶免阳脱之变。可见阳虚则恶寒矣。又可见汗不 出之恶寒。即非阳虚矣。至若桂枝证误下。遂利不止。喘而汗出。不恶寒者。则又邪并阳明之腑矣。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仁。 表邪因误下。上逆而见微喘故仍用桂枝解表。加浓朴杏仁以下其气。若下利不止而加上气喘急者。乃是上争下夺倾 危之象非桂枝所宜也。○按寒伤营则喘。风伤卫则咳。此本风伤卫证。因误下而引风邪入犯营分。故微喘也。其寒伤营 无汗证亦有咳者。乃发热引饮水蓄之故。否则营卫俱伤之证耳。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 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脉促为阳邪上盛反不结聚于胸则阳邪未陷可勃勃从表出矣。故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即指促脉而申之。见促脉 而加之以浮故必结胸也。浮字贯下四句。浮而紧必咽痛。浮而弦两胁拘急。浮而细数。必头痛未止。皆太阳之脉。故主 病亦在太阳之本位。设脉见沉紧。则阳邪已入阴分。但入而未深仍欲上冲作呕。其无结胸咽痛等证。从可知矣。只因论 中省用一个促字。三个浮字。后之读者遂眩。或谓紧者必咽痛属少阴。惑之甚矣。沉滑为阳邪入阴而主下利。浮滑则阳 邪正在营分。扰其血而主下血也。夫太阳误下之脉。主病皆在阳在表。即有沉紧沉滑亦不得以里阴名之也。○按脉促不 结胸者。为欲解。可知里不受邪矣。若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微恶寒者。加附子。及后并病例中葛根黄芩黄连汤证。 亦是太阳之邪因误下而陷于阳明所致。又厥阴例中。脉促手足厥逆。用灸一法。乃阳邪陷于阴分。则知脉促为阳。邪郁 伏不与正气和谐之。故不当与结代浑斟也。 王日休云。太阳病下之以下八证。其脉促不结胸者。为欲解。不必药。脉浮者必结胸桂枝去芍药汤。脉紧者必咽痛 甘草汤。脉弦者两胁拘急小柴胡加桂枝。脉细数者头痛未止当归四逆汤。脉沉紧者必欲呕甘草干姜汤加黄连。脉沉滑者 协热相白头翁汤。脉浮滑者必下血芍药甘草汤加秦皮。 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 后复下之。 冒者神识不清。似有物蒙蔽其外。所以必须得汗。自解未尝言药也。得里未和视其二便和与否。再分解其邪。若论 用药。表无过建中。里无过大柴胡五苓矣○或云叉手自冒心曰冒。冒为发汗过多。胃中清阳气伤。故叉手自冒。必补气。 以助其作汗。宜小建中加参 。频服乃瘥。若尺中迟弱者。更加熟附子三五分。可见昏冒耳聋非大剂温补不能取效也。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 胃承气汤主之。 病久不解。不过入阴入阳之二途。脉既阴阳两传初无偏胜可以解矣。犹必先振栗。始得汗出而解虚可知也。设不振 栗。则邪不能传之于表。而无从得汗可知也。然既云阴阳两停。则在先脉浮沉俱紧盛。今则浮沉俱不紧盛也。脉既阴阳 两停。其传表传里未可预定。所以惟阳脉微者。方是邪不能传表。当从汗之而解。惟阴脉微者。方是邪不能传里。当从 下之而解。此其故甚可思也。若非邪住不传之候则阳脉微者。当补其阳。阴脉微者。当补其阴矣。岂有反汗之而伤其阳。 下之而伤其阴哉。 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 之。此作协热利也。 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阳邪炽盛。逼处心胸。扰乱不宁。所以知其心下必结。然但显欲结之象。尚未至于结也。若 其人脉微弱者。此平素有寒饮积于心膈之分。适与外邪相召。外邪方炽。其不可下明矣反下之若利止。则邪热乘虚入膈。 必与寒痰上结若利未止因复下之。使阳邪不复上结。亦将差就错。因势利导之法。但邪热从表解极易。从里解极难协热 下利。热不尽其利漫无止期。亦危道也。 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其人已亡津液。复强责其小便。究令膀胱之气化不行。转增满硬胀喘者甚多。故宜以不治治之。 以上风伤卫坏证。 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 灌之亦喘。 本寒伤营麻黄汤证。乃误用桂枝汤固卫。寒不得泄气逆变喘。然有大热者。恐兼里证。若无大热。为表邪实盛可知。 乃与麻黄汤除去桂枝而加石膏去桂枝者恐复助营热。已误不可再误也加石膏者。用以泄营中之热也。至于内饮水多。外 行水灌。皆足以敛邪闭汗。而成喘。不独误行桂枝汤为然也。 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易桂枝以石膏。少变麻黄之法。以治误汗而喘当矣。误下而喘亦以桂枝为戒而不越此方者何耶。盖中风伤寒。一从 桂枝。一从麻黄。分途异治。由中风之误下而喘者。用浓朴杏仁加入桂枝汤中。则伤寒之误下而喘者用石膏加入麻黄汤 中。两不移易之定法也。 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下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 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 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 栀子豉汤主之。○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 栀子生姜豉汤主之。( 恼同) 胸中窒塞窒比结痛则较轻也。虚烦不得眠。即下条卧起不安之互辞也。反复颠倒心中懊 。乃邪退正虚。而余邪阻 滞。不能传散。无可奈何之状也。此时将汗之乎。下之乎。和之乎。温之乎。仲景巧用栀子豉汤。涌载其余邪于上。使 一吐而尽传无余然惟无形之虚烦。用此无疑若涌吐实烦仲景别有瓜蒂散。则非栀子所能也。乃因汗吐下后。胸中阳气不 足。最虚之处便是客邪之处。若正气暴虚。余邪不尽则仲景原有炙甘草一法。宁敢妄涌以犯虚邪之戒也。 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浓朴汤主之。 满而不烦。即里证已具之实满烦而不满即表证未罢之虚烦。合而有之且卧起不安明是邪奏胸表腹里之间。故取栀子 以快涌其胸中之邪而合浓朴枳实。以泄腹中之满也。 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 丸药大下之徒伤其中。而不能汤涤其邪。故栀子合干姜用之。亦温中散邪之法也。 凡用栀子豉汤。病患旧有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旧有微溏。则大肠易动。服此不惟不能上涌。反为下泄也。 伤寒脉结。伐心动悸者炙甘草汤主之。 或问炙甘草汤一证。但言脉结代。心动悸。并不言从前所见何证。曾服何药所致。细绎其方。不出乎滋养真阴回枯 润燥。兼和营散邪之剂。必缘其人胃气素虚。所以汗下不解。胃气转伤。真阴枯竭遂致心悸脉代。与水停心悸之脉似是 而非。水则紧而虚则代加之以结。则知正气虽亏。尚有阳邪伏结。凌烁真阴。阴阳相搏。是以动悸不宁耳。邪留不解阴 已大亏。计惟润燥养阴和营散邪。乃为合法。方中人参甘草补益胃气。桂枝甘草调和营卫。麦冬生地阿胶麻仁。润经益 血复脉通心。尚恐药力不及更须清酒。以辅助成功。盖津液枯槁之人预方二便秘涩之虞。其麦冬生地溥滋膀胱之化源。 麻仁阿胶。专主大肠之枯约。免致阴虚泉竭火燥血枯。此仲景救阴退阳之特识也。 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伤寒发汗已。热邪解矣何由反蒸身目为黄。所以然者。寒湿搏聚适在躯壳之里。故尔发黄也。里者在内之通称非谓 寒湿深入在里。盖身目正属躯壳。与脏腑无关也。于寒湿中求之即下文三法也。 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而伤寒之邪得湿而不行。所以热瘀身中而发黄。故用外解之法设 泥里字。岂有邪在里而反治其表之理哉。 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热已发出于外。自与内瘀不同。正当随热势清解其黄。使不留于肌表之间。前条热瘀在里故用麻黄发之。此条发热 在表反不用麻黄者。盖寒湿之证难于得热。热则其势外出而不内入矣。所谓于寒湿中求之。不可泥伤寒之定法也。 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小盒饭利尿如皂角汁状色正赤一宿腹减黄从小便出 也。 色黄鲜明其为三阳之热无疑小便不利腹微满乃湿家之本证。不得因此指为伤寒之里证也。方中用大黄者。取佐茵陈 栀子。建驱湿除邪之功。以利小便非用下也。然二便有兼阻者。有因前窍不利。而后窍并为不通者。如阳明证不更衣十 日无苦渴者。与五苓散一条。非湿热挟津液下渗膀胱而致大便枯燥不通耶。此因湿热搏聚。小便不利致腹微满。故少与 大黄同水道药开泄下窍则二便俱得通利。而湿热势杀得以分解矣。○或问仲景既云寒湿而用药。又忌祛湿热之味。其故 何耶。盖始本寒湿袭入躯壳。久之阳气渐复。则郁发而为热矣。若泥寒字。全失移寒化热之义。 下之后复发汗。必振寒脉微细所以然者。以内外俱虚故也。 误汗亡阳。误下亡阴。故内外俱虚。虽不出方。其用附子回阳。人参益阴。已有成法不必赘也。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甘草汤主之。 日烦躁扰夜间安静。则阴不病而阳病可知矣无表证而脉沉微。则太阳之邪已尽以下后复发汗复扰其虚阳故用附子干 姜以温补其阳不用四逆者。恐甘草恋胃故也。即自汗小便数。咽干烦躁吐逆。用干姜甘草以温胃复阳不用四逆者。恐附 子峻下故也。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未汗而恶寒。邪盛而表实。已汗而恶寒。邪退而表虚。阳虚则恶寒。宜用附子固矣。然既发汗不解可知其热犹在也。 热在而别无他证。自是阴虚之热。又当用芍药以收阴。此营胃阴虚之救法也。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恶寒者汗出营卫新虚。故用法以收阴固阳而和其营卫。不恶寒者。汗出表气未虚反加恶热则津干。胃实可知故用法 以泄实而和平。然曰与似大有酌量。其不当径行攻下。重虚津液从可知矣。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 枝汤。 下利清谷。阳气内微也。身体疼痛。表邪外盛也。法当急救其在里之微阳。俟其清便调和。则在里之阳已复而身痛 不止明。是营卫不和所致又当急救其表。使外邪仍从外解矣。救里与攻里天渊。若攻里。必须先表后里。惟在里之阴寒 极盛恐阳气暴脱。不得不急救其里也。厥阴篇下利腹胀。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是互此意。 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病发热头痛者。太阳伤寒脉反沉者。其人本虚。或病后阳气弱也。虽脉沉体虚。以其有头痛表证而用解肌药病不瘥 反加身疼者。此阳虚阴盛可知。宜与四逆汤回阳散寒不解表而表解矣。盖太阳膀胱为肾之腑。肾中阳虚阴盛。势必传出 于腑。故宜四逆以消阴复阳。倘服四逆后脉变浮数。仍身疼头痛。热不止者。此里得药助驱邪外散之候。仍少用桂枝汤 佐其作汗更不待言。 以上寒伤营坏证。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 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为自初至今之证。下文乃是。以后拟病防变之辞。分作一节。看其 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此一节。乃表和无病。而脉微者邪气微缓也。阴阳相等。脉证皆 同。向安之兆。可不待汗而欲愈。若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汗更下更吐也。此一节宜温之。面上反有赤色 者。未欲解也。以不能得小汗出。其身必痒。桂枝麻黄各半汤。此一节必待汗而解也。○首节颇似小柴胡证故以不呕清 便自调证之次节虽脉微恶寒。止宜小建中。加黄 以温分肉司开阖。原非温经之谓。后节面色反有热色。言表邪未尽。 故宜各半。不可与面合赤色。比类而观也。 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复发汗。宜桂枝二越脾一汤。 无阳乃无津液之通称。盖津为阳。血为阴也。无阳为脾胃衰。故不可更发汗非汗。则风寒终不解惟取桂枝之二。以 治风邪。越脾之一。以治郁热。越脾者石膏之辛凉以化胃之郁热。则热化津生而脾气发越得以行其胃液也。世本作越婢 言脾为小姑比之女婢。若此则越字何义。二字便不贯矣今从外台方正之。 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 此风多寒少之证。服桂枝汤。治风而遗其寒。汗又大出。脉反洪大。似乎风邪再袭。故重以桂枝汤。探之。若果风 邪之故立解矣。若形如疟日再发。此邪本欲解。终为微寒所持。故略兼治寒。而汗出必愈也。○此条前半。与温热病篇 白虎证。第七条但少大烦渴一句。盖大烦渴。明热能消水。故为伏气非略欲饮一二口即止也。○详此方与各半药品不殊。 惟铁分稍异而证治攸分。可见仲景于差多差少之间。分毫不苟也。 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治风而遗其寒。所以不解。而证变。则在表之风寒未除。而在里之水饮上逆。故变五苓而用白术茯苓为主治。去桂 枝者。已误不可复用也。○张卿子曰。逐饮何不用橘皮半夏。可见。此停饮而胃虚。故无汗耳。○此条颇似结胸。所以 辨为太阳之表证尚在。全重在翕翕发热上。 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躁者。茯苓四逆汤主之。 此大青龙证误施汗下。而转增烦躁也误汗。则亡阳而表虚误下。则亡阴而里虚。阴阳俱虚。邪独不解。故生烦躁。 用此汤以救之。盖烦为心烦。躁为肾躁。故用干姜附子入肾以解躁茯苓人参入心以解烦也。○夫不汗出之烦躁与发汗后 之烦躁毫厘千里。不汗出之烦躁。不辨脉而投大青龙。尚有亡阳之变。是则发汗后之烦躁。即不误用药已误在汗矣。 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此小青龙证误施吐下而成也。心下逆满。气上冲胸。风邪搏饮。壅塞于膈。所以起其头眩因吐下后邪气乘虚入内。 连动其饮也。脉见沉紧。明系寒邪留结于中。若但发汗。以强解其外。外虽解而津液尽竭反足伤动经脉。有身为振摇之 患矣。遇此等证必兼涤饮散邪。乃克有济。小青龙本证。全是此意但始病重在风寒两受。不得不重在表。此吐下后复汗。 外邪已散。止存饮中之邪故以桂枝加入制饮药内。使饮中之邪。尽散。津液得以四布而滋养其经脉也。至若吐下。后重 发汗太过。亡阳厥逆烦躁。或仍发热心悸。头眩身 动振振欲擗地者。又属真武汤证非此汤可能治也。 伤寒吐下后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此即上条之证。而明其增重者。必致废也。曰虚烦曰脉甚微。则津液内亡。求上条之脉沉紧为不可得矣。曰心下痞 硬。曰胁下痛。较上条之心下逆满更甚矣。曰气上冲咽喉。较上条之冲胸更高矣。此皆痰饮上逆之故。逆而不已。上冲 头目。因而眩冒日加。则不但身为振摇。其颈项间。且阳虚而阴凑之矣。阴气上入高巅。则愈重。而益振摇矣。上盛下 虚。两足必先痿废。此仲景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之日。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早已用力矣。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与桂枝附子汤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 利者。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即白术附子汤) 风湿相搏。止是流入关节。身疼极重而无头疼呕渴等证。见卑湿之邪难犯高巅脏腑之界也。不呕者。上无表邪也。 不渴者。内无热炽也。加以脉浮虚而涩。则为风湿搏于躯壳无疑。故用桂枝附子。疾驰经络水道以桂枝散表之风。附子 逐经之湿。迅扫而分竭之也。其小便利大便坚。为津液不足。故去桂枝之辛散而加白术以助津液也。 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 之。 风则上先受之。湿则下先受之。逮至两相搏聚注经络流关节渗骨体躯壳之间。无处不到。则无处不痛矣。于中短气 一证。乃汗多亡阳。阳气大伤之征。故用甘草附子白术桂枝为剂。以复阳而分解内外之邪也。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 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 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 此阳虚营卫俱伤误用桂枝。治风遗寒。治表遗里之变证也。脉浮自汗。固为在表之风邪而小便数心烦则邪又在里。 加以微恶寒则在里为寒邪更加脚挛急。则寒邪颇重矣。乃用桂枝独治其表。则阳愈虚阴愈无制故得之便厥也。桂枝误矣。 麻黄青龙更可知也阴寒内凝总无攻表之理甘草干姜汤复其阳者。即所以散其寒也。厥愈足温不但不必治。寒且虑前之辛 热有伤其阴而足挛转锢故随用芍药甘草以和阴而伸其脚设胃气不和而谵语则胃中津液为热所耗。故少与调胃承气汤以和 胃而止其谵语多与则为下而非和矣。若不知此证之不可汗。而重发其汗。复加烧针则阳之虚者必造于亡阴之无制者。必 致犯上无等此则用四逆汤以回其阳。尚恐不胜况可兼阴为治乎。○此证始终只是夹。阴虽脉浮自汗为阳证。而脚挛急不 温。乃属平素下虚至于心烦小便数。不独真阳素虚而真阴亦亏。所以才用阳且遂变厥逆也。 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师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知此答曰 寸口脉浮而大浮则为风。大则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病证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 故也。厥逆咽中干烦燥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干姜甘草汤夜半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 以乘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 阳旦者桂枝加黄芩之制本治冬温之的方也。以其心烦小便数有似冬温而误与之。因其人阳气素衰所以得汤便厥也。 若重发汗。或烧针者。误上加误非四逆汤不能回其阳矣。此证既象阳旦又云按法治之即是按冬温之法也。所以病患得之 便厥明明误在黄芩助其阴寒。若单服桂枝何致是耶。故仲景即行阴旦之法以救其失观增桂令汗出一语岂不昭昭耶。阴旦 不足更加附子温经即咽中干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浑不为意。且重饮甘草干姜汤。以俟夜半阳回足热后果如言岂非先有所 试乎为黄芩入口而便厥。未几即以桂附干姜尾其后。固知其厥必不久。所以可断夜半手足当温况谵语咽干热证相错其非 重阴冱寒可知。故才得足温。即便以和阴为务。何其审哉。 以上营卫俱伤坏证。 太阳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薰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 阴阳相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抹床。 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风阳也。火亦阳也。邪风更被火热助之。则血气沸腾所以失其常度。蒸身为黄。然阳邪盛于阳位者。尚或可以从衄 解。可从汗解。至于阳邪深入阴分势必劫。尽津液所以剂颈以下。不能得汗。口干咽烂。肺焦喘促。身体枯燥。小便难。 大便秘。手足扰动。谵妄哕逆。乃火邪内炽。真阴立尽之象。非药力所能胜者。必其人小便尚利。阴未尽伤。肺气不逆。 膀胱气化。肾水不枯。始得行驱阳救阴之法。注家泥于阴阳俱虚竭一语。遂谓小便利者。阴未尽虚。则阳犹可回。是认 可治为回阳。大失经旨。不知此证急救其阳。以存阴之一线。尚恐不得。况可回阳以更劫其阴乎。且头汗乃阳邪上壅。 不下通于阴。所以剂颈以下不能得汗。设见衄血。则邪从衄解。头间且无汗矣。设有汗则从汗解。又不衄矣。后条火邪 深入必圊血一证。亦谓身体枯燥而不得汗。必致圊血。设有汗。更不圊血矣。岂有得汗而反加衄血。圊血之理哉。又岂 有偏身无汗。而头汗为亡阳之理哉。 太阳病二日烦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火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 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 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火邪入胃十余日不解忽振栗自下利者火邪从大肠下奔。其候本为欲解。然而不得解者。以从腰以下不得汗。邪虽下 走终不外走故不解也上条从头以下不得汗。其势重。此条从腰以下不得汗。其势较轻。足下恶风者。见阳邪在下也。小 便不得。见阳邪闭拒阴窍也。与不得汗正同。所以大便亦硬。益见前之下利。为火势急奔。火势衰灭则利止也。反呕者。 邪欲从上越也。欲失泄者邪欲从阴出也。皆余邪未散之征。胃火既灭。小盒饭数。复不数。则津液可回。及至津回肠润。 则久积之大便必尽出。大便出多。则小便之当数者。始数矣。肠胃之间。邪热既散而不持。则腰以下之得汗。并可知矣。 得汗。则阴分之阳邪尽从汗解然后身半以下之阴气得上而反头痛身半以上之阳气得下而反足心热欲解之候。尚且如此。 火邪明虐为何如哉。 太阳病以火薰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清圊同) 火邪入胃。胃中多水液者必速迫下利若胃中少津液之人复受火邪。则必加闷乱不宁。由是深入血室而为圊血也。盖 阳邪不解。得以袭入阴中。动其阴血。倘阳邪不尽。其圊血必无止期。故申之曰火邪。示人以治火邪而不治其血也。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迫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阳筋。血难复也。 脉微而数。阴虚多热之征也。此而灸之。则虚者益虚。热者益热不至伤残不止耳。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小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 二两。 奔豚者。肾邪也。北方肾邪惟桂能伐。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汤中。以外解风邪能泄阴气也。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形作伤寒。东垣所谓劳力感寒是也以其人本虚。故脉不弦紧而弱。渴者津液本少。不能胜邪也。被火者谵语。火气 伤阴。阳神悖乱也。弱者发热更伤阴血也。被火后脉不数疾而反浮。知邪未入里犹宜汗解以和表。则火邪亦得外散矣设 见数疾。当兼分利渗泄。具见言外。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温针攻寒。营血得之。更增其热营气通于心引热邪上逼神明。必致惊惶神乱也。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炙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重而痹。名火逆也。 外邪挟火势上逆。而不下通阴分。故重而痹也。 脉浮热甚。反炙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热甚为表实。反以火助其热。热剧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也。 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火迫惊狂。起卧不安者。火邪于心。神明散乱也。夫神散正欲其收。何桂枝方中。反去芍药而增蜀漆龙骨牡蛎耶。 盖阳邪散乱。当求之于阳。桂枝汤阳药也。然必去芍药之阴重。始得疾达阳位。加蜀漆之性最急者。以迅扫其阴中之邪。 更加龙骨牡蛎以镇固阴中之怯也。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证误而又误。虽无惊狂等证然烦躁则外尽之候也。亦真阳欲亡之机故用桂枝以解其外龙骨牡蛎以安其内不用蜀漆 者。阴中火邪未至逆乱无取急迫以滋扰害也。 营气微者。加烧针则血流不行。更发热而躁烦也。 营虚之人。即有寒伤营。营卫俱伤证并宜小建中和之慎不用麻黄青龙发汗。汗剂尚不可用况烧针乎。设误用烧针劫 汗。则血得火邪。必随外至卫分故曰加烧针。则血流。少顷热并于节不能内荣。故曰不行所以卫愈旺而营愈衰更加发热 躁烦势所必至也。 或问火逆。何不分营。卫以火为阳邪。必伤阴。血治此者。但当救阴为主。不必问其风寒营卫也。 以上火逆证 <目录>卷上 <篇名>阳明上编 属性:阳明。大意在经腑之别。而在经者当属表证。虽有中风能食伤寒。不能食之分。然邪既犯中焦。则又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