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金匮玉函经二注 书名:金匮玉函经二注 作者:周扬俊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87年 免费下载700多本医学电子书请到A+医学百科医学电子书专题 网址:http://www.a-hospital.com/w/%E5%8C%BB%E5%AD%A6%E7%94%B5%E5%AD%90%E4%B9%A6 A+医学百科正在整理中医学典籍,欢迎您的参与。 如有关于《金匮玉函经二注》的问题和讨论请移步本书页面:http://www.a-hospital.com/w/%E9%87%91%E5%8C%AE%E7%8E%89%E5%87%BD%E7%BB%8F%E4%BA%8C%E6%B3%A8 <目录> <篇名>叶序 属性:自来学医者。多讲求伤寒。而杂病则略之。盖伤寒分经论证。蹊径了然。非若杂病之门类繁赜。博 综为难也。不思仲景氏祖经方而集其大成。伤寒论中一百十三方。皆自杂病方中检入。故无不可 以治杂病。其专治杂病之方。则惟金匮要略一书。神而明之。足以推阐无余。顾伤寒论。自成无己、 韩和、庞安时以来。注释论辨。代不乏人。厥后吾吴周君禹载。汇为三注。学人益有所钻仰尚已。 金匮有国朝徐彬论注。虽云明显。要未若宋赵以德之明且详也。乃周禹载又为之补其未备。畅 其欲言。名曰补注。合衍义而成书。为金匮玉函经二注。嘉惠后学可谓仲圣之功臣。惜其书风行未广。 原版旋毁于火。致使学人不能家置一编。良足慨矣。今春余友春泉。见余案头叶氏医案存真。及 马元仪方案。怂恿付梓。因论及此。为叹息者久之。访购抄本。苦多鲁鱼之讹。复为遍求初印原本。 相与昕夕校雠。醵资重刊。公诸当世。医林不朽之业也。功岂在周氏下哉。既已药观厥成。而积思 顿释。故志其简端如此。 \x道光十二年壬辰仲冬既望长洲叶万青。\x <目录> <篇名>陈序 属性:汉、张仲景医理最精。以伤寒一门。为病中最要。既为伤寒论以明治法。复为金匮 玉函经以为治杂症之矩 。岐伯、秦越人后一人而已。后之注者。以宋赵君以德衍义为最精。国朝 周扬后又为之补注于本书。益加融贯仲景之书。如四子六经。而两君之注。则高密之训诂。紫阳 之集义也。康熙二十六年。楚抚丁思孔。梓于楚南。迄今百四十余年。世鲜传本。吴门李君清俊。 名医也。于古人载籍。无所不窥。治症神效。即得此本。思以公诸当世。因为重付诸剞劂。余之识君也。 在嘉庆丙子。适病后左足短二寸。不能着地。君治之两月而痊。至今将二十年。步履如少壮。道光 戊子。余扶病重至汉上。邀君同行。君为人施诊。应手立愈。为余制药施人。亦皆灵验。汉上人 至今称之。盖君之造诣渊微。立心诚笃所致。今刊此书。犹前志也。昔余弟鸿庆。亦深于医。与君 最契。重刊伤寒活人书。未竟而殂。君议为竟之。俾与此书并行于朋友之际。所云笃矣。余素不 习医。近以学道。从事三尼。医世功诀。读金碧龙虎灵宝毕法诸书。稍知养生之理。因兼读素问难经伤寒论及是书以相 印证。 知医家之要。尽此四书之中。君尝谓是书医可通仙。并谓余因学仙而通医理。余谓医与仙皆非 余所及。其理则固能言之矣。赵君不着里籍。金匮要略又云明人。君因欲去序中宋字。余谓旧本 不宜轻改。且其文笔醇浓。语多非近儒明人所及。朴学之士。潜德隐曜。不必以史乘失载为疑也。 若夫道家之书。如心印经云。上药三品。神与气精。胎息经云。若欲长生。神气相注。南华经云。 无视无听。抱神以静。神将守形。乃可以长生。黄庭经云。寸田尺宅可治生。闭子精门可长活。 皆身心性命之圭旨。苟能守而行之。风湿寒暑。皆不能侵。留形住世不难。又何杂病之足虑乎。 以质李君。知余言之不诬也。 \x道光癸巳八月钱塘陈文述序于吴门妙香天室\x <目录> <篇名>自序 属性:尝思事不师古。其法不立。师古而不师圣人。其理不精。圣人每于礼乐教养之外。 凡可以爱护施民者。无所不至。视人疾痛。如在乃身。故仲景既着伤寒论垂万世 法。而复出其心思。着金匮玉函经为杂证矩范。使天下后世有志此者。于此启悟。 以拯济斯人。固圣人无已之心。不易之学也。后之学人。若东垣之脾胃。河间之温 热。丹溪之湿热。王安道之统论。易思兰之发明。薛立斋之虚弱。莫不各擅其长。要 皆得力于此。今之学人。能称述诸家。而不知朔流穷源。上稽圣训。积数十年之敏 悟。为百尺竿头之进步。终为浅寡而已矣。然则要略为杂病方圆之至也。为方不 多。立论殊少。其间推测病由。如六淫之气。七情之感。腑脏之伤。及汤丸之补泄。气 味之缓急。罔不毕备。有志之士。苟得其二三。已足名世。及观从来注释诸家。未能 久读其书。岂能心知其意。又何从阐发其理。迩者程公云来、徐公忠可。各有疏注 行世。已足发挥底蕴。表彰绝业。独赵以德先生衍义。理明学博。意周虑审。本轩岐 诸论。相为映照。合体用应变。互为参酌。庶几大道之明也。惜乎未有梓本。读者甚 少。更有遗编。注递颇缺。余购之二十余载。未得全璧。因不揣疏陋。拟为补注。又大 半采嘉言之议。融会成之。而续貂之诮。知不免也。倘海内君子。有志以斯道自任 者。如脉诀、药性赋、回春入门等书。决不可读。幸勉力于圣论。无自安于苟且。 \x康熙二十六年秋月吴门周扬俊识于星沙寓中\x <目录>卷一 <篇名>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属性:(论十三首方一首脉证二条)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 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 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心火气盛。心火气盛。则伤肺。 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可 用之。经曰。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 〔衍义〕经谓五脏相传者。又是脏气因邪并之。邪正相合。发动则有余。故得传于不胜也。今乃 云肝虚。虚证知其传脾。然肝虚必弱。弱则必为所胜者克。奚能传于不胜也。藏气法时论曰。肝欲 补。急食辛以补之。欲泻。以酸泻之。今云肝虚之病。补用酸。又奚为与内经相反也。试尝思之。 金匮首篇之所叙者。由人禀五行气味以成形。形成则声色渐着。于是四者。日行变化于身形之中。 未尝斯须离也。故列于篇首。以为治病之规范。此条特明于味者耳。夫阴阳者。在天为风、寒、 湿、热、燥、火之气。在地成水、火、金、土、木之形。在人化辛、酸、咸、苦、甘之味。是故人之 五脏。从五行生数。配其奇偶。互成体用。天一生水。在体为精。在气为寒。地二生火。在体为神。在气 为热。精与神配。寒与热配。二者形之始着。自合一奇偶也。天三生木。在体为魂。在气为风。地四生金。 在体为魄。在气为燥。魂与魄合。风与燥配。居形生成之中。亦合奇偶。然生物者气也。成之者味也。 以奇生则成而偶。以偶生则成而奇。寒之气坚。故其味可用咸以 。热之气 。故其味可用苦以坚。 风之气散。故其味可用酸以收。燥之气收。故其味可用辛以散。土兼四时。行无定位。无专性。阴阳 冲气之所生。故其味甘以缓。洪范亦曰。稼穑作甘味之成者 为体。气之成者为用。有诸体而形诸用。故肝木者必收之而后可散。非收则体不立。非散则用不行。 遂致体用之偏之气。皆足以传于不胜也。偏于体不足者必补。酸以收之。偏于用不足者必补。辛以 散之。故补体者必泻其用。补用者即泻其体。因知内经云辛补。为其用也。仲景云酸补。为其体也。 然仲景之言。亦出内经。内经谓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岂非酸乃肝之本味。以本味补本体。不待 言而可知。故正言时论补泻其用之行变化者。亦不可以为仲景相反也。又云弱水壮火。使金气不行。 则肝气自愈者。水乃木之母。火乃木之子。此即母能令子虚。子能令母实之义。由子克退鬼贼故也。然不 止一法。又有所谓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二者之法。常对待而立。为五行逆顺而设。逆行则相胜。 顺行则相生。治相胜者。则当弱水旺火。治相生者。则当益水泻火。水能生木。于木虚者。 盒饭补水。水盛则木得受其所生矣。于木实者。盒饭泻火。火退则金气来制。而木平矣。仲景谓肝虚 用此。实则不用者。意则在是。观夫内经治胜复之气于既复之后。两气皆虚。必补养安全而平定之。使余 之气自归。其所属。少之气自安其所居。初胜之际。其气为实。则泻其有余。由是以言。仲景此条之意。又未必不 似于斯也。 夫人秉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脏元 真通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千般 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 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 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未流传腑脏。即医治之。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 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辛酸 甘。不遣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 腑之纹理也。 〔衍义〕此条举生身之气而言。所谓五常者。五行经常之气也。上应列宿。在地成 象。名曰刚柔。金、木、水、火、土也。在天无质。名曰阴阳。风寒、湿热、燥火也。人在气交 中。秉地之刚柔。以成五脏百骸之形。秉天地之阴阳。以成六经之气。形气合一。神机发用。驾行谷 气。出入内外。同乎天度。升降浮沉。应夫四时。主宰于身形之中者。谓之元真。其外感者。皆 客气也。主客之气。各有正不正。主气正则不受邪。 不正则邪乘之。客气正则助其生长。不正则害之。主气不正者。由七情动中。服 食不节。房欲过度。金刃虫兽。伤其气血。尽足以虚之。客气之不正者。由气运兴衰。八风不常。尽 足以虚之。客气伤人。或谓风寒湿热燥火。但有德化。政令行于时。和则化。乖则变。变则眚。岂独 风能生能害于物哉。今仲景止言风而不及五气。何也。曰阴阳在天地间。有是气。则有是理。人秉是 气。即以为命。受是理。即以为性。若仁者乃风木之理。风木乃仁之气。先儒且言仁者。天地生物之心。 兼统五常之性。其风木者。亦天地生物号令之首。必兼统五常之气。五气莫不待其 鼓动以行变化。故内经曰。之化之变。风之来也。大抵医之独言风。犹儒之专言 仁也。内经又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脏。灵枢曰。虚邪不能独伤人。必因身形之虚而后客之。 又云。风寒伤人。自经络传入经脉肌肉筋骨。内经五内。仲景所谓人能慎养。不令邪中。为内外所因者。 盖取诸此以分表里者也。非后世分三因之内因也。语同而理异。三因之内因。由七情房室。虚其元真。 以致经络脏腑之气。自相克伐者也。 〔补注〕此条首言元真通畅。人即安和。末言病则无由入其腠理。盖重阳气以固其阴也。 问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一云腹中冷苦痛者死) 鼻头色微黑者。有金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非其时者死。其目正圆者。 痉不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 〔衍义〕青者。肝之色。肝苦急。急则痛。苦冷者。是厥阴挟其肾水为寒。寒极则阳亡。 阳亡则死。微黑者肾之色也。肾属水。水停则色微黑而不照。若照者是水胜火而血死。黄者脾之色。脾 主土。输谷气于上焦。以化荣卫。今胸中有寒。谷气不化。郁为胃热。显出其黄色。黄为中焦蓄热。今不 谓中焦热。而为胸中有寒者。乃指其致病之本而言也。白者肺之色。肺主上焦。以行荣卫。荣之色充则面 华。不充则面白。知其亡血也。赤为火色。若非火令之时。加于白色之上。是火重来克金 也。故死。目通于肝。眼皮属之脾。其肺金不能制木。风木得以自盛。反胜脾肺。是故风急则眼皮敛涩。 目为之正圆。甚则筋强肉重而成痉。痉由木贼土败。故亦不治。虽然。色不可一例取。则又云青为痛者。与正文义同。 黑为劳者。房劳也。入 房太盛。竭精无度。情火炽而肾水乏。则又与水气之黑异矣。此属之火也。火之色虽赤。 然是火发于肾水之中。故不赤而反黑。其黑必枯燥。不似水气之黑。黑而光泽者也。赤为风者。由热生风。 子令母实故也。黄为便难者。以中焦热燥其液。肠胃不润。是以便难。然是黄色必枯而不泽。所以又 谓若鲜明者为留饮。留饮以津液不行。滞其谷气。化热致黄也。虽然。同此论也。及考夫内经。其五色又 有从观于面。察于目。谓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皆不死。又谓青如翠羽。赤如鸡 冠。黄如蟹腹。白如豕膏。黑如乌羽者。是生色也。青如草滋。赤如 血。黄如枳实。黑如 煤。白如枯骨。 是死色也。又有从五脏分部颜颊鼻颐者。如刺热篇谓赤色是也。由是推之。五脏善恶之色。更必有随其气。 显露其色。各于其所司目唇鼻窍之内外者。盖仲景欲明望色知病之道。故举此略耳。 师曰。病患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 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 〔衍义〕此条举听五行之病声而言。所谓寂然者。欲语而默默处也。夫阴静而阳 躁。此病在厥阴。故好寂然也。厥阴在志为惊。在声为呼。在体为筋。筋束关节。所 以厥阴之病善惊。在声为呼。则知其病在骨节也。喑喑然不彻者。声出不扬也。盖肺主气。膈乃肺之部。 宗气行呼吸入出升降于是焉。语声之不彻。则知其气不得升。是心膈之有病也。啾啾者。声小啾 唧也。细而长者。其气起自下焦从阴则细。道远则长。盖是巨阳主气。少阴与之为表里。巨阳有邪。 则少阴上从而逆于巅。肾在声为呻。阳主躁。故呻吟之声。从阳变而为啾唧细长也。巨阳脉在头。 是头中病。亦仲景特发听声察病之一法耳。若更推而广之。则五音之宫、商、角 征、羽。五声之歌、哭、笑、呻、吟之变。皆可求五脏表里虚实之病。五气之邪。尤医者之当要也。 师曰。息摇肩者。心中坚。息引胸中。上气者咳。息张口短气者。肺痿唾沫。 〔衍义〕息者。呼气出粗。类微喘而有声也。呼出心与肺。今火乘肺。故呼气奔促而为息也。摇 肩者。肩随息气摇动。以火主动故也。其心之经脉掣引也。因心中有坚实之邪。不得和于经脉。故经脉 抽掣摇动。息引胸中上气咳者。胸中。脉所主也。宗气之所在。火炎于肺。则肺收降之令不行。反 就燥而为固涩坚劲。气道不利。所以上气出于胸中者则咳也。息张口短气。肺痿唾沫。此又火炎于肺之甚 者。收降清肃之气亡。惟从火出。故张口不合也。宗气亦衰而息短矣。津液不布。从火而为沫唾矣。 此仲景因呼息以为察病之法。与后条吸对言以举端耳。然息病属于内外者。岂止此而已。动摇与息 相应者。又宁独在肩而已。岂无阴虚以火动者焉。如内经谓乳子中风热。喘鸣息肩者。脉实大也。缓则生。 急则死。是又在脉别者也。 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即愈。虚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 焦者其吸远。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 〔衍义〕谷之精气。乃分三隧。清者化荣。浊者化卫。其一为宗气。留胸中以行呼吸 焉。呼吸固资于宗气。然必自阴阳合辟而为之机。于是呼出者。心肺主之。吸入者。肾肝主之。 心肺阳也。肾肝阴也。若中焦有邪实。则阻其升降。宗气因之不盛于上。吸气因之不达于下。中 道即还。宗气不盛则吸微。中道即还则往来速。速则数。故吸而微数。泻中焦实。则升降行而吸即平矣。 不因中焦实。即是肾肝之阴虚。根本不固。其气轻浮上走。脱阴之阳。宗气亦衰。若此者死日有期。尚可治 乎。然则上焦固是主乎呼。下焦固是主乎吸。若阴阳之配合。则又未始有相离 者。故上焦亦得而候其吸焉。而心肺之道近。其真阴之虚者。则从阳火而升不入乎下。故吸促。肝肾之道 远。其元阳之衰者。则因于阴邪所伏。卒难升上。故其吸远。此属真阴元阳之病。皆难以治。若夫人身 之筋骨血肉脉络。皆藉阴气之所成。生气无所克。然后得以镇静而为化生之宇。今阴气惫矣。生气索矣。器宇 亦空矣。惟呼吸之气往来于其中。故振振动摇不自禁也。若此者。即内经所谓 出入废则神机化灭是也。故针药无及矣。 师曰。寸口脉动者。因其旺时而动。假令肝旺色青。四时各随其色。肝色青而反色 白。非其时色脉皆当病。 〔衍义〕内经有谓五脏之脉。春弦夏钩。秋毛冬石。强则为太过。弱则为不足。四时 皆以胃气为本。有胃气曰平。胃少曰病。无胃曰死。有胃而反见所胜之脏脉。甚者今病。微者至其所胜之时 病。又谓五脏之色。在旺时见者。春苍。夏赤。长夏黄。秋白。冬黑。所主外荣之常者。白当肺当皮。赤当 心当脉。黄当脾当肉。青当肝当筋。黑当肾当骨。五色微诊。可以目察。能合脉色。可以万全。其内经 之言如此。斯论殆将本于是之节文也。 问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谓也。师曰。冬至之后。 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 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谓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谓 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谓至而太过也。 〔衍义〕夫斗建子月中辰。即冬至节也。节阳至。一之气即至。故律管飞灰。候于是 日。今仲景乃云。冬至后甲子夜半候以至未至者。何欤。殆以天干地支所合节 至之日。便名甲子。非直待其真甲子日至以候气也。不然。假如乙丑丙寅日冬至。两月后方是甲子。 其时始候之乎。考之内经。候气至不至。有谓四时者。有谓五运者。有谓六气者。发明详矣。至四时。 则曰天以六六为节。地以九九制会。六甲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五日为一候。三候为一气。六气为一 时。四时为一岁。而各从其治主焉。求其气之至也。皆从春始。未至而至。此为太过。则薄所不胜 乘所胜也。命曰气淫。至而不至。此为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命曰气迫。然在 脉应春弦夏钩秋毛冬石。太过者病在外。不及者病在内。在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阳年先天而至当岁之运, 则气太过,阴年后 天而至当岁之运。则气不及。与其年和。则非太过不及而平。与司天地气不和。 则胜而报复。复则郁发待时而作。作则风湿燥热火寒之气。非常而暴。在六气则曰六气之胜。清气 大来。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热气大来。火之胜也。燥金受邪。肺病生焉之类。在脉应则 曰厥阴之至弦。少阴之至钩。少阳之至大而浮。太阴之至沉。阳明之至短而涩。太阳之至大而长。至而 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阴阳易者危。然候六气之应。常 以正月朔旦平明视之。观其位而知其所在。而其至则从运之先天后天也。由是观之。仲景言四时之定 法者。若遇气运加临主位。则必将奉天政之寒温。虽与四时气有反者。难为逆时也。候同也。且经曰。 主胜逆。客胜从。又曰。必先岁气。毋伐天和。此又不在独守四时之气。而参之以运气者矣。 师曰。病患脉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后。其病在里。腰痛背强。不能行。必短气而极也。 〔衍义〕脉浮为虚。关前属阳。主表。关后属阴。主里。所谓表者。以足太阳言也。里者。 以足少阴言也。一腑一脏。是其表里所合。其太阳经自足从背至项腰者。肾府 也。是故表病则背强不能行。里病则腰痛短气而极少。虽然。寸尺脉浮。非一经一病之可尽。今独出 此病。何也。大抵用表里而言病。必举太阳肾为例。盖太阳是诸阳之属。凡受邪必自此始。肾是治内 之主事。书独言此例以推之。 问曰。经云厥阳独行。何谓也。师曰。此为有阳无阴。故称厥阳。 上言阳虚。此言亡阴。 〔衍义〕厥者。犹极也。独行无阴与配也。王冰注内经一水不胜五火。谓五脏厥阳 也。经又谓六阳并至。谓之至阳。又云。至阳盛。地气不足。由是观之。火即阳也。至 阳。即厥阳也。独行。独并至也。皆是阴不足而阳盛之极者也。 问曰。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厥气入脏即死。入腑即愈。此 为卒厥。何谓也。师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为入腑。即愈。 〔衍义〕沉、阴象也。滑、阳象也。阴主血。阳主气。邪在于血则血实。邪在于气则气实。 故血实者脉沉。气实者脉滑。邪盛者脉大。五脏治内属阴。主藏精宅神。今血气 并其邪而入。堵塞于脏。身之精气不行。神机化灭。升降出入之道皆绝。荣绝则 唇口青。灵枢曰。是厥阴气绝则唇青。夫六腑治外属阳。主传用水谷之气。充乎 内外者也。今血气并邪入于腑。腑阳动不比脏之阴静。静者得其邪。则因而堵 塞不行。动者邪虽入。终不能久闭其气道。何则。为在内之神机应乎外。主养荣 卫之气。则散行于表而身和。和则腠理开。邪散而汗自出。荣卫之气行。故愈矣。 此仲景举阴阳脏腑之大端如此。至若厥病多由。难以概论。内经曰。血气并走 于上。则为大厥暴死者。其上非膻中三焦之府者乎。而乃以气反则愈。不反则 死。又如邪客五络。状若尸厥者。以通脉络为治。非头面诸脉证为难概论也。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何谓也。师曰。非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疮。从 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衍义〕脱者去也。经派乃脏腑之隧道。为邪气所逼。故绝气脱去其脉而入于内。 五脏阴也。六腑阳也。阴主死而阳主生。所以入脏即死。入腑即愈而可治。非惟 脏腑之阴阳然也。凡内外阴阳之邪毒出入表里者。皆然也。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咳上 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 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 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从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 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令脉紧。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 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补注〕此总内经所着之病。而为之分阴阳。悉表里。合上下内外以立言。庶几经 络明。腑脏着。所因显。不致散而难稽也。如三阳在外。病头痛等六证。则各有所 行之经。各显本经之证。三而六之。非十八乎。而三阴之在里者亦然。五脏各有 十八。合计为九十病。其为病则于灵枢论心脉为螈 。班班可考矣。若六腑则 何如。腑居内而实合于经者也。故言腑者取诸合。如胃合三里。大肠合巨虚上 廉。小肠合巨虚下廉。三焦合委阳。膀胱合委中央。胆合阳陵泉。故邪之在腑者 合外于经。其受患为浅。而欲散不难。不若五脏之深且甚焉。故曰微也。其为病。 内经有分属。仲景括为一百八病。盖因腑之六以为数也。凡此共二百三十四病。统内外而言之也。乃专 为内因者。如所谓五劳。即视久伤血等云云也。夫行立坐卧。俱不可强。乃至久者。必迫于所不得已也。 其为伤孰甚焉。然后知人之有体。固有以用之也。不用则体为不运。然使过于用。则体亦太劳而失所养矣。 若七伤。则太饱伤脾等云云也。夫五脏各有所司。苟无以节之。或贪于可欲之 事。或任其性气之偏。皆足害其和。而况形为外之气侵。志为内之情动乎。至极 者。又各极其偏之谓也。气血也。肌肉也。筋骨也。精神也。相均始为无弊。设有过 则必有不及者矣。妇人三十六病。瘕居十二谓月不应期。而所下之物不一色 也。夫妇人为阴。其痛属腰半以下居多者。以冲督任三脉之病。有九痛也。七害 五伤三因。各详于经。共为三十六病焉。然则人之病也。邪有以中之也。明乎所 中之邪。则此邪非彼邪。从可识矣。人之一身。上下表里尽之矣。而所谓清浊大 小邪者。一为雾露。一为地浊。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百病之长。伤人之阳。肃 杀之气。伤人之阴者是也。从口入者为内伤。亦足使人发热腹痛。喘呕胀满。不 去其陈而致新。不足以为功。然邪之本于外中者。因乎六气。乃仲景以为五邪。 如风寒湿雾热。而遗燥之一气。岂非以风寒与火。皆足以成燥。则燥本非一致。 而其情已兼三气之内欤。夫风之伤人。三时俱有。若寒必于冬。故云暮。其脉证 详于伤寒论中矣。而仲景复详于此者。以其统论病之阴阳。不可不言天地之阴阳。 分论人之五脏。不可不言所淫之五邪。盖五气之胜在天地。五行之不足 在人也。故曰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也。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 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补注〕先表后里者。不易之法也。乃有救里先于表者。岂无谓乎。答曰。攻表者。正 以里为急也。邪在表。苟不根据法治之。将延迟时日。势必内入而大患。医乃不明 此理。下之或早或重。遂使下利清谷。至于不止。则里已急矣。表证虽在。法当救 里。里和而表未解。仍当救表。此亦一定之法也。然仲景何以不言所以救之之 法耶。而四逆以佐正。桂枝以退邪。已详于太阳篇中矣。 大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补注〕痼疾。谓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谓卒然而来。新感而可取效于 旦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气素虚。 邪尤易传。设多瞻顾。致令两邪相合。为患不浅。故仲景立言于此。使后之学人。知所先后也。 问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 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娄全善作暴食之) 〔补注〕五脏配五味。理之正也。言理之自然。而见其性焉。即以见其情焉。何也。如 仲景言脏之各得者。得其性之近也。内经则言欲。非以其情乎。仲景言所恶。亦 以其性也。而复云不喜。亦即内经之所云苦。非以其情乎。然则五脏既各有性。 则惟遂其性而情始洽焉。斯病者愈矣。使拂其性而所恶乘之。则情抑而为病。 固其常也。虽然。肝欲酸。喜其收也。又云肝欲辛。又喜其散。五脏皆然。岂其欲本 有相反者耶。殊不知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酸以固其体也。木喜条达。实近于散 辛以益其用也。天下无体不立。无用不生。体用得而自和矣。论如肝恶风。木性 不喜动也。而木又自足生风。风性急。木失其养。足以生之。故又云肝苦急也。苦 急而肝病矣。经谓急食甘以缓之。则病可愈。假使忽思食苦。是反得子助。而气 为有余。则发热可必。他脏如之。故五味得其平。则足以相养。而无偏胜之患。四 时合于正。则各以相生。而无不足之虞。此在人之善调之也。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衍义〕此概言诸病在脏之属里者。治法有下之、泄之、夺之、消之、温之、寒之、和以 平之。各量轻重。从宜施治。务去其邪。以要其正。故引渴病以比类之。而是证之用猪苓汤。 见卷十三消渴证中。 <目录>卷二 <篇名>痉湿病脉证第二 属性:(论一首脉证十二条方十一首)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补注〕此论痉病也。非伤寒也。非寒而何得以太阳目之。以其头痛腰脊痛。与太 阳伤营不异。故以太阳定之。然既曰太阳。又何以名痉。其角弓反张。正内经之 所谓痉也。痉亦为寒因。故寒郁而热。气闭皮毛。汗无由出。全是伤营本证。所异 者。止是不恶热而反恶寒尔。其所以反恶寒者。何也。因其人先伤于湿。后复感 寒。两阴相合则寒。虽发热。终为湿气挟持。经络筋节之间。闭而不宣。一身之阳。 郁抑而不外越。故身即热。而情则恶寒也。又湿在筋节。则寒为所持。遂流连而 不得去。正气阻滞。邪气独留。又安望其屈伸如故。转运无碍乎。角弓反张。有由 来也。名曰刚者。寒气坚劲。性使然也。后诸名家。惟王海藏得之。以扩仲景之意。 谓三阳太阴皆病痉。项背反张属太阳。若低头视小。手足牵引。肘膝相构。阳明 痉也。若一目或左右斜视。并一手一足搐搦者。少阳痉也。若发热腹痛脉沉细 者。太阴也。此论固善矣。惜其不及少阴厥阴。以全三阴之痉。岂二脏之经。不为内外之强,有类于太阴者乎。且灵枢 曰足少阴之筋。循脊内。挟脊上至项。与足太阳筋合。其病在此。为主痫螈及痉。在外阳病者。不能俯。在内阴病者。 不能仰。此非少阴之病痉者乎。况厥阴肝脏主筋。又岂有风寒过甚。犹不自伤其筋。以 致其筋 短者耶。是可触而悟矣。 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名曰柔痉。 〔衍义〕是症亦出伤寒论中。注谓太阳病。发热汗出为表虚。则当恶寒。其不恶寒 者。为阳明病。今发热汗出而不恶寒者。非阳明症。则是太阳中风。重感于湿。为 柔痉也。表虚感湿。故曰柔痉。即上条所引内经为表里兼湿内攻。大筋 短。小 筋弛长之痉也。所谓柔痉者。非不强也。但刚痉强而有力。柔痉强而无力为异尔。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痉。为难治。 〔衍义〕此条尝出伤寒论痉病篇。彼不言难治。于是成无己止注其重感于湿。意 殆以沉而细。系寒湿之本脉。故不言其难治。设不因寒湿之邪。而沉细见于太 阳发热之表病。则是阳病见阴脉。诚为难矣。若朱奉议以痉病脉尽沉迟弦细 者非也。如脉经云。脉沉细。名曰阳中之阴。少气。阴气不通为痉。病发热者。殆与此无少异尔。 〔补注〕太阳、阳经也。发热、阳证也。何以知为痉。以有或刚或柔之证见也。脉沉与 细阴脉也。沉为少阴本脉。而复不能鼓之使显。乃有如丝者来去其间。则是无 阳中又属阴虚矣。何也。惟无阳令沉。无阴因细也。阳症阴脉。岂易治乎。嘉言为 难治。初非不治。比类而观。则仲景少阴例中。原有麻黄附子细辛汤之法。余以 为不可也。盖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以脉沉是本。而发热为标。是少阴兼太阳 之表。犹易为力也。若夫太阳显少阴之脉。有不难为功者乎。况较少阴更多一 细乎。虽然。后条太阳病。脉亦沉细。何以不云难治。以有湿也。湿不但细宜。即沉 并宜矣。然则又何以知其病之非湿乎。湿必流于关节。今关节无疼痛。故知之 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 〔衍义〕成无己注伤寒论。谓发汗太多则亡阳。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阳微 不能养。则筋脉紧急而成痉。虽然。发汗之阳。阳亡寒起。致紧急而为痉。固也。然 发汗复为痉者。难以紧急概言。发汗必用辛热之剂。汗虽出。热不为汗解。反得 辛热之剂以助之。热愈甚而拘挛其筋脉亦有之。又如伤寒论中有云。伤寒头 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不可发汗。发汗则成痉。身强难以屈 伸。注云。伤寒当无汗恶寒。今头痛发热。微汗自呕。则伤寒之邪传而为热。欲行 于里。若发汗则虚其表。热归经络。热甚风生。故身强直为痉。 夫风病。下之则痉。复发汗。必拘急。 〔补注〕筋者肝之合。脉者心之合。风内应于肝。外应于筋。热内应于心。外应于脉。 是故风病而成热者。其邪气即以应筋脉。若更下之。则虚其阴。复汗之。则虚其 阳。阴虚则荣血微。筋无养而成痉。阳虚则卫气衰。脉无养而拘急。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衍义〕此条亦见伤寒注。谓表虚聚热则生疮。疮家身疼如伤寒。不可发汗。发汗 则表愈虚。热愈甚。虚热生风。故变痉也。虽然疮已。以其热从腠理开。汗出而散之可也。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 病也。若发其汗者。寒湿相搏。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一云其脉沧沧) 〔衍义〕伤寒注曰太阳中风。重感寒湿。乃变为痉也。身热足寒者。寒湿伤下。时头 热面赤目赤。风伤于上也。头摇者。风主动也。独头摇者。头为诸阳之会。风伤阳 也。若纯伤风者。则一身尽动摇。手足搐搦。此皆内挟寒湿。故头摇也。口噤者。寒 主急也。卒口噤者。不常噤也。有时而缓。若风寒相搏。则口噤而不时开。此皆加 之风湿。故卒口噤也。风寒客于足太阳。故筋脉拘急。头项强背反张也。此症出 伤寒论中。其衍文者。无发其汗以后二十五字。 愚按金匮有此。则所重者。正在此二十五字矣。岂可无以注之乎。故谓痉病之 发其汗者。误也。误则阳气徒虚。而邪不复出。且反以动其湿而湿不去。两相搏 聚。蒂固根深。遂使卫气更虚。较之未汗前之恶寒。为尤甚矣。试言其脉。则因误 汗。逼令真阳脱入湿中。所以形容其如蛇也。言脱出之阳。本疾急亲上。轻矫若 龙。为湿气所纽。则迟滞如蛇之象。尽力奔迸。究竟不能奋飞矣。此脉之至变。义之至精者也。 暴腹胀大者。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痉。 〔衍义〕肝在五行为木。在六气为风。所胜之者燥金。不胜之者为湿土。若金旺则 木受制而郁矣。木郁必发。发则从火。过其所不胜之中土。故脾土得木火而腹 为暴胀大。如内经所谓厥阴在泉者腹胀。与诸腹胀大皆属于热者同类也。是 故以腹之暴胀。因知木之郁于脾者也。已出之脾而木气行矣。火与俱而燥金 之气退矣。金退木行。故曰欲解。解则其脉行。应脉大。今不浮大而如故。反伏弦 者。则是风犹郁在肝而自病。其所合之筋脉已成痉矣。此条暴胀之先。不见叙 症。遽曰欲解。必有所解之病在也。 夫痉脉。按之紧如弦。直上下行。(一作筑筑而弦) 〔衍义〕痉病由风寒互为之。重感于邪。寒脉则紧。风脉则弦。是本脉也。脉经谓直 上下行者。督脉也。见之则大人癫。小儿痫。二者尽为背反张。由督脉与太阳合。 行于脊里相引而急。故显出督脉之象也。今痉强无异于癫痫之背反张者。是亦相干于督脉。而见其上下行之象矣。 痉病有灸疮。难治。 〔衍义〕痉病有风热。燥急其筋骨。不当复灸以火。且助火深入。风热得之。愈固而 不散。所以难治。 脉经云。痉家其脉伏坚。直上下。 〔衍义〕内经谓脉沉而坚。病在中。今所伏非沉者欤。坚非如肾之弹石者欤。此两 条出脉不出症。殆为前条明其表。此见其病在内外。如内经之柔痉骨强之类也。 太阳病。其症备。身体强KT KT (音如)然。脉反沉迟。此为痉。栝蒌桂枝汤主之。 \x栝蒌桂枝汤方\x 栝蒌根(二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三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三枚)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取微汗。汗不出。食顷。啜热粥发之。 〔衍义〕谓太阳病。其症备。是何症之备也。大抵太阳经脉。自足上行。循背至头项。 此是其所过之部。而为之状者。皆是其症也。考之伤寒论。有谓太阳病。项背强 KTKT 然。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亦是其一也。正与此同。而少异者。 彼以汗出恶风。其脉必浮。此言脉沉迟。必汗不出。不出则亦不恶风。故不加葛 根而加栝蒌根。俱是益津和血养筋之剂。彼之KT KT 然。项背强。虽未至于痉。然 经脉已拘急。不利于运动。故用葛根之甘行阳。从表分卫中以生津液。和其经 脉。沉迟。汗必不出。不出则亦不恶风。则是病在表之荣血分。荣血阴也。其体沉。 其行迟。所以脉应其象。外息于寸口。内不养于筋经。故痉强之病作焉。所以栝 蒌根味苦入阴。用以生荣血。益阴分津液。养其筋经者为君。桂枝之辛以散。芍 药之酸以收。一阴一阳。在里在表者为臣。甘草、姜、枣合辛甘之味。行脾之津液。 而和荣卫者为使。立方之旨。其在斯欤。 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能语。欲作刚痉。葛根汤主之。 \x葛根汤方\x 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桂(二两去皮) 芍药(二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 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 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汤法将息及禁忌。 〔衍义〕按伤寒论中有太阳病。项背强KT KT 。无汗恶风。葛根汤主之。注曰。轻可去 实。以中寒表实。故加麻黄葛根以祛风。桂枝汤以和表也。今以小便反少。气上 冲胸。口噤不能语。欲作刚痉者。亦用之何也。盖太阳欲入传阳明。然阳明不受 邪。故气逆上冲胸。而阳明筋脉内结胃口。外行胸中。过人迎。环唇口。以其经多 气多血。胸中肺部也。上焦主分布津液。行水道今太阳与阳明热并胸中。故水 道不行则小便少。津液不布则无汗。人迎在结喉两旁。近会厌发声机关之处。 由阳明所过筋脉。遇所并之热。遂挛急牵引。以口噤不能语。欲作刚痉。胸中近 表。论其在上。则属太阳。论其居前。则属阳明。宜乎是方治其两经之病也。何以 言之。盖葛根本阳明经药。能生津出汗。行小便。解肌。易老云。太阳初病。未入阳 明。不可便服葛根。是引贼破家也。又云。用此以断太阳之路。即是开发阳明经 气。以却太阳传入之邪也。故仲景治太阳、阳明合病。桂枝汤加麻黄、葛根也| 痉为病。(一本痉字上有刚字)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必 齿。可与大承气汤。 \x大承气汤方\x 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半斤炙去皮)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 火。微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止服。 〔衍义〕此传阳明风热之深者也。无己谓伤寒症。以阳明入腑。腹满者下之。而胸 满者未深入。犹带表邪。所郁阳气不宣故尔。非汗即吐。然而未论及此痉病之 胸满也。胸满岂可一概而言带表乎。有表则属表。有里则属里。若此背不着席。 齿与项肩强口噤之属表者不同。由热入甚深之所致。故此言胸满。亦热之 极也。况风热燥烁津液。阴血消亡。至于下焦属阴之筋脉皆挛急矣。然其热入 深者。非苦寒咸下之。不足以除其热。救其阴。夫伤寒病螈 者。以热生风而搐。 尚为难治。况此甚于搐者。非下之不能疗也。然亦有不治者。若灵枢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齿 也。 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一作缓)此名湿痹。(玉函云中湿)湿痹之候。小便不利。 大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 〔衍义〕此症出伤寒论注云。雾伤皮腠。湿流关节。疼痛而烦者。湿气内流也。湿同 水也。脉沉而细者。水性趋下也。痹痛也。因其关节烦疼而名曰湿痹。非香港脚之 痹也。内经曰。湿胜则濡泄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湿气内郁胜也。但当利其小 便。以宣泄腹中湿气。故云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虽然。大抵此为小便通阳 气。行水道。今为湿气内胜。阳气被郁。故小便不利。利之则阳气行。虽在关节之 湿。亦得宣泄矣。设小便利已。而关节之痹不去。必又自表治之。 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一云疼烦)发热。身色如熏黄也。 〔衍义〕此症见伤寒注曰。色黄如橘子色者。阳明瘀热也。此身色似熏黄。即非阳 明瘀热者。栀子柏皮主之。为表里有热。则身不疼痛。此一身尽痛。非伤寒客热 也。知湿邪在经而使之。脾恶湿。湿伤。则脾病而色见。是以身发黄者。为色黄如烟熏。非正黄色也。 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或胸满。小便不利。(一云利) 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渴欲得饮而不能饮。则口燥烦也。 〔衍义〕按伤寒论成无己注曰。湿家有风湿。有寒湿。此寒湿相搏者也。湿胜则多 汗。伤寒则无汗。寒湿相搏。虽有汗而不能周身。故但头汗出也。背、阳也。腹、阴也。 太阳之脉。挟脊抵腰。太阳客寒湿。表气不利而背强也。里有邪者。外不恶寒。表 有邪者。则恶寒。欲得被覆向火者。寒湿在表而恶寒也。若下之早。则伤动胃气。 损其津液。故致哕而胸满小便不利。下后里虚。上焦阳气因虚而陷于下焦。为 丹田有热。表中寒乘。而入于胸中。胸中有寒。故使舌上生白苔滑。藏燥则欲饮 水。以胸中客寒湿故不能饮。而但口燥烦也。 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利(一云不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衍义〕伤寒论注曰。本是后条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四两发其汗。妄下之。 因致此逆。盖逆则真阳自上越。阴自下脱。其额上汗出微喘者。阳之越。小便利 与下利不止者。阴之脱也。阴阳离决。必死之兆也。自此而推之。下之虽额上汗 出微喘。若大小便不利者。是阴气不退。而阳之根犹在也。下之虽大小便利。若 额上无汗出与喘。是阳气不越。而阴之根犹在也。则非离决。可以随其虚而救 之。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 愈者。何也。盖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 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去也。 〔衍义〕按伤寒论注是条。曰。值天阴雨不止。明其湿胜也。内经曰。阳受风寒。阴受 湿气。又云。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风湿相搏。则风在外而湿 在内。汗大出者。其气暴。暴则外邪出而里邪不能出。故风去而湿在。汗微微而 出者。其气缓。缓则内外之邪皆出。故风湿俱去也。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 头中寒湿。故鼻塞。内药鼻中则愈。(脉经云病患喘而无湿家病以下至而喘十三字) 〔衍义〕按伤寒论是条。注曰。病有浅深。症有内外。此则湿气浅者也。何以言之。湿 家不云关节烦疼。而云身上疼痛。是湿气不流关节。而外客肌表也。不云发热 身似熏黄。复云发热面黄而喘。是湿不干于脾。而薄于上焦也。阴受湿气。则湿 邪为深。今头痛鼻塞而烦。是湿邪客于阳而不客于阴也。湿家之脉沉细。为湿 内流。今脉大者。是湿不内流而在表也。又以自能饮食。胸腹别无满痞。为腹中 和无病。知其湿气微。但内药鼻中。以宣通头中寒湿。是注其理明且尽矣。若夫 脉经之无身上疼痛十三字。岂无其说乎。头痛鼻塞。其痛在头。身上疼痛发热。 其病在经脉。内药鼻中者。为去头中寒湿。故减十三字尔。然则三阳经皆上于 头。太阳与阳明。俱到鼻 。今头上寒湿。而鼻为之塞也。则二经脉皆不通。郁而 发热。身无疼痛。内药鼻中。头上之湿散。则二阳之经脉行。而病可尽愈矣。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慎不可以火攻之。 \x麻黄加术汤方\x 麻黄(二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白术(四两)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衍义〕此为气湿之邪。盖邪者湿与寒合。故令人身疼。大法。表实成热。则可发汗。 无热是阳气尚微。汗之恐虚其表。今是症虽不云发热。而烦已生。烦由热也。所 以服药不敢大发其汗。且湿亦非暴汗可散。故用麻黄汤治寒。加术去湿。使其 微汗尔。然湿邪在表者。惟可汗之。不可火攻。火攻则增其热。必有发痉之变。所以戒人慎之。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水所 致也。可与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 \x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方\x 麻黄(去节半两汤泡) 甘草(一两炙) 薏苡仁(半两) 杏仁(十个去皮尖炒) 上锉麻豆大。每服四钱。水一盏半。煮八分。去滓。温服。有微汗避风。 〔衍义〕按伤寒论注曰。身尽疼痛。湿也。发热日晡所剧者。风也。若汗出当风而得 之者。则先客热而后感风。若久伤取冷得之者。则先伤风而后中湿。注文若是。 其谓日晡所剧为风者。则义未了。予按内经太阴阳明论曰。太阴阳明为表里。 脾胃脉也。外合肌肉。故阳受风气。阴受湿气。所以风湿客之。则一身肌内尽痛。 夫阳气者。一日而主外。平旦阳气生。属少阳。日中阳气隆。属太阳。日西气门内 闭。属阳明。是故阳明之气。主乎申酉。所以日晡所剧也。方用麻黄治寒湿取汗 为主。杏仁利气。薏苡仁除风热湿痹为臣。甘草和脾胃解肌肉为使。 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 汤主之。 \x防己黄 汤方\x 防己(一两) 甘草(半两炒) 白术(七钱五分) 黄 (一两一分去芦) 上锉麻豆大。每抄五钱匕。生姜四片。大枣一枚。水盏半。煎八分。去滓。温服。良久 再服。喘者加麻黄半两。胃中不和者。加芍药三分。气上冲者。加桂枝三 分。下有陈寒者。加细辛三分。服后当如虫行皮中。从腰下如冰。后坐被上。 又以一被绕腰下。温令微汗瘥。 〔衍义〕此症风湿。皆从表受之。其病在外。故脉浮汗出。凡身重有肌肉痿而重者。 有骨痿而重者。此之身重。乃风湿在表。故不作疼。虚其卫气而湿着为身重。由 是以黄 实卫。甘草佐之。防己去湿。白术佐之。然则风湿二邪。独无散风之药 何耶。盖汗多知其风已不留。以表虚而风出入乎其间。因之恶风尔。惟实其卫。 正气壮则风自退。此不治而治者也。若其有喘者。湿中兼寒也。则加麻黄以散 之。若风内应肝木。伤其胃中不和者。则加芍药以泻之。芍药味酸。能自土中泻 木。若气上冲者。则加桂枝以散其逆。若下有陈寒者。谓下焦肝肾之分。则加细 辛以温之。细辛散里之表药也。服后云云者。方中令作一段。然考之当在下有 陈寒加细辛之后。连为一段。何则细辛佐防己去寒湿。黄 实表。表尚全实。则 湿不退。所以皮中如虫行。表实未全。则阳气未周。于是从腰以下。其陈寒者犹 得如冰。必以被令温。助接其阳。使之微汗。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 子汤主之。若大便坚。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术汤主之。 \x桂枝附子汤方\x 桂枝(四两去皮) 生姜(三两切)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分温三服。 \x白术附子汤方\x 白术(二两) 附子(一枚半炮去皮)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一两半切) 大枣(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一服觉身痹。半日许再服。三服都 尽。其人如 状。勿怪。即是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未得除故尔。 〔衍义〕按是症亦出伤寒论。其注曰。伤寒与中风。至八九日。邪气多在里。必不苦 疼痛。今日数多。复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者。风湿相搏也。烦者风也。身疼不能 自转侧者湿也。脉浮虚为风。涩为寒湿也。不渴不呕。里无邪也。风湿俱在经也。 与桂枝附子汤。以桂枝散表之风。附子逐经中之湿。小便利。大便坚。为津液之 不足。桂枝发汗。走津液。故去之而加白术。虽然。自病而察药。自药而察病。因知 身之不能自转侧者。非惟湿邪所致也。亦为阳气不充。筋脉无养。故动之不能 也。欲去阳气不充之湿者。必以辛热气味之药。则可补其阳而逐其湿。与治伤 寒同法。是症之用附子者殆此欤。于是虽大便坚而不为微结者亦用之。如后 条身疼不能屈伸。用附子甘草汤治者。亦此意。不然身疼脉浮。为病在经。又不 言其有汗。必取汗而解。乃云其服药如 者。得非阳虚不胜夫邪药之相逐而然欤。 〔补注〕伤寒至八九日。亦云久矣。既不传经。复不入腑者。因风湿持之也。所显外 症烦疼者。风也。不能转侧者。湿也。不呕不渴者。无里症也。其脉浮虚而涩。正与 相应。然后知风湿之邪在肌肉。而不在筋节。故以桂枝表之。不发热为阳气素 虚。故以附子逐湿。两相绾合。自不能留矣。然在经曰。伤于湿者。必小便不利。大 便反快。今其人与此相反者。知膀胱之气化无伤。而胃腑之津液已耗也。又安 取于桂枝之散布乎。加白术者。所以安胃也。然白术性燥。仲景何以复燥其结 耶。殊不知内已结者。邪入必易。况外无热症。必湿多风少可知矣。设湿气内入。 将有初硬后溏之虑。故用术草以和中气。仍姜附以驱外邪。略转易间。便是因 人而施之大道也。然则人病何常。精神不等。仲景又何能逐一以相告耶。 风湿相搏。骨节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 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x甘草附子汤方\x 甘草(二两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解。食。汗 出复烦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服六七合为妙。 〔衍义〕此亦出伤寒论。其注曰。风则伤卫。湿流关节。风湿相搏。而邪乱经。故骨节 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也。风胜则卫气不固。汗出短气。恶风不欲去 衣为在表。湿胜则水气不行。小便不利。或身微肿。为湿外薄也。此汤散湿温经 固卫。观夫此方与前意同。但此不用姜枣。为汗出更不发之。白术以去湿取汗。益短气也。 〔补注〕此条方是风行于皮毛关节之间。湿流于腠理筋骨之际。阻遏正气。不令 宣通。遂致痛不可近。不得屈伸。此其征也。汗出短气。恶风不欲去衣。邪风袭入 而中卫之正气俱虚也。小便不利。身微肿者。中外为湿所持。而膀胱之化不行 也。安得不以甘术和中。桂附去邪耶。然此症较前条更重。且里已受伤。曷为反 减去附子耶。前条风湿尚在外。在外者利其速去。此条风湿半入里。入里者妙 在缓攻。仲景正恐附子多则性猛且急。骨节之窍未必骤开。风湿之邪岂能托 出。徒使汗大出而邪不尽尔。君甘草者。欲其缓也。和中之力短。恋药之用长也。 此仲景所以前条用附子三枚者。分三服。此条只二枚者。初服五合。恐一升为 多。宜服六七合。全是不欲尽剂之意。学人于仲景书有未解。即于本文中求之。自得矣。 太阳中 。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 小有劳。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其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 〔衍义〕按是症亦出伤寒论。其注曰。病有在表。有在里。有表里俱病者。发热恶寒 身重疼痛者。表中 也。脉弦细芤迟者。中暑脉虚也。小便已。洒洒毛耸。手足逆 冷者。太阳经气不足也。小有劳。身即热者。谓劳其阳气而 即发也。口开前板 齿燥者。里有湿也。口开为喘喝也。以喘喝不止。故前板齿干燥。若发汗以去表 邪。则外虚阳气。故恶寒甚。若以温针助阳。则火热内攻。故发热甚。若下之以除 里热。则内虚而膀胱燥。故淋甚。注虽已解过治之失。于当救之道则未明。予尝 思之。此症属阴阳俱虚。脉弦细者。阳虚也。芤迟者。阴虚也。所以温针复损其阴 汗之复伤其阳。此症惟宜甘药补正。以解其热尔。即灵枢所谓阴阳俱不足。补 阳则阴竭。补阴则阳脱。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刚剂。 太阳中热者。 是也。汗出恶寒。身热而渴。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x白虎加人参汤方\x 知母(六两) 石膏(一斤碎) 甘草(一两) 粳米(六合) 人参(三两)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衍义〕此症亦出伤寒论。其注云。汗出恶寒身热而不渴者。中风也。汗出恶寒而 渴者。中 也。然而未有明其至理者。盖此但言中风初得表症。与自汗出身热 恶寒相似。独以渴不渴为辨尔。吁岂谓中风终无渴者耶。若伤寒中风。则皆有 背微寒。与时时恶风而渴者矣。亦以白虎人参汤治之乎。夫此症汗出恶寒。身 热而渴。岂不与彼证所同者哉。盖此证为令火之气酷其金。肺主气者也。肺伤 则卫气虚。然太阳膀胱。属水主表。肺金之子也。母虚而子亦不足。卫虚表不足。 由是汗出身热恶寒。内经曰。心移热于肺。传为膈消。膈消则渴也。皆相火伤脉之所 致。此可知其要在救肺也。石膏虽能除三焦火热。然仲景名白虎者。为石 膏功独多于清肺。退肺中之火。是用为君。知母亦就肺中泻心火。滋水之源。人 参生津。益所伤之气而为臣。粳米、甘草补土。以资金为佐也。 太阳中 。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汤主之。 \x一物瓜蒂汤方\x 瓜蒂(二十个) 上锉。以水一升。煮取五合。去滓。顿服。 〔衍义〕此证尝见伤寒注云。脉虚身热。得之伤暑。身热脉微弱者。 也。身体疼痛者。 水也。夏得暑热。以水灌洗而得之。一物瓜蒂散服之。尝观仲景 病。惟出三 证。岂偶然哉。举其端。将为后世准绳。一者明其表里俱虚。一者言其 中表之 热。而此言外邪郁令火而成中 也。若是邪郁令火。比类而推其因。殆有不可 胜言者焉。如取风凉者。感雾湿者。食生冷者。素有积热者。阴血素虚不胜夫热 者。宿邪感动者。处阴地者。凡是之因。皆足以郁其令火。为中 之病。或轻或重。 或表或里。或虚或实。随证发现若论其治邪退热。较量权衡。又可一言尽哉。诸 集类方论。徒多其证。聚其方。未有明言其脉证属于何因。害于何经用何药为 君以治之。苟不潜心于仲景书者。吾未信其泛然从方论者。果切于病情乎。瓜 蒂本草谓其主胸腹邪气。皆吐下之。此以夏伤冷水。水行皮中。而皮中者。岂非 属表。何乃用是药去胸中之水乎。盖内经有形寒饮冷则伤肺。况皮乃肺之所 合。内外相应。且瓜蒂又治四肢浮肿下水。而冷水之在皮中者。不惟灌洗得散。 而饮冷停水者。亦得散于皮中。故两者皆得而用之。嘉言合论治 。用白虎加人参汤瓜蒂汤二方。 〔补注〕金匮治 病。只出二方。一者白虎加人参汤。专治其热。以夏月之热淫。必 僭而犯上。伤其肺金。耗其津液。用之以救肺金。存津液也。孙思邈之生脉散。李 东垣之清暑益气汤。亦既祖之矣。一者瓜蒂散。专治其湿。以夏月之湿淫。上甚 为热。亦先伤其肺金。故外渍之水。得以聚于皮间。皮者。肺之合也。用以搐其胸 中之水。或吐或泻而出。则肺气得以不壅。而皮间之水。得以下趋也。何后人但 宗仲景五苓散为例。如河间之通苓散。子和之桂苓甘露汤。非不得导湿消暑 之意。求其引伸瓜蒂汤之制。以治上焦湿热而清肺金。则绝无一方矣。抑知无 形之热。伤其肺金。则用白虎加人参汤救之。有形之湿。伤其肺金。则用瓜蒂汤救之。各有所主也。 <目录>卷三 <篇名>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属性:(论一首证三条方十二首) 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然。欲卧不能卧。 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 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 六十日乃愈。若溺时头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 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之。 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x百合知母汤方\x 百合(七枚擘) 知母(三钱切)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 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后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x滑石代赭汤方\x 百合(七枚擘) 滑石(三两碎绵裹) 代赭石(如弹丸大一枚碎绵裹)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 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温服。 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汤主之。 \x百合鸡子汤方\x 百合(七枚擘) 鸡子黄(一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内 鸡子黄搅匀。煎五分。温服。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x百合地黄汤方\x 百合(七枚擘) 生地黄(一升) 上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内地 黄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常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x百合洗方\x 上以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以盐豉也。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x栝蒌牡蛎散方\x 栝蒌根 牡蛎(熬等分) 上为细末。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变发热者(一作发寒热)百合滑石散主之。 \x百合滑石散方\x 百合(一两炙) 滑石(三两) 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服。热则除。 〔衍义〕所谓百脉一宗。悉致其病者。然则经脉十二。络脉十五。此云百脉。果何脉 欤。盖脉者血之府。即是血行于脉。灌溉表里。联系俞会。遍布形体。言其百者。举 夫数之众多也。犹言百骸尔。且又脉之循行。与天地合度。应水漏百刻。是故脉 之流行者。各有定位。因之而为百脉亦宜矣。又何其一宗而悉致病耶。盖尽归 于手心主也。手心主者。主血主脉。而心又为火之主。心君也。君不用事而手心 主代之。由是手心主得专行一身阴血之生化。因号之为母气。百脉皆宗之。若 火淫则热。热蓄不散则积。积则毒生而伤其血。热毒之血流于脉。本因母气之 淫邪。是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考之内经。有解 证。与此百合证无少异。解 既属之热中无血。百合岂非亦是热中无血者乎。请试逐病论之。血属阴。阴 者肾水之所主。内经曰。肾虚则饥不欲食。故欲食复不能食也。阴虚者恶烦。所 以常默默也。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