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书名: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作者:刘完素 朝代:金 年份:公元1188年 免费下载700多本医学电子书请到A+医学百科医学电子书专题 网址:http://www.a-hospital.com/w/%E5%8C%BB%E5%AD%A6%E7%94%B5%E5%AD%90%E4%B9%A6 A+医学百科正在整理中医学典籍,欢迎您的参与。 如有关于《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的问题和讨论请移步本书页面:http://www.a-hospital.com/w/%E7%B4%A0%E9%97%AE%E7%97%85%E6%9C%BA%E6%B0%94%E5%AE%9C%E4%BF%9D%E5%91%BD%E9%9B%86 <目录> <篇名>自序 属性:夫医道者。以济世为良。以愈疾为善。盖济世者凭乎术。愈疾者仗乎法。故法之与术。悉出内经之玄机。 此经固不可力而求智而得也。况轩岐问答理非造次。奥藏金丹宝典。深隐生化玄文。为修行之径路。作达道 之天梯。得其理者。用如神圣。失其理者。似隔水山。其法玄妙。其功深固。非小智所能窥测也。若不访求 师范。而自生穿凿者。徒劳皓首耳。余二十有五。志在内经。日夜不辍。殆至六旬。得遇天人授饮美酒。若 橡斗许。面赤若醉。一醒之后。目至心灵。大有开悟。衍其功疗。左右逢原。百发百中。今见世医多赖祖名。 倚约旧方。耻问不学。特无更新之法。纵闻善说。反怒为非。呜呼。患者遇此之徒。十误八九。岂念人命死 而不复者哉。仁者鉴之。可不痛欤。以此观之。是未知阴阳变化之道。况木极似金。金极似火。火极似土。 土极似木。故经曰亢则害。承乃制。谓己亢极反似胜己之化。俗流未知。故认似作是。以阳为阴。失其本意。 经所谓诛罚无过。命曰大惑。医徒执迷反肆旁识。纵用获效。终无了然之语。其道难与语哉。仆见如斯。首述 玄机。刊行于世者。已有宣明等三书。革庸医之鄙陋。正俗论之舛讹。宣扬古圣之法则。普救后人之生命。 今将余三十年间。信如心手。亲用若神。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比物立象。直明真理。治法方论。裁成三卷。 三十二论。目之曰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此集非崖略之说。盖得轩岐要妙之旨。故用之可以济人命。舍之无以 活人生。得乎心髓。秘之箧笥。不敢轻以示人。非绝仁人之心。盖圣人之法。不遇当人未易授尔。后之明者当 自传焉。 \x时大定丙午闰七月中元日河间刘完素守真述\x <目录> <篇名>杨威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序 属性:天兴末。予北渡。寓东原之长清。一日过前太医王庆先家。于几案间得一书。曰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试 阅之。乃刘高尚守真先生之遗书稿也。其文则出自内经中。摭其要而述之者。朱涂墨注。凡三卷。分三十二门。 门有资次。合理契经。如原道则本性命之源。论脉则尽死生之说。摄生则语存神存气之理。阴阳则讲抱元守一 之妙。病机则始终有条有例。治病之法尽于此矣。本草则驱用有佐有使。处方之法尽于此矣。至于解伤寒论气 宜说。曲尽前圣意。读之使人廓然有醒悟。恍然有所发明。使六脉十二经五脏六腑三焦四肢。目前可得而推见 之也。后二十三论。随论出证。随证出方。先后加减。用药次第。悉皆蕴奥。精妙入神。尝试用之。十十皆中。 真良医也。虽古人不是过也。虽轩岐复生。不废此书也。然先生有序。序己行藏。言幼年已有直格宣明原病式 三书。虽义精悫。犹有不尽圣理处。今是书也复出。与前三书相为表里。非曰后之医者龟镜欤。至如平昔不治 医书者得之。随例验证。度已处药。则思亦过半矣。予谓是书。虽在农夫工贩缁衣黄冠儒宗。人人家置一本可 也。若己有病。寻阅病源。不至乱投汤剂。况医家者流者哉。惜哉先生卒。书不世传。使先生之道。窃入小人 口。以为己书者有之。予悯先生道屏翳于茆茨荆棘中。故存心精较。今数年矣。命工镂版。拟广世传。使先生 之道。出于茆茨荆棘中。亦起世膏肓之一端也。 \x岁辛亥正月望日太卤杨威序\x <目录> <篇名>重刻保命集序 属性:粤自轩岐而下数千载间。虽有跗缓卢扁之于前。其道不行于其后。后之学人如盲执炬。夜行穷谷。其道愈失矣。然 医道湮没已久。天固生守真刘通玄于河间。素有奇遇。得天人之旨。而能尽其术。乃撰宣明等三书。一十七万余言。 开导后学。年几六十。再遇异人。授以玄酝一橡斗许。一醉乃醒。豁然有悟。复撰是书。自谓穷理尽性。精微 至要。莫出乎是也。盖医之所以为医者。必先知其人之所以为人之道。人与天地一。故体天之道以察四时。因 地之利以审百病。其神圣功巧。格物致知之理。不在乎药。而在乎医之何如耳。尝闻 冠子曰。昔伊芳尹医殷。 吕望医周。奚生医秦。申 医郢。原季医晋。陶朱医越。夷吾医齐。故魏文侯有曰。管子用政。行医术以扁鹊 之道。桓公其霸乎。其说有自矣。今是书也。其摄生之法。与夫修齐之道。理无二歧。道同一轨。大有益于医 道也。后之学人。诚能推究其理。审乎病源。体乎天道。顺乎地理。以治其疾。将有囿于寿域者也。缘是书者。 金世宗大定二十六年丙午守真所撰之书也。时在宋孝宗淳熙十三年焉。始守真靳惜无传。至胡元宪宗元年辛亥。 乃宋理宗淳 十一年也。相去六十五年矣。太卤杨政亨谓。天下之宝。当与天下共之。不可私也。乃锓诸梓。 惜乎古板于兵燹不存久矣。世无其传。今命工重刊既完。必用序以纪其实。姑书于篇端云。或曰。不书中国之 正朔。而用金虏之正者何。曰。当宋季也。河间为金虏所有而执用之故也。 \x岁在宣德辛亥三月初二日丙寅HT 仙(朱权)书\x <目录>卷上 <篇名>原道论第一 属性:经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盖天一而地二。北辨而南交。入精神之运以行矣。拟之于象。则水火 也。画之于卦。则坎离也。两者相须。弥满六合。物物得之。况于人乎。盖精神生于道者也。是以上古真人。 把握万象。仰观日月。呼吸元气。运气流精。脱骨换形。执天机而行六气。分地纪而运五行。食乳饮血。省约 俭育。日夜流光。独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此其道生之要也。夫道者能却老而全角。 身安而无疾。夫水火用法象也。坎离言交变也。万亿之书。故以水为命。以火为性。土为人。人为主性命者也。 是以主性命者在乎人。去性命者亦在乎人。养性命者亦在乎人。何则。修短寿夭。皆自人为。故经曰。精神内 守。病安从来。又曰。务快其心。逆于生乐。所以然者。性命在乎人。故人受天地之气。以化生性命也。是知 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元也。神者生之制也。形以气充。气耗形病。神根据气位。气纳神存。修真之士。法于 阴阳。和于术数。持满御神。专气抱一。以神为车。以气为马。神气相合。可以长生。故曰。精有主。气有元。 呼吸元气。合于自然。此之谓也。智者明乎此理。吹嘘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伸。导引按跷。所以调其气也。 平气定息。握固凝想。神宫内视。五脏昭彻。所以守其气也。法则天地。顺理阴阳。交媾坎离。济用水火。所 以交其气也。神水华池。含虚鼓漱。通行荣卫。入于元官。溉五脏也。服气于朝。闭息于暮。阳不欲迭。阴不 欲复。炼阴阳也。以至起居适早晏。出处协时令。忍怒以全阴。抑喜以全阳。泥丸欲多掷。天鼓欲常鸣。形欲 常鉴。津欲常咽。体欲常运。食欲常少。眼者身之 鉴也。常居欲频修。耳者体之牖也。城廓欲频治,面者神之庭也。神不欲复。发者脑之华也。脑不欲减。体者 精之元也。精不欲竭。明者身之宝也。明不欲耗。补泻六腑。淘炼五精。可以固形。可以全生。此皆修真之要 也。故修真之要者。水火欲其相济。土金欲其相养。是以全生之术。形气贵乎安。安则有伦而不乱。精神贵乎 保。保则有要而不耗。故保而养之。初不离于形气精神。及其至也。可以通神明之出。神明之出。皆在于心。 独不观心为君主之官。得所养。则血脉之气。王而不衰。生之本无得而摇也。神之变无得而测也。肾为作强 之官。得所养。则骨髓之气。荣而不枯。蛰封藏之本。无得而倾也。精之处无得而夺也。夫一身之间。心居而 守正。肾下而立始。精神之居。此宫不可太劳。亦不可竭。故精太劳则竭。其属在肾。可以专啬之也。神太用则 劳。其藏在心。静以养之。唯精专然后可以内守。故昧者不知于此。欲拂自然之理。谬为求补之术。是以伪胜 真。以人助天。其可得乎。 <目录>卷上 <篇名>原脉论第二 属性:大道之浑沦。莫知其源。然至道无言。非立言无以明其理。大象无形。非立象无以测其奥。道象之妙。 非言不明。尝试原之。脉者何也。非气非血。动而不息。荣行脉中。卫行脉外。经曰。脉者血之府也。自素问 而下。迄至于今。经所不载。无传记而莫闻其名焉。然而玄机奥妙。圣意幽微。虽英俊明哲之士。非轻易可 得而悟也。夫脉者果何物乎。脉者有三名。一曰命之本。二曰气之神。三曰形之道。经所谓天和者是也。至于 折一支。瞽二目。亦不为害生。而脉不可须臾失。失则绝命害生矣。经曰。春弦(一曰长)夏洪(一曰钩)秋 毛(一曰涩)冬石(一曰沉)。此言正脉。同天真造化之元气也。巡于春夏秋冬木火水金之位。生长收藏。参 和相 应。故禀二仪而生。不离于气。故脉有生死之验。经曰。脉者血之府也。如世之京都州县。有公府廨署也。 国因置者。所以禁小人为非道也。公府不立。则善者无以伸其枉。恶者无以罚其罪。邪正混同。贤愚杂处。而 乱之根也。经曰。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既阴阳为 神明之府。脉为血之府。而明可见焉。血之无脉。不得循其经络部分。周流于身。滂湃奔迫。或散或聚。气之 无脉。不能行其筋骨脏腑上下。或暴或蹶。故经曰。出入废则神机化灭。升降息则气立孤危。故气化则物生。 气变则物易。气盛则物壮。气弱则物衰。气绝则物死。气正则物和。气乱则物病。皆随气之盛衰而为变化也。 脉字者。从肉从永从爪从血。四肢百骸。得此真元之气。血肉筋骨爪发荣茂。可以倚凭而能生长也。长久永固 之道。故从肉从永者是也。从爪从血者。巡之如水分流而布遍周身。无有不通也。释名曰。脉。脉幕也。如 幔幕之遮复也。幕络一体之形。导太一真元之气也。元气者。在气非寒非热非暖非凉。在脉者非弦非洪非涩 非沉。不为气而浮沉。不为血而流停。乃冲和自然之气也。故春温夏热秋凉冬寒。所以然者。为元气动而不息。 巡于四方木火水金之位。温凉寒暑之化。生生相续。新新不停。日月更出。四序迭迁。脉不为息。故人有身形 之后。五脏既生。身中元气即生焉。故春弦夏洪秋毛冬石。此四时之气也。而脉者乃在其中矣。道经曰。视之 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此如脉之谓也。又云。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 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又曰。吾不知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斯立脉之名之本意也。故道 者万物之奥。脉者百骸之灵。奥灵之妙。其道乃同。元气者无器不有。无所不至。血因此而行。气因此而生。 故荣行脉中。卫行脉外。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而不匮者。皆由于脉也。分 而言之。曰气曰血曰脉。统而言之。惟脉营运血气而已。故经曰。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也。阴阳别论曰。 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此阳者。言脉也。胃者土也。脉乃天真造化之元气也。若土无气。则何以生长收藏。 若气无土。何以养化万物。是无生灭也。以平人之气。常禀于胃。正理论曰。谷入于胃。脉道乃行。阴阳交会。 胃和脉行。人禀天地之候。故春胃微弦曰平。但弦而无胃曰死。夏胃微钩曰平。但钩而无胃曰死。长夏微软曰 平。但弱而无胃曰死。秋胃微毛曰平。但毛而无胃曰死。冬胃微石曰平。但石而无胃曰死。阴者真脏也。见则 为败。败则必死。五脏为阴。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责责然。如按琴瑟弦。心脉至。坚而搏。如循薏苡子 累累然。肺脉至。大而虚。如以毛羽中人肤。肾脉至。搏而绝。如指弹石辟辟然。脾脉至。弱而乍数乍疏。夫 如此脉者。皆为脏脉独见而无胃脉。五脏皆至。悬绝而死。故经曰。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生死 之期。故人性候躁急 促。迟缓软弱。长短大小。皮坚肉浓。各随其状而脉应之。常以一息四至为准者。言呼 出心与肺。吸入肾与肝。五至者。胃兼主四旁。在呼吸之间也。数则为热。迟则为寒。如天之春秋二分。阴阳 两停。昼夜各得五十度。自此添一遭则热。减一遭则寒。脉之妙道。从此可知矣。或如散叶。或如燃薪。或如丸 泥。或如丝缕。或如涌泉。或如土颓。或如偃刀。或如转索。或如游鱼。假使千变万化。若失常者。乃真元之 气离绝。五脏六腑。不相管辖。如丧家之狗。元气散失而命绝矣。经曰。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阳化气。阴成 形。此言一气判而清浊分也。元气者。天地之本。天和者。血气之根。华佗云。脉者谓血气之先也。孔子曰。 天不言。而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而脉亦如之。又经曰。自古通天者。生之本。皆通乎天气也。通天者。谓通 元气天真也。然形体者。假天地之气而生。故奉生之气。通计于天。禀受阴阳而 为根本。天地合气。命之曰人。天气不绝。真灵内属。动静变化。悉与天通。易云。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 矣。故天地之体。得易而后生。天地之化。得易而后成。故阳用事。则春生夏长。阴用事。则秋收冬藏。 寒往而暑来。暑往则寒来。始而终之。终而复始。天地之化也。而易也默然于其间。而使其四序各因时而成功。 至于寒不凌暑。暑不夺寒。无愆阳伏阴之变。而不至于大肃大温。故万物各得其冲气之和。然后不为过而皆中 节也。道经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百姓日用而不知。斯脉之道也。故脉不得独浮沉。独大小。 独盛衰。独阴阳。须可沉中有浮。浮中有沉。大中有小。小中有大。盛中有衰。衰中有盛。阴中有阳。阳中有 阴。充塞一身之中。盈溢百骸之内。无经络不有。无气血不至。养筋骨毛发。坚壮腻泽。非心非肾非肝非脾。 五脏之盛。真气固密。不为邪伤。若忧愁思虑。饥饱劳逸。风雨寒暑。大惊卒恐。真气耗乱。气血分离。为病 之本。噫。夫万物之中。五常皆备。审脉之道。而何独无五常之邪。夫仁固卫一身。充盈五脏。四肢百骸。 皆得荣养。无冲和之气。独真脏脉见则死矣。生则不见。死则独见。好生恶死。此仁之谓也。分布躯体。和调 气血。贵之在头目耳鼻。贱之在跖臀阴篡。不得上而有。不得下而无。无所不施。无所不至。此义之谓也。长 人脉长。短人脉短。肥人脉沉。瘦人脉浮。大人脉壮。小人脉弱。若长人短。短人长。肥人浮。瘦人沉。大人 弱。小人壮。夫如此者。皆不中理而为病。此礼之谓也。见在寸则上病。见在关则中病。见在尺则下病。五脏 有疾。各有部分而脉出见。不为潜藏伏匿。一一得察有余不足。而愈其病。此智之谓也。春弦夏洪。秋毛冬石。 太阳之至大而长。太阴之至其脉沉。少阴之至其脉钩。阳明之至短而涩。少阳之至大而浮。厥阴之至其脉弦。 四序不失其期。六气为常准者。此信之谓也。非探颐索隐。钩深致远。学贯天人。旁通物理 者。未能达于此矣。 <目录>卷上 <篇名>摄生论第三 属性:论曰。内经谓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 度百岁乃去。今时之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 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且饮食起居。乃人生日用之法。纵恣不能知节。而欲 传精神服天气者。不亦难乎。又经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起居如惊。神气乃浮。是以圣人春木旺以膏香助 脾。夏火旺以膏腥助肺。金用事。膳膏臊以助肝。水用事。膳膏膻以助心。所谓因其不胜而助之也。故食饮之 常。保其生之要者。五谷五果五畜五菜也。脾胃待此而仓廪备。三焦待此而道路通。荣卫待此以清以浊。筋骨 待此以柔以正。故经云。盖五味相济。斯无五宫之伤。所以养其形也。虽五味为之养形。若味过于酸。肝气 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味过于苦。脾气 不濡。胃气乃浓。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所谓失五味之常。而损其形也。王注曰。味有偏缘。脏有 偏绝。此之谓也。饮食者养其形。起居者调其神。是以圣人春三月夜卧早起。被发缓形。见于发陈之时。且曰 以使志生。夏三月夜卧早起。无厌于日。见于蕃秀之时。且曰使志无怒。使气得泄。秋三月早卧早起。与鸡俱 兴。见于容平之时。收敛神气。且曰使志安宁。以应秋气。冬三月早卧晚起。去寒就温。见于闭藏之时。且曰 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得。此顺生长收藏之道。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四时起居法。所以调其神 也。经所谓逆于春气。则少阳不生。肝气内变。逆于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涸。逆于秋气。则太阴不 收。肺气焦满。逆于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此失四时之气。所以伤其神也。智者顺四时。不逆阴阳之 道。而不失五味损益之理。故形与神俱久矣。乃尽其天年而去。与夫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者。何足与语此道哉。 故圣人行之。贤者佩之。岂虚语哉。 <目录>卷上 <篇名>阴阳论第四 属性:论曰。天地者。阴阳之本也。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故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谓之圣。倘不知此。谓天自运乎。地自处乎。岂足以语造化之全功哉。大哉干元。 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所以天为阳。地为阴。水为阴。火为阳。阴阳者。男女之血气。水火者。 阴阳之征兆。惟水火既济。血气变革。然后刚柔有体。而形质立焉。经所谓天复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乎人。 人禀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故人生于地。悬命于天。人生有形。不离阴阳。盖人居天之下地之上气交之中。 不明阴阳而望延年。未之有也。何则。苍天之气。不得无常也。气之不袭。是谓非常。非常则变矣。王注曰。 且苍天布气。尚不越于五行。人在气中。岂不应于天道。左传曰。违天不祥。系辞云。一阴一阳之谓道。老 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故偏阴偏阳谓之疾。夫言一身之中。外为阳。内为阴。气为阳。血为阴。背为阳。 腹为阴。腑为阳。脏为阴。肝心脾肺肾五脏皆为阴。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皆为阳。盖阳中有阴。阴中有阳。 岂偏枯而为道哉。经所谓治心病者。必求其本。是明阴阳之大体。水火之高下。盛衰之补泻。远近之大小。 阴阳之变通。夫如是惟达道人可知也。 <目录>卷上 <篇名>察色论第五 属性:论曰。声合五音。色合五行。声色符同。然后定立脏腑之荣枯。若滋荣者其气生。如翠羽鸡冠蟹腹豕膏乌 羽是也。枯夭者其气败。如草兹 血枳实枯骨 煤是也。至如青赤见于春。赤黄见于夏。黄白见于长夏。白黑 见于秋。黑青见于冬。是谓五脏之生者。以五行之相继也。得肝脉色见青白。心脉色见赤黑。脾脉色见黄青。肺 脉色见白赤。肾脉色见黑黄。是谓真脏之见者。以五行之相克也。若乃肺风而眉白。心风而口赤。肝风而目青。 脾风而鼻黄。肾风而肌黑。以风善行数变故尔。肝热而左颊赤。肺热而右颊赤。心热而颜赤。脾热而鼻赤。肾 热而颐赤。以诸热皆属火故尔。以至青黑为痛。黄白为热。青白为寒。以九气不同故尔。鼻青为腹水。黑为水 气。白为无血。黄为胸寒。赤为有风。鲜明为留饮。而五色取决于此故尔。然审病者。又皆以真脾为本。盖真 脾之黄。是谓天之气。五色又明。病虽久而面黄必生者。以其真气外荣也。此数者虽皆成法。然自非心清见晓 于冥冥。不能至于此。故五色微诊。可以目察。尤难。难经曰。望而知之谓之神。为见五色于外。故决死生也。 <目录>卷上 <篇名>伤寒论第六 属性:论曰。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或愈或死。止于六七日间。若两感于寒者。必不免于死。经所谓人之伤 于寒者。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盖伤寒者。非杂病所比。非仲景孰能明此。故张仙公深得玄机之理趣。达六经 之标本。知汗下之浅深。若投汤剂。正与不正。祸福影响。何暇数日哉。然仲景分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 方。其证有六。其治有四。经云。一日巨阳受之。其脉尺寸俱浮。二日阳明受之。其脉尺寸俱长。三日少阳受之。其 脉尺寸俱弦。四日太阴受之。其脉尺寸俱沉细。五日少阴受之。其脉尺寸俱微缓。六日厥阴受之。其脉尺寸俱 沉涩。其太阳病者。标本不同。标热本寒。从标则太阳发热。从本则膀胱恶寒。若头项痛腰脊强。太阳经病也。 故宜发汗。其阳明病者。虽从中气。标阳本实。从标则肌热。从本则谵语。若身热目痛鼻干不得卧。阳明经病。 故宜解肌。太阳传阳明。非表里之传。若谵语从本为实。故宜下便。王注曰。以阳感热。其少阳病者。标阳本 火。从标则发热。从本则恶寒。前有阳明。后有太阴。若胸胁痛而耳聋。往来寒热。少阳经病。故宜和解。其 太阴病者。标阴本湿。从标则身目黄。从本则腹胀满。若腹满而嗌干。太阴经病。故宜泄满下湿。从其本治其 标。少阴病者。标阴本热。从标则爪甲青而身冷。从本则脉沉实而发渴。若口燥舌干而渴。少阴经病。故宜温 标下本。其厥阴病者。故厥阴之中气宜温也。若烦满囊缩。厥阴经病。故为热。宜苦辛下之。故经所谓知标知 本。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为妄行。又曰。各通其脏。乃惧汗泄非宜。此之谓也。故明斯六经之标本。乃为 治伤寒之规矩。此所谓证有六也。且如发汗桂枝麻黄之辈。在皮者汗而发之。葛根升麻之辈。因其轻而扬之法 也。承气陷胸之辈。下者因而竭之法也。泻心十枣之辈。中满泄之法也。瓜蒂栀豉者。高者因而越之法也。故 明此四治之轻重。可为了伤寒之绳墨。此之谓其治有四也。若明六经四法。岂有发黄生斑蓄血之坏证。结胸痞 气之药过。难经所谓未满三日可汗而已。其满三日可泄而已。故仲景曰。太阳病。脉浮紧无汗身疼痛。八九日 不解。表证仍在。当发其汗。宜麻黄汤主之。少阴病。得三二日口燥咽干者。急宜大承气下之。孰敢执于三四 日汗泄之定法也。是以圣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说其大概。此之谓也。经所谓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余自 制双解通圣辛凉之剂。不遵仲景法桂枝麻黄发表之药。非余自 。理在其中矣。故此一时。彼一时。奈五运六气有所更。世态居民有所变。天以常火。人以常动。动则属阳。 静则属阴。内外皆扰。故不可峻用辛温大热之剂。纵获一效。其祸数作。岂晓辛凉之剂。以葱白盐豉。大能开 发郁结。不惟中病令汗而愈。免致辛热之药。攻表不中。其病转甚。发惊狂衄血斑出。皆属热药所致。故善用 药者。须知寒凉之味况。兼应三才造化通塞之理也。故经所谓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 为工矣。大抵杂病者。气之常也。随方而异。其治不同。卒病者。气之异也。其治则同。其愈则异。昔黄帝兴 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故伤寒之法备矣哉。大矣哉。若视深渊。如迎浮云。莫知其际。是以知发表攻里 之药性。察标本虚实之并传。量老少壮弱之所宜。劳逸缓急之禀性。切脉明阴阳之分部。详证之邪气之浅深。 故可宜会通之法矣。内经曰。谨熟阴阳。无与众谋。此之谓也。 <目录>卷上 <篇名>病机论第七 属性:论曰。察病机之要理。施品味之性用。然后明病之本焉。故治病不求其本。无以去深藏之大患。故掉眩收 引郁肿胀诸痛痒疮。皆根于内。夫百病之生也。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以知化之变也。经言盛者泻之。虚者 补之。余锡以方士。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余欲令要道必行。桴鼓相应。犹拔刺雪污。工巧神圣。可得备 闻。灵枢经曰。刺深而犹可拔。污深而犹可雪。庄子曰。雪犹洗也。岐伯曰。审察病机。无失气宜。此之谓也。 黄帝曰。愿闻病机何如。岐伯曰。诸风掉眩。皆属于肝。少虑无怒。风胜则动。肝者罢极之本。魂之居也。其 华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气。其味酸。其色苍。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此为阴中之少阳。通于春气。其脉 弦。王注曰。肝有二布叶一小叶。如木甲拆 之状。故经所谓其用为动。乃木之为动。火太过之政。亦为动。盖火木之主暴速。所以掉眩也。掉摇也。眩昏 乱也。旋运皆生风故也。是以风火皆属阳。阳主动。其为病也。胃脘当心痛。上支两胁。隔咽不通。食饮不下。 甚则耳鸣眩转。目不识人。善暴僵仆。里急 戾。胁痛呕泄。甚则掉眩巅疾。两胁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虚 则目识KT KT 无所见。耳无所闻。善恐如人将捕之。凡病肝木风疾者。以热为本。以风为标。故火本不燔。 遇风冽乃焰。肝本不甚热。因金衰而旺。肺金不胜心火。木来侮于金。故诸病作矣。其为治也。燥胜风。王注 曰。风自木生。燥为金化。风余则制之以燥。肝胜则治以清凉。清凉之气。金之气也。木气之下。金气承之。 又曰。风淫于内。治以辛凉。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故木主生荣而主春。其性温。故风火则反凉而毁折。 是兼金化制其木也。故风病过极。而反中外燥涩。是反兼金化也。故非为金制其木。是甚则如此。中风偏枯者。 由心火暴盛。而水衰不能制。则火实克金。金不能平木。则肝木胜。而兼于火热。则卒暴僵仆。凡治消瘅仆击 偏枯痿厥气满。发肥贵膏粱之疾也。故此脏气平则敷和。太过则发生。不及则委和。 诸痛痒疮。皆属于心。静则神明。热胜则肿。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其华在面。其充在血脉。为阳中之 太阳。通于夏气。其脉钩。其味苦。其色赤。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此为阳中之太阳也。王注曰。心形如未 敷莲花。中有九空。以导引天真之气。神之宇也。经所谓其用为燥。火性燥动。其明于外。热甚火赫。铄石流 金。火之极变也。燔 山川。旋反屋宇。火之灾眚也。故火非同水。水智而火愚。其性暴速。其为病也。当 胸中热嗌干。右 满。皮肤痛。寒热咳喘。唾血血泄。鼽衄嚏呕。溺色变。甚则疮痒 肿。肩背 缺盆中痛。 疡疹身热惊惑。恶寒战栗。谵妄衄蔑语笑。疮疡血流。狂妄目赤。胸中痛。胁支满。胁下痛。背膺肩甲 间痛。两臂内痛。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相引而痛。其为治也。以寒胜热。王注曰。小热之气。凉以和之。大 热之气。寒以取之。甚热之气。汗以发之。发之不尽。逆制之。制之不尽。求其属以衰之。又曰。用水之主。 以制阳光。经曰。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此之谓也。是以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甘 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火气之下。水气承之。是故火主暴 虐。故燥万物者莫 乎火。夏月火热极甚。则天气熏和。而万物反润。以水出液。林木津流。及体热极而反汗 液出。是火极而反兼水化。俗以难辨。认是作非。不治已极。反攻王气。是不明标本。但随兼化之虚象。妄为 其治。反助其满而害于生命多矣。故此脏平则升明。太过则赫曦。不及则伏明。王注曰。百端之起。皆自心生。 诸湿肿满。皆属脾土。味和气化。湿胜则濡泄。脾者仓廪之本。营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转味而入 出者也。其华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黄。故为仓廪之官。又名谏议之官。五味出焉。此至阴之类。 通于土气。为阴中至阴。脾也。其脉缓。王注曰。脾形象马蹄。内包胃脘。象土形也。其用为化。兼四气聚散。 复形群品。以主溉灌肝心肺肾。不主于时。寄旺四季。经所谓善不可见。恶者可见也。其变骤注。其灾霖溃。 其为病也。 肿骨痛阴淖。按之不得。腰脊头颈痛。时眩大便难。阴气不用饮。不欲食。咳唾则有血。积饮痞 膈中满。霍乱吐下。身重。善饥肌肉痿。足不收行。胁 呕吐。泄注下。王注曰。脾热则生湿。虚则腹满肠鸣 飧泄食不化者。有胃之寒者。有胃之热者。色白澄彻清冷。皆属于寒。色黄水赤混浊。皆属于热。故仲景曰。 邪热不杀谷。火性疾速。此之谓也。其为治也。风胜湿。湿自土生。风为木化。土余则制之以风。脾盛治之以 燥。故湿伤肉。湿胜则濡泄。甚则水闭 肿。王注曰。湿为水。水盛则肿。水下 形肉已消。又曰。湿气为淫。皆为肿满。但除其湿。肿满自衰。若湿气在上。以苦吐之。湿气在下。以苦泻之。 以淡渗之。治湿之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故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若湿 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脾 苦湿。急食苦以燥之。又曰。土气之下。木气承之。本草曰。燥可去湿。桑白皮赤小豆之属。王注曰。半身已 上。湿气有余。火气复郁。所以明其热能生湿。经所谓风寒在下。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间。是亦热 之用矣。故土主沉 云雨而宏静。雨热极甚。则飘骤散落。是反兼风木制其土也。若脾热甚。土自邕。燥去其 湿。以寒除热。脾土气衰。以甘缓之。所以溏泄积饮痞隔肿满湿热干涸消渴。慎不可以温药补之。故积温成 热。性之温。乃胜气之药也。故此脏喜新而恶陈。常令滋泽。无使干涸。土平则备化。太过则敦阜。不及则卑 监。 诸气 郁病痿。皆属于肺金。(常清气利)燥胜则干。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其华在毛。其充在皮。其 味辛。其色白。而为相傅之官。治节出焉。为阳中之少阴。通于秋气。其脉毛。王注曰。肺之形。象人肩。二 布叶一小叶。中有二千四空行列。以分布诸脏清浊之气。经所谓其用为固。其变肃杀。其眚苍落。其为病也。 骨节内变。左 胁痛。寒清于中。感而疟。太凉革候。咳腹中鸣。注泻 溏。咳逆心胁满。引小腹善暴痛。 不可反侧。嗌干面尘色恶腰痛。丈夫 疝。妇人少腹痛。浮虚鼽尻阴股髀 。是病皴揭。实则喘厥逆气。肩 背痛。汗出尻阴股膝髀 足皆痛。虚则少气不能报息。耳聋嗌干。其为治也。热胜燥。燥自金生。热为火化。 金余则制之以火。肺胜则治之以苦。又曰。金气之下。火气承之。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苦辛。以苦下之。 若肺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王注曰。制燥之胜。必以苦温。故受干 病生焉。是以金主于秋而属阴。其气凉。凉极天气清明。而万物反燥。故燥若火。是金极而反兼火化也。故病血 液衰也。燥金之化极甚。则烦热气郁痿弱。而手足无力不能收持也。凡有声之痛。应金之气。故此脏平气则审 平。大过则坚成。不及则从革。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水。(能养动耗)寒胜则浮。肾者主蛰。封藏之本。精之处也。其华在发。其充在骨。 其味咸。其色黑。为作强之官。伎巧出焉。为阴中之太阴。通于冬气。其脉石。王注曰。肾脏有二。形如豇豆 相并。而曲附于膂筋。外有脂裹。里白表黑。主藏精。故仙经曰。心为君火。肾为相火。是言在肾属火。而不 属水也。经所谓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故膻中者在乳之间。下合于肾。是火居水位。得升则喜乐出焉。 虽君相二火之气。论其五行造化之理。同为热也。故左肾属水。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右肾属火。游行三 焦。兴衰之道由于此。故七节之旁。中有小心。是言命门相火也。经所谓其变凝冽。其眚冰雹。其为病也。寒 客心痛。腰腿痛。大关节不利。屈伸不便。若厥逆痞坚。腹满寝汗。实则腹大胫肿。喘咳身重。寝汗出憎风。 虚则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乐。王注曰。大小腹。大小肠也。此所谓左肾水发痛也。若夫右肾命门相 火之为病。少气疮疡疥癣痈肿胁满。胸背首面四肢浮肿。腹胀呕逆。螈 骨痛节有动。注下温疟。腹中暴痛。 血溢流注精液。目赤心热。甚则瞀昧暴痛。瞀闷懊 。嚏呕疮疡惊燥。喉痹耳鸣。呕涌暴注。 螈暴死。瘤气结 核丹 。皆相火热之胜也。其为治也。寒胜热。燥胜寒。若热淫于内。治以咸寒。火淫所胜。平以咸冷。故相 火之下。水气承之。如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寒淫所胜。平以辛热。又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 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故水本寒。寒急则水冰如地而能载物。水发而雹雪。是水寒亢极。反 似克水之土化。是谓兼化也。所谓寒病极者。反肾满也。左肾不足。济之以水。右肾不足。济之以火。故此脏 水准则静顺。不及则涸流。太过则流衍。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厥谓气逆。固谓禁固。气逆则肝肾失守。失守则不能禁固。出入无度。燥湿不恒。 故气下则愈也。经所谓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肺者脏之长也。为心之华盖。故肺热叶焦。发为痿 。是气郁不利。病喘息而呕也。 呕谓呕酸水。火气炎上之象也。胃膈热甚。则为呕也。若衰火之炎。痿 则愈。利肺之气。喘息自调也。道路 开通。吐呕则除。凡病呕涌溢食。皆属之火也。王注曰。内格呕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经所谓三阳有余。 则为痿易。王注曰。易有变常用。自痿弱无力也。故此者热之明矣。 诸热瞀螈。皆属于火。热气胜则浊乱昏昧也。瞀视乃昏也。经所谓病筋脉相引而急名曰螈者。故俗谓之搐 是也。热胜风搏。并于经络。故风主动而不宁。风火相乘。是以热瞀螈而生矣。治法祛风涤热之剂。折其火势。 热螈可立愈。若妄加灼火。或饮以发表之药。则取死不旋踵。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禁栗惊惑。如丧神守。悸动怔忪。皆热之内作。故治当以制火。制其神 守。血荣而愈也。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寒湿同性。水火同居。故足太阳膀胱经属水而位下。所以湿可伤也。其脉起目内 。 上额交于巅上。其支别从巅入络于脑。还出别下项。故主项强。太阳表中风。加之以湿。客于经中。内挟寒湿。 则筋脉抽急。故痉项强而不柔和也。此太阳寒湿。当详有汗无汗。治以流湿祛风缓发表而愈也。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冲攻也。气炎上。故作呕涌溢。食不 下也。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肺主于气。贵乎通畅。若热甚则郁于内。故肺胀而腹大。是以火主长而高茂。形现 彰显。升明舒荣。皆肿之象也。热去则见白利也。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胃实则四肢实而能登高也。故四肢者诸阳之本。经所谓阴不胜阳。则脉流薄疾。病 乃狂。是以阳盛则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疏。神明之乱也。故上善若水。下愚若火。此之谓也。治之以补阴泻 阳。夺其食则病已。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炎威而害也。强劲有力而不能和柔也。乃厥阴风木势甚而成此。王注曰。阳郁于内。 而阴行于外。千金曰。强直为风。治以泻火补金。木能自平也。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腹胀大而鼓之有声如鼓者。热气甚则然也。经所谓热胜则肿。此之类也。 是以热气内郁。不散而聚。所以叩之如鼓也。诸腹胀大。皆为里证。何以明之。仲景曰。少阴病腹胀。不大便 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所谓土坚胜水则干。急与大承气汤下之。以救肾水。故知无寒。其热明矣。 诸病 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肿热胜。内则阳气滞故也。疼酸由火实制金。不能平木。则木王而为 酸。酸者肝之味也。故经所谓二阳一阴发病。主惊骇。王注曰。肝主惊。然肝主之。原其本也。自心火甚则善 惊。所以惊则心动而不宁也。故火衰水准。治之本也。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热气燥烁于筋。故筋转而痛。应风属于肝也。甚则吐不止。 热之气加 之以泄。湿胜也。若三气杂。乃为霍乱。故仲景曰。呕吐而利。名为霍乱。故有干霍乱。有湿霍乱。得其吐利。 邪气得出。名湿霍乱也。十存八九。若不得吐利。挥霍撩乱。邪无由出。名曰干霍乱。十无一生。二 者皆以冒暑中热。饮食不节。寒热气不调。清浊相干。阴阳乖隔。则为此病。若妄言寒者。大误矣。故热则小便 浑而不清。寒则洁而不浊。故井水煎汤沸。则自然混浊也。 诸病水液。澄彻清冷。皆属于寒。水液为病寒也。故水清净。其气寒冷。水谷不化而吐利。其色白而腥秽。 传化失常。食已不饥。虽有邪热不杀谷而不饥者。无倦而常好动。其便色黄而酸。王注曰。寒者上下所出。即 吐出溺出也。又法曰。小寒之气。温以和之。 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流而不腐。动而不蠹。故吐呕吐酸者。胃膈热甚。则郁滞于气。物不化 而为酸也。酸者肝木之味。或言吐酸为寒者误也。暴注者。是注泄也。乃肠胃热而传化失常。经所谓清气在下。 则生飧泄。下迫者。后重里急。窘迫急痛也。火性急速。而能造物故也。俗云虚坐弩责而痛也。 诸涩枯涸干劲皴揭。皆属于燥。涩枯者。水液气衰少。血不荣于皮肉。气不通利。故皮肤皴揭而涩也。 及甚则麻痹不仁。涸干者。水少火多。系辞云。燥万物者。莫 乎火。故火极热甚。水液干而不润于身。皮肤 乃启裂。手足有如斧伤而深三二分者。冬月甚而夏月衰。故法曰。寒能收敛。收敛则燥涩皴揭。热能纵缓。纵 缓则滋荣润泽。皆属燥金之化也。王注曰。物之生滑利。物之死枯涩。其为治也。宜开通道路。养阴退阳。凉药 调之。荣血通流。麻木不仁涩涸干劲皴揭。皆得其所。慎毋服乌附之药。经所谓金木水火土营运之数。寒暑燥 湿火风临御之化。不失其道。则民病可调。凡受诸病者。皆归于五行六气胜复盛衰之道矣。王注曰。人生有形。 不能无患。既有其患。亦常有逃生化出阴阳者也。故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 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得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 <目录>卷上 <篇名>气宜论第八 属性:论曰。治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主。五脏所宜。五行之营运数。六气之临御化。然后明阴阳三才之 数。故数之可数者。人中之阴阳也。然所合数之可得者也。夫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 可万。故天地阴阳者。不以数推。以象之谓也。经曰。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 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 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昂毕。玄天之气。经于张翼娄胃。所谓戊己分者。奎壁角轸。 则天地之门户也。是以将前三数与天象俱明。始终之六气所司之高下。在泉浅深之胜复。左右之间同与不同。 三纪太过不及之理。故可分天地之化产。民病之气宜矣。经所谓太阳司天之政。故岁宜苦以燥之温之。阳明司 天之政。故宜以辛苦。汗之清之散之。又宜以咸。少阳司天之政。故岁宜以咸宜辛宜酸。渗之泄之渍之发之。 观气寒温。以调其过。太阴司天之政。故宜以苦燥之温之。甚者发之泄之。不发不泄。则湿气外溢。肉溃皮拆 而水血交流。少阴司天之政。故岁宜咸以 之。而调其上。甚则以苦发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则以苦泄 之。厥阴司天之政。故岁宜辛以调上。以咸调下必折其郁气。先资其化源。是以迎而夺之。王气之法也。故云 六气有余。用热远热。用温远温。用寒远寒。用凉远凉。食宜同法。此其道也。故王注曰。夏寒甚。则可以 热犯热。寒不甚。则不可犯也。若有表证。若有里证。故法云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不发不攻。而犯寒犯 热。使寒热内贼。其病益甚。故无者生之。有者甚之。所以不远热则热至。不远寒则寒至。其寒至。则坚痞腹 痛急下利之病生矣。热至。则身热吐下霍乱。痈疽疮疡。瞀 昏郁。注下 螈。肿胀吐呕。鼽血衄血。头痛骨 节变肉痛。血溢血泄。淋闭之病生矣。王注曰。食已不 肌。吐利腥秽。亦寒之疾也。暴喑冒 。目不认人。躁扰狂越。谵语骂詈惊痫。亦热之病也。故经所谓无失天 信。无逆气宜。无翼其胜。无赞其复。是谓至也。倘不知斯。寒热内贼。失气之宜。因不知四时五行。因加相 胜。释邪攻正。绝人长命。术不通经。为粗工之戒。是以六气上司九宫。中司九元。下司九宣。三数俱明。 各分主客。胜复淫治。克伐主病。岁物气味之浓薄。故经所谓气味有浓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 浅深。故少阳在泉。寒毒不生。太阳在泉。热毒不生。故其气专。其味正。少阴在泉。寒毒不生。太阴在泉。 燥毒不生。此所谓天化地产。故天地气合。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经所谓谨候气宜。无失病机。病机者。寒暑 燥湿风。金木水火土。万病悉自此而生矣。故谨察病机之本。得治之要者。乃能愈疾。亦常有不明六气五行之 所宜。气味浓薄之所用。人身为病之所由。而能必获其效者。鲜矣哉。 <目录>卷上 <篇名>本草论第九 属性:论曰。流变在乎病。主治在乎物。制用在乎人。三者并明。则可以语七方十剂。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 是十剂也。大小缓急奇偶复。是七方也。是以制方之体。欲成七方十剂之用者。必本于气味生成而成方焉。 其寒热温凉四气者生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者成乎地。气味生成。而阴阳造化之机存焉。是以一物之中。 气味兼有。一药之内。理性不无。故有形者为之味。无形者谓之气。若有形以无形之治。喘急昏迷乃生。无形 以有形之治。开肠洞泄乃起。经所谓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王注曰。味有质。故下流于便泻之窍。气无形。 故上出于呼吸之门。故阳为气。阴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王注曰。气化 则精生。味和则形长。是以有生之大 形。精为本。故地产养形。形不足者。温之以气。天产养精。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形精交养。充实不亏。虽 有苛疾。弗能为害。故温之以气者。是温之以肺。补之以味者。是补之以肾。是以人为万物之灵。备万物之养。 饮和食德。以化津液。以淫筋脉。以行荣卫。故经所谓阴之所生。本在五味。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所 以为全生之术。故五谷五畜五菜五果。甘苦酸辛咸。此为补养之要也。何则谷入于口。而聚于胃。胃为水谷之 海。喜谷而恶药。药之所入。不若谷气之先达。故治病之法。必以谷气为先。是以圣人论真邪之气者。谓汗生 于谷。不归于药石。辨死生之候者。谓安谷则生。过期不惟数于五脏。先明胃气为本。以此知五味能养形也。 虽毒药攻邪。如国之用兵。盖出于不得已也。是以圣人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 阴。故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 。随五脏之病证。施药性之品味。然后分奇偶大小缓急之制也。故奇偶者。七方 四制之法。四制者。大小缓急也。所谓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故大小者。君一臣二。 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又曰。奇方云君一臣二。君二 臣三。偶方云君二臣四。君二臣六。所以七方者。四制之法。奇偶四制。何以明之。假令小承气调胃承气为 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抵当汤为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下而为之用者如此。桂枝麻黄为偶之小方。葛根青龙为 偶之大方。所为因其发而用之者如此。经所谓近者奇之。远者偶之。身之表者为远。身之里者为近。汗者不以 奇。下者不以偶。不以者。不用也。故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故味浓 者为阴。薄为阴之阳。为味不纯粹者也。故味所浓。则泄之以下。味所薄。则通气者也。王注曰。味浓则泄。 薄则通。气浓者为阳。薄为阳之阴。故附子干姜味甘温大热。为纯阳之 药。为气浓者也。丁香木香味辛温平薄。为阳之阴。气不纯粹者也。故气所浓则发热。气所薄则发泄。经曰。 气薄则发泄。浓则发热。王注曰。阴气润下。故味薄则发泄。阳气炎上。故气浓则发热。味薄为阴少。故通泄。 气薄为阳少。故汗出。是以论气味之薄浓。合奇偶之大小。故肾肝位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必大 剂而数少。取其迅急。可以走下也。心肺位近。数少则其气急。不能发散于上。必小剂而数多。取其气易散。 可以补上也。王注曰。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乃五脏生成之常数也。若奇之不去则偶之。 是谓重方也。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王注曰。是以圣人反其佐。以同其气。 令声气应合。复令寒热参合。使其终异始同。燥润而败。坚刚必折。柔脆自消尔。故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 少从多。观其可也。仲景曰。少阴病下利而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者。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人 尿。注曰。若调寒热之逆。冷热必行。则热物冷服。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由是病气随愈。呕哕皆 除。情且不违。而致大益。此加人尿猪胆汁咸苦寒物。于白通汤热剂中。要其气相从。可去格拒之寒也。经所 谓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 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此之谓也。若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王注曰。 假命病在肾。而心之气味饲而冷。是仍急过之。不饲以气味。肾药凌心。心腹益衰。与上下远近例同。是以圣 人治上不犯下。治下不犯上。和中上下俱无犯。故经所谓诛罚无过。命曰大惑。此之谓也。有中外不相及。则 治其主病。皆论标本。不令妄攻也。故从所来者为本。其所受者为标。是以内者内调。外者外治。内者调之。 不言其治。外者治之。不言其调。经所谓上淫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 内。所胜治之。此之谓也。若从内之外。盛于外。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 而后调其内。王注曰。皆谓先除其根底。后削其枝条也。是故病发有余。本而标之。后治其本。故仲景曰。伤 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急当救表。救里四逆汤。救表宜桂枝 汤。故里不足。必先救之。清便自调。知里气已调。然后急与桂枝汤以救表。是谓病发本而标之。先治其本。 后治其标。此以寒为本也。故知标本者。万举万全。不知标本。是谓妄行。此之谓也。虽本草曰。上药一百二 十种为君应天。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应人。下药一百二十种为使应地。若治病者。特谓此三品之说末也。经所 谓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小大为制也。故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谓也。王 注曰。但能破积愈疾。解急脱死。则为良方。非必要以先毒为是。后毒乃非。有毒为是。无毒为非。必量病轻 重大小制之者也。帝曰。三品何谓。岐伯曰。所以明善恶之殊贯也。是以圣人有毒无毒。服自有约。故病有久 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王注曰。法谓前四约也。 余病不尽。然再行之。毒之小大。如约而止。必无过也。是以上古圣人。谓重身之毒。有故无殒。衰其大半而 止。故药之性味。本以药治疾。诚能处以中庸。以疾适当。且如半而止之。亦何疑于攻治哉。此之谓也。故非 调气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无毒。何先何后。愿闻其道。王注曰。夫病生之类。其有四焉。一者始因气动而 内有所成。为积聚 瘕瘤气瘿起结核癫痫之类是也。二者不因气动而外有所成者。谓痈肿疮疡痂疥疽痔掉螈浮 肿目赤瘭胗 肿痛痒之类是也。三者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内。留饮 食 饥饱劳损宿食霍乱悲恐喜怒想慕忧结之类是也。四者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外。为瘴气贼魅虫蛇蛊毒蜚尸鬼击冲薄 堕坠风寒暑湿斫射剌割捶朴之类是也。如此四类者。有独治内而可愈。大小承气陷胸抵当汤三花神 藏用之类 是也。有兼治内而愈者。大小柴胡通圣洗心凉膈黄连解毒之类是也。有独治外而愈者。善应膏拔毒散点眼药生 肌之类是也。有兼治外而愈者。拨云散苦参散千金内托散之类是也。有先治内后治外而愈者。瘭胗丹毒疮疡痈 疽斑疹之类。悉因三焦相火。热甚于内。必先疏启其中。凉苦寒之剂。荡涤脏腑。或以砭射敷扫涂抹于外者是 也。有先治其外后治其内而愈者。伤寒刺割破伤。皆因风寒之邪。从外之内。先以发散其外。发之不已。量其 浅深峻泄之。有齐毒而攻击者。暴病大小便不利胎死坚积满胀之类是也。复有无毒而调引者。痰滞气痞。胃虚 脾弱。气不往来。以通经利其气之药之类是也。方法所施。或胜或复。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散者 收之。抑者折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刚者 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坚者削之。留者攻之。客者除之。 劳者温之。温养也。结者散之。燥者濡之。损者温之。温补也。逸者行之。劳者动之。惊者平之。平常也。常 见常闻。上之吐之。下之泄之。磨之灸之。浴之薄之。劫之燔之。针劫其下。开之发之。适可为故。各安其气。 必清必净。则病气衰去。归其所宗。此治之大体也。是以圣人法无定体。体变布施。药不执方。合宜而用。故 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 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诸寒而热者。取之以阴。热之寒者。取之以阳。所谓求其属也。王注曰。谓治之而 病不衰退。反因热寒而随生寒热。病之新者也。谓其益火之原。以消阴翳。用水之主。以制阳光。故曰求其属也。 夫取心者。不必齐以热。取肾者。不必齐以寒。但 益心之阳。寒亦通行。若强肾之阴。热之犹可。此论五味所归五脏寒热温凉之主也。呜呼。圣人之道久塞。 而后之人独不能之也。王注曰。言少可以贯多。举浅可以料深。何法之明也如此。故非圣人之道。孰能至于是 耶。是以治病之本。须明气味之浓薄。七方十剂之法也。方有七。剂有十。故方不七。不足以尽方之变。剂不 十。不足以尽剂之用。方不对病。非方也。剂不蠲疾。非剂也。今列而论之。 七方者。大小缓急奇偶复。 大方之说有二。一则病有兼证。而邪不专。不可以一二味治之。宜君一臣三佐九之类是也。二则治肾肝在 下而远者。宜分两多。而顿服之是也。 小方之说有二。一则病无兼证。邪气专一。可以君一臣二小方之治也。二则治心肺在上而近者。宜分两微。 而频频少服之。亦为小方之治也。 缓方之说有五。有甘以缓之为缓方者。为糖蜜甘草之类。取其恋膈也。有丸以缓之为缓方者。盖丸之比汤 散。药力宣行迟故也。有品味群众之缓方者。盖药味众多。各不能骋其性也。有无毒治病之缓方者。盖药性无 毒。则攻自缓也。有气味薄而缓方者。药气味薄。则常补于上。比至其下。药力既已衰。为补上治上之法也。 急方之说有四。有急病急攻之急方者。如腹心暴痛。前后闭塞之类是也。有急风荡涤之急方者。谓中风不 省口噤是也。取汤剂荡涤。取其易散而施攻速者是也。有药有毒之急方者。如上涌下泄夺其病之大势者是也。 有气味浓之急方者。药之气味浓者。直趣于下而力不衰也。谓补下治下之法也。 奇方之说有二。有古之单行之 奇方者。为独一物是也。有病近而宜用奇方者。为君一臣二君二臣三。数合于阳也。故宜 下不宜汗也。 偶方之说有二。有两味相配而为偶方者。盖两味相合者是也。有病远而宜用偶方者。君二臣四。君四臣六。 数合于阴也。故宜汗不宜下也。 复方之说有二。有二三方相合之为复方者。如桂枝二越婢一汤之类是也。有分两匀同之复方者。如胃风汤 各等分之类是也。又曰重复之复。二三方相合而用也。反复之复。谓奇之不去则偶之是也。 十剂者。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 宣者。宣散也。郁而不散为壅。必宣剂以散之。如痞满不通之类是也。本草曰。宣可去壅。必宣剂以散之。 如姜橘之属。攻其里则宣者上也。泄者下也。涌剂则瓜蒂栀豉之类是也。发汗通表亦同。 通。留而不行为滞。必通剂以行之。如水病痰癖之类也。本草曰。通可去滞。通草防己之属。攻其内则通 者行也。甘遂滑石茯苓芫花大戟牵牛木通之类是也。 补。不足为弱。必补剂以扶之。如气形羸弱之类是也。本草曰。补可去弱。人参羊肉之属。攻其里则补养 也。经所谓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夺气也。故形不足。温之以气。精不足。补之以味。是以膏粱理疾。药 石蠲疾。五谷五畜。能补善养也。 泻。有余为闭。必泄剂以逐之。如腹胀脾约之类是也。本草曰。泻可去闭。即葶苈大黄之属。经所谓浊气 在上。则生 胀。故气不施化而郁闭不通。所以葶苈大黄味苦大寒。专能泻热去湿下气。仲景曰。趺阳脉浮而 涩。浮则胃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难。其脾为约。故约束津液不得四布。苦寒之剂。通塞润燥而能 泄胃强也。 轻。实则气壅。欲其扬也。如汗不发而腠密。邪胜而中蕴。 必轻剂以扬之。本草曰。轻可去实。麻黄葛根之属。经所谓邪在皮者。汗而发之。其实者。散而泄之。王注曰。 阳实则发散。 重。怯则气浮。欲其镇也。如丧神守而惊悸。气上厥以颠疾。必重剂以镇之。本草曰。重可去怯。即磁石铁 粉之属。经所谓厥成为癫疾。故惊乃平之。所以镇涎也。故使其物体之重则下涎而用之也。 涩。滑则气脱。欲其收敛也。如开肠洞泄。便溺遗失。必涩剂以收之。本草曰。涩可去脱。则牡蛎龙骨之 属。如宁神宁圣散之类是也。 滑。涩则气着。欲其利也。如便难内闭。必滑剂以利之。本草曰。滑可去着。即冬葵榆皮之属。滑能养窍。 故润利也。 燥。湿淫气胜。肿满脾湿。必燥剂以除之。本草曰。燥可去湿。即桑白皮赤小豆之属。所谓湿甚于上。 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是也。 湿。津耗为枯。五脏痿弱。荣卫涸流。必湿剂以润之。本草曰。湿可去枯。即紫石英之属。故痿弱者用之。 王注曰。心热盛则火独光。火独光则内炎上。肾之脉常下行。今火盛而上炎用事。故肾脉亦随火炎烁而逆上行 也。阴气厥逆。火复内燔。阴上隔阳。下不守位。心气通脉。故生脉痿。肾气主足故膝腕枢纽如折去。而不相 提挈。胫筋纵缓。而不能任用于地也。可下数百行而愈。 故此十剂七方者。乃太古先师。设绳墨而取曲直。何叔世方士。出规矩以为方圆。王注曰。呜呼。人之死 者。但曰命。不谓方士愚昧而杀之邪。是以物各有性。以谓物之性有尽也。制而用之。将使之无尽。物之用有 穷也。变而通之。将使之无穷。夫惟性无尽用无穷。故施于品剂。以佐使斯人。其功用亦不可一而足也。于是 有因其性而为用者。有因其所胜为制者。有气同 则相求者。有气相克则相制者。有气有余而补不足者。有气相感则以意使者。有质同而性异者。有名异而实同 者。故蛇之性上窜而引药。蝉之性脱而退翳。虻饮血而用以治血。鼠善穿而用以治漏。所谓因其性而为用者如 此。弩牙速产。以机发而不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筑下也。所谓因其用而为使者如此。萍不沉水。可以胜酒。 独活不摇风。可以治风。所谓因其所胜而为之用制也如此。麻。木谷而治风。豆。水谷而治水。所谓气相同则 相求者如此。牛土畜。乳可以止渴疾。豕水畜。心可以镇恍惚。所谓因其气相克则相制也如此。熊肉振羸。 兔肝明视。所谓因其气有余。补不足也如此。鲤之治水。 之利水。所谓因其气相感。则以意使者如此。蜂蜜 成于蜂。蜜温而蜂寒。油本生于麻。麻温而油寒。兹同质而异性也。蘼芜生于芎 。蓬 生于复盆。兹名异而 实同者也。所以如此之类。不可胜举。故天地赋形。不离阴阳。形色自然。皆有法象。毛羽之类。生于阳而属 于阴。鳞介之类。生于阴而属于阳。空青法水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色赤而主心。云母法金色白而主肺。磁石 法水色黑而主肾。黄石脂法土色黄而主脾。故触类而长之。莫不有自然之理也。欲为医者。上知天文。下知地 理。中知人事。三者俱明。然后可以愈人之疾病。不然。则如无目夜游。无足登涉。动致颠殒。而欲愈疾者。 未之有也。故治病者。必明天地之理道。阴阳更胜之先后。人之寿夭生化之期。乃可以知人之形气矣。王注曰。 不明天地之理。又昧阴阳之候。则以寿为夭。以夭为寿。虽尽上圣救生之道。心明经脉药石之妙。犹未免世中 之诬斥也。明乎医者。幸详究焉。 <目录>卷中 <篇名>中风论第十 属性:论曰。经云风者百病之始。善行而数变。行者动也。风本生于热。以热为本。以风为标。凡言风者热也。 叔和云。热则生风。冷生气。是以热则风动。宜以静胜其躁。是养血也。治须少汗。亦宜少下。多汗则虚其卫。 多下则损其荣。汗下各得其宜。然后宜治在经。虽有汗下之戒。而有中脏中腑之说。中腑者。宜汗之。中脏者。 宜下之。此虽合汗下。亦不可过也。仲景曰。汗多则亡阳。下多则亡阴。亡阳则损其气。亡阴则损其形。经曰 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也。初谓表里不和。须汗下之。表里已和。是宜治之在经也。其中腑者。面加五色。 有表证。脉浮而恶风恶寒拘急不仁。或中身之后。或中身之前。或中身之侧。皆曰中腑也。其治多易。中脏者。 唇吻不收。舌不转而失音。鼻不闻香臭。耳聋而眼瞀。大小便秘结。皆曰中脏也。其治多难。经曰六腑不和。 流经为痈。五脏不和。九窍不通。若外无留结。内无不通。必知在经也。初证既定。宜以大药养之。当顺时令 而调阴阳。安脏腑而和荣卫。察病机。审气宜。而少有不愈者。若风中腑者。先以加减续命汤。随证发其表。 若忽中脏者。则大便多秘涩。宜以三化汤通其滞。表里证已定。别无他变。故以大药和治之。大抵中腑者。多 着四肢。中脏者。多滞九窍。虽中腑者多兼中脏之证。至于舌强失音。久服大药。能自愈也。有中风湿者。 夏月多有之。其证身重如山。不能转侧。宜服除湿去热之药治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