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古本难经阐注 书名:古本难经阐注 作者:丁锦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免费下载700多本医学电子书请到A+医学百科医学电子书专题 网址:http://www.a-hospital.com/w/%E5%8C%BB%E5%AD%A6%E7%94%B5%E5%AD%90%E4%B9%A6 A+医学百科正在整理中医学典籍,欢迎您的参与。 如有关于《古本难经阐注》的问题和讨论请移步本书页面:http://www.a-hospital.com/w/%E5%8F%A4%E6%9C%AC%E9%9A%BE%E7%BB%8F%E9%98%90%E6%B3%A8 <目录> <篇名>张序 属性:难经者。灵素之精华也。灵素犹多假托。难经则扁鹊手着之书。继往圣开来贤。允为医林之 准的。奈古籍久湮。世传多误。由是解者臆度。读者狐疑。难经晦而灵素不彰。灵素不彰而医道或 几乎息矣。余向至吴门。访求医学。遇歙友金子。赠古本难经。读之则纲举目张。脉通络贯。视世传 之错谬。不啻拨云雾而睹霄汉矣。乃遍考诸家。逐一校对。无如此卷之经明注晰者。宝之箧中 。携归谋付枣梨。以公同志。幸得好古之士。力赞斯役。不数月而书成。俾数千年隐晦之书。一 旦光昭宇内。是医道之幸。亦即凡有疾苦者之浓幸也。其功顾不伟欤。故略序其梗概。以志不 忘所自云。 \x嘉庆五年岁次庚申仲春近溪张基序\x <目录> <篇名>严序 属性:余少学医。从云间嗣宗何夫子游。近侨寓金阊。常与上洋王修沈子究论医典。农轩之训。犹之 六经。扁鹊仲景犹私淑尼父之孟氏。是以内难伤寒。实医门鼎足之三经也。自汉而下。名贤继 出者。惟本此而已。后代作者。非不各有发明。然日就褊浅。致今之学人。乐浅而畏深。趋末而忘 本。呜呼。经义不明。医术奚恃。安得有好古之士。尚论三经。引宋仁宗朝嘉 故事。上请圣天子 诏儒臣及精通其事者。参古酌今。编纂全书。颁行宇内。为万世苍生计乎。适有客告余曰。向之 所谓难其人者今得之矣。姓丁氏。号适庐。从茸城携古难经加以阐注。来吴就梓。余闻之。始则 异。既则疑。因忆先师曾述宋时丁德用难经补注言。华元化得越人书被执乃烬。今之流传者。 皆吴太医令吕广重编。文多错简。辞意难明。十七家之注。如滑氏等仅存疑义。莫从考证。或有 古本。惜未显于世耳。今子所闻。莫非吴氏之古本欤。客曰否。因偕沈子访之。见其人。飘然鹤发。 非世俗之流。读其书。非素见之书。方知难经本来辞明理贯。并无一字衍文。故东坡楞伽跋云。 如医之难经。句句皆理。字字皆法。必有见而云然。益征师言有自矣。噫。二千余年若晦若灭之 书。一旦复显。使天下人知八十一难。乃越人之注内经也。而先生之文。又疏越人之注义也。一 若中天之日。纤微毕照。将见此本一出。则十七家之本可尽废矣。先生已成不朽之功。岂常人 所能及哉。丁子避席曰。河图洛书。因圣人而出。世秘之书。俟圣朝而显。此亦理数之使然也。我 何人斯。而敢与其功焉。余因乐其遇而纪其事。敬述于简末。 \x乾隆三年戊午阳月洞庭菊坡居士严茂源书\x <目录> <篇名>叙 属性:难经者。扁鹊之所着也。何为乎而名经。本于内经故名也。内经黄帝之灵枢素问也。其阐发天 地阴阳五行之理。动植飞潜之性。合于五脏六腑。声色臭味之微。未病而知其病之来。已病而 知其病之源。不定法故法无不神。不立方故方无不备。犹夫六经之垂于万世也。扁鹊去古未 远。能彻其源委。合灵素之一十八卷。各八十一篇。批却导 。条分缕析。共列八十一难。亦述而 不作之意也。其辞虽出于灵素。而晦者明之。繁者省之。缺者补之。复者略之。无微不彻。无义不 该。故灵素而下。首推难经。虽有继起名贤。安能出其范围哉。数千年来。尚有人知灵素之义者。 独赖此书之存。历世久远。传写失真。前后舛错。以致文气失贯。精义不彰。近代注家。因讹就 讹。愈解愈晦。沿至今日。徒知难经之名。而不明难经之蕴者。盖不少矣。予自庚戌之秋游武昌。客 参政朱公所。公素好医。出箧中古本难经。乃晋王叔和医范三经之一也。开卷观之。异于坊本。 如古之三难。误列十八难。古之十二难。误列七十五难。共误三十余条。而式亦不类于坊本。其 问词升一字。经也。其对词降一字。引经以释经也。以今本对校。心目之间。恍若有见。由是而推 其论脉论症论治。莫不曲畅旁通。此诚济世之津梁。医林之至宝也。余留楚三载。深有得于此 书。癸丑冬归里。亲族故交。凋零殆半。问其故。或曰卒于病也。或曰卒于药也。余不禁愀然思 。惕 然惧。因忆昔人之为人臣者。不可不知医。为人子者。不可不知医。信哉言乎。遂以是书命子侄 于举业之暇读之。其原文对词。乃扁鹊引经以释经之旨。是即扁鹊之注也。注有未详。疏以通 之。六经成例。具见于前。是以据所偶得。并采滑氏诸家之切当者。注解字释。赘于各条之末。名 之曰古本难经阐注。刍荛一得。敢附前贤。以其尝苦心于斯也。倘读者藉此以洞难经之源。未 必无小补于斯道云尔。 \x乾隆丙辰春仲云间适庐老人丁锦书\x <目录> <篇名>凡例 属性:一、是经注相传既久。错简颇多。如三难误列十八难。十难误列四十八难。凡误三十余条。今悉 根据古本厘正。一复越人之旧。恐其久而又差。故复撰某难发明何义目次一篇。证误目次一 篇。冠于首。 一 、 传世之书。缮写多讹。独难经历三千年来。所误不过数字。开列证误目次。盖因是书以数冠 篇。不致遗失。然其数则存。而文已不随其数。如三难之误列十八难而不觉也。沿讹踵谬。读 者难明。余就古本原文阐发。并采前人之说。附于其下。遂觉本义复明。即不业医者。 似亦可 展卷了然矣。 一、是经越人悉本内经。或字句间与内经小有异同。其义实无相悖。后人执此一二字以议其 非。亦已妄矣。至于脉位。以大小肠分发两寸。确有至理。余于三难注明李士材喻嘉言辈欲 驳其误。恐后人不服。而云高阳生之伪诀。今人不明难经。惑于伪诀一语。反以难经为不足 凭。岂其然乎。 一、是经越人取经义之深微者。设为问难。虽止八十一条。而内经之全旨已具。其发明脉 理证 治针刺。率以一语该千百言之蕴。学人若致心研讨。自能悟千百言于一语之下。欲臻其境 者。先读难经。再读内经可也。 一、是经四明张静斋本各条俱有绘图。夫难经所言。皆阐明脉理阴阳。荣卫虚实。五行交互。补 泻变通。难以绘图。今其图不过即以其文或方或圆或颠或倒。重写一过而已。学人一泥其 图。真义反晦。故去之。 一、是书余与参政中峰朱公互相商榷。裨助实多。间加一二评语。亦录于下。 一、是经注解行世者。历来一十七家。并列姓氏。其未之见者。不及备载。 一、是注原为家学卫生而设。每用浅近通俗之语。欲使子侄易明易熟。余又气血既衰之年。不 能过用心思。故字句间多有不检之处。学人谅之。 \x丁锦履中氏又书\x <目录> <篇名>正文 属性:一难曰。十二经中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 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此章总冒五脏六腑十二经动脉。俱会于寸口。下文分晰十二经脉。一日夜五十会于寸口。荣卫血气。一 日夜会于寸口也。十二经者。手太阳手阳明手少阳足太阳足阳明足少阳为阳六经。从手走头。从头走 足。手太阴手少阴手厥阴足太阴足少阴足厥阴为阴六经。从足走胸。从胸走手。此十二经脉所行之直 路也。手太阴者。肺也。肺朝百脉。所以十二经统会于此。故曰寸口脉之大会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 十度周于身。 二刻为一度。二百七十息。脉行十六丈二尺为一周。一日夜五十周于寸口。下文言荣卫一周于寸口。 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从寅至申。行阴二十五度。从申至寅。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 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二刻一度。百刻五十度。行毕而复会。五脏六腑之终始。故取法于寸口也。 凡人之通身血脉。无处不周。无刻不运。谓呼吸定息。脉行六寸者。指手太阴肺脉为首而会也。譬如念佛 数珠有首有尾。转动一粒。则粒粒俱转。然自始至终。必以首粒为主。而定其数。犹肺脉为首行六寸。而通 身之脉莫不尽行六寸也。但十二经因各行其道。所以较荣卫速。一日夜五十周于身。而于寸口亦五十 会也。至荣卫血气。从中焦注手太阴肺。从肺注手阳明大肠。大肠注足阳明胃。从胃注足太阴脾。从脾注 手少阴心。从心注手太阳小肠。小肠注足太阳膀胱。膀胱注足少阴肾。从肾注手厥阴胞络。胞络注手少 阳三焦。三焦注足少阳胆。从胆注足厥阴肝。从肝复注于肺。此一日夜遍行于十二经。所以迟。故止行一 周。而于寅时在寸口亦一会也。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 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此章明寸阳尺阴。定三部脉之分寸也。寸脉名曰一寸。实在九分。阳数九也。尺脉名曰一尺。实在取一尺 中之一寸。分于部位。阴数十也。合阴阳之数。共长一寸九分。分寸为尺者。分寸内之三分为关部。分尺为 寸者。分尺内之四分为关部。则寸关尺每部应各得六分。三六一寸八分。余一分发在关前。即左名人迎。 右名气口也。经但言尺寸而不言关者。关居尺寸之中。而受尺寸所分之地。故不言关。而关在其中矣。 故阴得尺中一寸。阳得寸内九分。尺寸终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 此申明上文之义。以起下章。定十二经之脉位于寸关尺也。 三难(三难误列十八难)曰。脉有三部(寸关尺)部有四经。(每部四经共十二经)手有太阴(肺)阳明。(大肠) 足有太阳(膀胱)少阴。(肾)为上下部何谓也。 此以肺与大肠膀胱与肾。上下之脏腑问者。以起下文。定十二经之脉位于两手六部也。 然。手太阴(肺)阳明(大肠)金也。足少阴(肾)太阳(膀胱)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 足厥阴(肝)少阳(胆)木也。生手太阳(小肠)少阴(心)火也。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为上部。手心主(厥阴胞络) 少阳(三焦)火。生足太阴(脾)阳明(胃)土。土主中宫。故在中部也。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养者也。 两手寸口统属太阴。所以脉位从太阴起。手太阴。肺经也。手阳明。大肠经也。肺与大肠相为表里。俱属金。金位 居西。肺位在上。所以当在右寸也。足少阴。肾经也。足太阳。膀胱经也。肾与膀胱相为表里。俱属水。水位居北。 肾位在下。肺金生之。水流下而不能上。所以当在左尺也。足厥阴。肝经也。足少阳。胆经也。肝与胆 相为表里。俱属木。木位居东。肝位在左,肾水生之。木不能远水。所以当在于左关也。手太阳。小肠经也。手 少阴。心经也。心与小肠相为表里。俱属火。火位居南。心位在上。肝木生之。火炎上而不能下。所以当在左 寸也。手心主。即手厥阴胞络也。手少阳。三焦也。二经相为表里。同命门俱属相火。君火在上。臣火在下。所 以当在右尺也。足太阴脾经也。足阳明胃经也。脾与胃相为表里。俱属土。相火代君行令生之。土位居中。 所以当在右关也。此皆五行子母相生者也。以脏腑分发脉位。是天造地设。后人各执偏见。持论纷纷。使 学人难凭。如喻嘉言李士材张介宾相因而言大小肠配两寸为非。改配尺为是。又云。此非出于难经。乃 高阳生伪诀。又云。二肠不洁之腑。不应配心肺清高之脏。又云。按内经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 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殊不知素问云。尺内两旁。则季胁也。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 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等句。 此候脉位之说也。亦并无二肠膀胱之定位。此内经专主五脏。以定脉位。而略于腑者。正见腑必随脏。脏必通腑也。至 上竟上下竟下二句。是审病之所也。下文三部主疾。即是其义。何可借此牵扯。且人之脏腑。 俱应五行。如大肠属庚金。肺属辛金。庚辛一气也。小肠属丙火。心属丁火。丙丁一气也。故越人定十二经 之脉位。遵内经之手配手足配足。皆应五行一气之理。今以一脏腑分持于两手。岂非错乱五行乎。以右 寸手阳明大肠改配左尺足少阴肾位。岂非混杂手足乎。若云二肠不洁之腑。不应配心肺清高之脏。则手太阳小肠之经。 手阳明大肠之经。亦不应上至于头矣。余意三子之见。不过就脏腑高下而论。孰意越人 已揭高下及不净之义于四十难。剖晰极明。岂诸公未见难经之全文耶。抑见之而不解耶。抑好奇而故为之驳耶。抑驳之 而虑后人不服。而云高阳生之伪诀耶。 脉有三部九候。各何所主之。然。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此段以脉候病)上部法天。主胸以 上至头之有疾也。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脐之有疾也。下部法地。主脐以下至足之有疾也。审 而刺之者也。(此段按上下部位针病) 此言寸关尺三部。俱有浮中沉之三候。每部各三候。而为九候也。此则用药主治也。上中下三部。言人身上中下 三停也。九候言每停分天地人三部。此则用针主治也。故用审而刺之者也。坊本误人为下部法而应乎地。 四难曰。脉有阴阳之法。何谓也。然。呼出心与肺。吸入肾与肝。呼吸之间。脾受谷味也。(别刻云受谷味三字亦赘 辞余谓最紧要盖中州有谷味能主乎呼吸也)其脉在中。浮者阳也。沉者阴也。故曰阴阳也。 此章言脉之阴阳。虽在于尺寸。然阴阳之气。又在于浮沉。如心肺居上。阳也。呼出必由之。肾肝居下。阴也。 吸入必归之。脾受谷味而在中。则呼出吸入无不因之。故诊脉之法。浮取乎心肺之阳。沉取乎 肾肝之阴。而中应乎脾胃也。曰阴阳。则脾土居中。兼乎阴阳矣。前章以脏腑定于脉位。此下言脏腑应乎脉 位。乃见经文先后层次。向因误列而晦也。 心肺俱浮。何以别之。然。浮而大散者心也。浮而短涩者肺也。肝肾俱沉。何以别之。然。牢而长 者肝也。按之濡举指来实者肾也。脾主中州。故其脉在中。是阴阳之法也。 此言浮中沉按取阴阳之法。下文复明六脉阴阳之义。 脉有一阴一阳。一阴二阳。一阴三阳。有一阳一阴。一阳二阴。一阳三阴。如此之言。寸口有六脉 俱动耶。然。此言者。非有六脉俱动也。谓浮沉长短滑涩也。浮滑长。阳也。沉短涩。阴也。所谓一阴一 阳者。谓脉来沉而滑也。(左尺为顺右寸为逆)一阴二阳者。谓脉来沉滑而长也。(左关为顺右关为逆)一阴三阳者。谓 脉来浮滑而长。时一沉也。(左寸为顺右尺为逆)所谓一阳一阴者。谓脉 来浮而涩也。(右寸为顺左关为逆)一阳二阴者。谓脉来长而沉涩也。(左关为顺右关为逆)一阳三阴者。谓脉来沉涩而 短。时一浮也。(左尺为顺右寸为逆)各以其经所在名病逆顺也。 此一节言阴阳之脉。合心肺肾肝之逆顺。经所在。即十二经之所在也。假如一阴一阳之脉。沉而滑也。见 于左尺。肾与膀胱之经为顺。见于左寸。心与小肠之经为逆。亦相克之意也。六部仿此。左三部沉滑居多。 阳中之阴也。右三部浮涩居多。阴中之阳也。 五难曰。脉有轻重。何谓也。然。初持脉如三菽之重。与皮毛相得者。肺部也。如六菽之重。与血脉 相得者。心部也。如九菽之重。与肌肉相得者。脾部也。如十二菽之重。与筋平者。肝部也。按之至 骨。举指来疾者。肾部也。故曰轻重也。 此承上章言浮中沉之按法。候肺心脾肝肾之部也。 六难曰。脉有阴盛阳虚。阳盛阴虚。何谓也。然。浮之损小。沉之实大。故曰。阴盛阳虚。沉之损小。浮之实大。 故曰。阳盛阴虚。是阴阳虚实之意也。 此章亦承上章以浮中沉之按法。察阴阳虚盛之义也。损小实大者。虚脉盛脉之纲领也。学人自当会意而推展之。 七难曰。经言少阳之至。乍大乍小。乍短乍长。阳明之至。浮大而短。太阳之至。洪大而长。太阴之至。紧大而长。 少阴之至。紧细而微。厥阴之至。沉短而敦。(敦迫也阳将动也)此六者。是平脉也。将病脉耶。然。 皆王脉也。其气以何月各王几日。然。冬至后。复得甲子少阳王。(十一月甲子至正月)复得甲子阳明王。(正月甲子 至三月)复得甲子太阳王。(三月甲子至五月)复得甲子太阴王。(五月甲子至七月)复得甲子少阴王。(七月甲子至九月) 复得甲子厥阴王。(九月甲子至十一月)王各六十日。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岁。此三阴三阳之王时日大要也。 此章详言六气之旺脉。然三阳三阴经之旺脉。亦可以此类推。 八难曰。寸口脉平而死者。何谓也。然。诸十二经脉者。皆系于生气之原。所谓生气之原者。 谓十二经之根本也。谓肾间动气也。此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一名守 邪之神。故气者人之根本也。根绝则茎叶枯矣。寸口脉平而死者。生气独绝于内也。 此章首明命门三焦一气同原之义。所谓生气之原者。即两肾中间命门原也。呼出气起于此。吸 入气纳于此。故十二经脉之气。皆系于此。所以为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也。人有此原 气。邪气不能伤其身。守于内。而充于外。故曰守邪之神。若此气绝。犹草木之根绝。茎叶即 枯。虽寸口脉平。必死。若此气未绝。虽寸口脉无。亦不死也。是即十四难之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能为害也。 九难曰。何以别知脏腑之病耶。然。数者腑也。迟者脏也。数则为热。迟则为寒。诸阳为热。 诸阴为寒。故以别知脏腑之病也。 此章专重分别脏腑之病。言数脉腑也。迟脉脏也。数则腑病为热。迟则脏病为寒。诸阳皆属于腑为热。诸 阴皆属于脏为寒。以此分别脏腑之病。无遗也。后人议数则为热句。似有未妥。每见阳虚之病。 脉亦急数。投桂附而即平。殊不知数则为热。数字即腑字也。迟则为寒。迟字即脏字也。甚矣。读古人书未经苦心体 会。岂可轻议哉。此章但言脏腑不同。不言病与虚实。故下章申明脉病诊虚实之义。 十难曰。人有三虚三实。何谓也。然。有脉之虚实。有病之虚实。有诊之虚实也。脉之虚实者。濡者 为虚。紧牢者为实。病之虚实者。出者为虚。入者为实。言者为虚。不言者为实。缓者为虚。 急者为实。诊之虚实者。濡(濡软也)者为虚。牢(牢硬也)者为实。痒者为虚。痛者为实。外 痛内快为外实内虚。内痛外快为内实外虚。故曰虚实也。 此结上文脉病三虚三实也。然虚之一字。最重者肾。故下章详言肾气尽之脉也。 十一难曰。经言脉不满五十动而一止。一脏无气者。何脏也。然。人吸者随阴入。呼者 因阳出。今吸不能至肾。至肝而还。故知一脏无气者。肾气先尽也。(吸者。阳随阴入。呼者。阴因阳出。阳不能荣于下。 惟至肝而还者。因肾气先尽。而不能受吸入之气也。故有 下章汲汲乎补肾之法。或四十三十动一止。又当以肝脾之气类推也。) 十二难曰。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东方木也。西方金也。 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者肝也。则 知肝实。西方者肺也。则知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 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读此章乃见补肾 之法。出自越人。盖因肾水足。则金不耗。而肺不虚。肾水足。则木得养。而肝不燥。肝不燥。则木不侮脾而脾足。脾 既足。土又可生金。金又生水。自此接续而生。莫不均藉补水之力。此天一生水之义也。若不明乎此。即经所谓不能治 其虚。何问其余。) 十三难曰。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已。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 之奈何。 此以色脉为问。下文详言色脉皮肤声音臭味相应之义。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假令 色青(肝色)其脉当弦而急。(肝脉)色赤(心色)其脉浮大而散(心脉)色黄(脾色)其脉中缓而大(脾脉)色白(肺 色)其脉浮涩而短(肺脉)色黑(肾色)其脉沉濡而滑(肾脉)此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此概举五脏之色脉也。 下衣冠文物相应吉凶之义。此节精熟。则色脉生胜之理。自然了了。)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 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 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此言脉与寸关尺皮肤相应之理。脉数。数字当作热字解。急字当作紧字解。缓字当作和字解。涩即干涩之谓。滑 即滑润之谓。此但言尺者。统乎手臂也。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相应者病也。 此言五脏各有相生相胜。当以声色臭味参之。如声呼色青。臭臊味酸者。肝也。声笑色赤。臭焦味苦者。心也。 声歌色黄。臭香味甘者。脾也。声哭色白。臭腥味辛者。肺也。声呻色黑。臭腐味咸者。肾也。察其声色臭味。 参合其脉之相生相胜。则知其病之生死矣。假令色白多哭。好辛臭腥。其脉弦而急者。是肺之声色臭味。 而见肝脉者。为相胜。则死。若见脾脉。此为相生。病即自已。若见肝之声色臭味而得脾脉。亦死也。 假令色青。(肝色)其脉浮涩而短。(肺脉)若大而缓。(脾脉)为相胜。浮大而散。(心脉)若小而 滑。(肾脉)为相生也。 此申明相生相胜之义。以肝脏为例而言也。假如青者。肝木之色也。浮涩短。肺金之脉也。为脉胜色。大而缓。 脾土之脉也。为色胜脉。浮大散。心火之脉也。为色生脉。小而滑。肾水之脉也。为脉生色。余脏仿此。 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八。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谓也。 此总结上文色脉生胜之理。缺一不可。知一者。知其色也。知二者。知其色与脉也。知三者。知其脉与声色臭味 之相生相胜也。 十四难曰。脉有损至。何谓也。然。至之脉。一呼再至曰平。(一息四至)三至曰离经。 (一息六至)四至曰夺精。(一息八至)五至曰死。(一息十至)六至曰命绝。(一息十二至) 此至之脉也。何谓损。一呼一至曰离经。(一息二至)二呼一至曰夺精。(一息一至)三呼一至曰死。(一息半一至)四呼 一至曰命绝。此损之脉也。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 诊损至之脉。以医者之息数。定病者之至数。至脉从下上者。从肾而上也。损脉从上下者。从肺而下也。此言损至脉 大纲。损脉之为病。奈何。然。一损损于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损损于血脉。血脉虚少。不能荣于五脏 六腑也。三损损于肌肉。肌肉消瘦。饮食不能为肌肤。四损损于筋。筋缓不能自收持。五损损于骨。 骨痿不能起于床。反此者。至之脉病也。(至之脉向误至于收)从上下者。骨痿不能起于床者死。 (损脉病)从下上 者。皮聚而毛落者死。(至脉病) 此一节。指损至脉本原之久病。盖一损皮毛。病尚浅。五损于骨。病已深。 然有由骨而复反皮毛必死。所以虚劳脉数不治。 治损之法奈何。然。损其肺者。益其气。损其心者。调其荣卫。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其寒 温。损其肝者。缓其中。损其肾者。益其精。此治损之法也。 曰益。曰调。曰适。曰缓。此四法包括已尽。不立方而方在其中。此但言治损。不言治至者。若到 至脉已无治也。可不慎欤。 脉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有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有一呼四至。一吸四至。有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有一呼六至。一 吸六至。有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有呼吸不至。脉来如此。何以别知其病也。 此复举至损之脉为问。是指近病而言。以起下文也。然。脉来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 此指一息四至之平脉。不大不小者。言不洪大不沉细也。一呼三至。一吸三至。为适得病。前大后小。即头痛目 眩。前小后大。即胸满短气。 此指一息六至之脉也。适。初也。言初得病也。前谓寸脉。后谓尺脉。寸大尺小者。邪在表也。寸小尺大者。邪 在里也。 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脉洪大者。苦烦满。沉细者。腹中痛。滑数伤热。涩者中雾露。 此指一息八至之数脉也。欲甚将甚也。洪大而数者。邪在胸膈。沉细而数者。邪在腹中。滑数伤热邪。涩数中湿 邪也。 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当困。沉细夜加。浮大昼加。不大不小。虽困可治。其有大小者。为难治。 此指一息十至之危脉也。困。病重也。沉细。阴将竭而夜重。浮大。阳将竭而昼重。所以不浮大。不沉细。虽重 而可治也。 一呼六至。一吸六至。为死脉也。沉细夜死。浮大昼死。 此一息十二至之死脉也。以上四节。俱指近病而言也。 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损。人虽能行。犹当着床。所以然者。血气皆不足故也。 此一息二至之脉也。人虽能行者。言初损肺。人必能行。因其能行而不治。则必渐及于心肝脾肾。血气俱损。而 着床也。 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名曰无魂。无魂者。当死也。人虽能行。名曰行尸。 此一息一至之脉也。魂属真阳之气。阳气败绝。虽能行必死。故曰行尸。此二节复言损脉者 。明损脉非起于一朝一夕。或有初起病。得似损非损之脉。恐人误认。故以下文结之。 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能为害。所以然者。譬如人之有尺。犹 树之有根。枝叶将槁枯。根本将自生。脉有根本。人有原气。故知不死。 此呼吸不至之脉也。上有下无。谓寸有尺无。因实邪一时闭塞。阻遏生气。吐则越其邪而升 其气。不吐者死。谓不用吐法者死也。此条越人恐误认损脉。故谆之晰之。夫损脉者迟脉也。 至脉者数脉也。不言迟数。而言损至者。盖以迟数之脉。统摄虚证实证。表证里证。无所不包。无法不备之总名也。如 首节言。至脉 始于一息四至。终于十二至。损脉始于一息二至。终于两息一至。此为本原证提纲而论也。至脉 从下上。损脉从上下。明至脉从肾阴虚竭。而及于肺气尽。损脉从肺气虚寒。而及于肾阳竭也。二 节明损脉之本原证起于肺。若失治必递及于心脾肝肾。其损脉必反而为至脉。因肾虚火燥。复由 肾而递及肝脾心肺而死。故曰反此者。至之脉病也。三节明调治本原诸法。言损于肺者。益其气。盖损肺即损气也。气 即命门之真气。真气损。则皮皴而毛发枯。故曰皮聚而毛落。治之当益其气。益则补益之谓也。气虚即阳虚。 补其阳气。则皮毛可以充实。若非理中桂附等类。何以补其阳。轻则补中益气等汤。庶可取用。 若不明损脉之义。又何能明治损之法。及至脉数气喘发咳晡热。方云肺虚。然后补肺保气。终无 成效矣。殊不知此是损脉失治。转到至脉不治之候也。又曰。损其心者。调其荣卫。盖损心即损血也。心为荣血之源。 肺为卫气之本。既损肺而复损其心。其气血不能荣养五脏六腑。当调而治 之。调者。取和调之义。有顾此兼彼之法。非比益之径行直遂也。如归脾汤异功散八珍汤十全大补等 汤。或六味八味等丸。消息病情。随宜投服。无不效也。若不明治损之义。必待脉数心烦。咽干 口燥。惊惕不寐。方谓心虚。投之温补。必不受也。滋补必碍脾也。此亦损脉失治。转到至脉不治 之候也。又曰。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其寒温。盖脾主中州。又主肌肉。消瘦则腠理不密。 不论寒温。感邪最易。故曰适其寒温。中州失职。则运化无权。易泄易滞。不特参苓 药在温补健脾。而于饮食。亦必节其饥饱。察其所宜。故曰调其饮食也。若不明至损之义。必待 饥不能食。 气急胀满。脉数双弦。方谓脾虚。用参 而胀满愈加。投桂附而虚烦转甚。此亦因损脉失治。转到 至脉不治之候也。又曰。损其肝者。缓其中。肝主筋。筋藉血。血虚则肝燥而筋纵。必大补心脾。使心能生血。脾能统 血。归脾养荣等汤。宜早投也。若不明至损之义。必待血枯脉数。手足难运。方 谓肝虚。然后议用前方。已无 及也。又曰。损其肾者益其精。骨属肾。精亏则髓枯骨痿。必益其精而髓自充。经曰。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味乃血肉浓味也。如鹿茸等类。兼地黄人参枸杞之属。俱能补精。若不明至损之义。必待真阴竭绝。虚火炎 蒸。脉数心烦。不能起床。及投之以养阴必泄。进之以养阳必燥。此皆不能会悟此篇之精义也。 至第四节。另以至损之脉为问者。别在五邪表里之症。不混于本原之证也。第五节言不洪大。 不沉细。不病之平脉也。第六节言寸脉洪大。尺脉沉细,表证里证也。第七节言尺寸俱洪大。尺 寸俱沉细。表热里热之证也。而又举洪大而滑者。必是伤热。沉细而涩者。必是中湿热也。第 八节言尺寸沉细。必是里热而 夜重。尺寸浮大。必是表热而昼重。又言不大不小。虽困可治者。此有邪退之机。重必转轻。而可 治也。若愈浮大。愈沉细。此病进之机。而难治也。是即第九节之沉细夜死。浮大昼死也,自四节至九 节。专以至脉提纲。明表里实邪之义也。第十节复叮咛损脉不可失治。如一息二至之脉。虽其人 能行。必当早治。苟因其能行而不治。必至着床不起。其所以不起者。因血气皆不足故也。第 十一节言一息二至失治。必至一息一至而不可治。或有能行。亦不过行尸耳。末节明急证无脉 之义。恐其混于损脉也。盖言下部无尺脉。必因骤中有形之实邪。壅塞而可吐也。若上部无寸脉。 或因偶中无形之虚邪。虽困无能为害也。而复归重于原气。总结全章之义也。中峰云。阅此论悟古人之治本原。大异于 今人。古人治可治之损脉。今人治不治之至脉。可慨也夫。 十五难曰。经言。春脉弦。夏脉钩。秋脉毛。冬脉石。是王脉耶。将病脉也。然。弦钩毛石 者。四时之脉也。春脉弦者。肝东方木也。万物始生。未有枝叶。故其脉之来。濡弱而长。故曰。 弦。夏脉钩者。心南方火也。万物之所茂。垂枝布叶。皆下曲如钩。故其脉之来。来疾去迟。故曰 钩。秋脉毛者。肺西方金也。万物之所终。草木华叶。皆经秋而落。其枝独在。若毫毛也。故其脉 之来。轻虚以浮。故曰毛。冬脉石者。肾北方水也。万物之所藏也。极冬之时。水凝如石。故其 脉之来。沉濡而滑。故曰石。此四时之脉也。 此章言四时之脉象。以起下文平脉病脉死脉之义。 如有变奈何。然。春脉弦。反者为病。何谓反。然。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气来 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气厌厌聂聂。如循榆叶。曰平。益实而滑。如循长竿。曰病。急而劲 益强。如张弓弦。曰死。 春脉微弦。曰平。弦多胃气少。曰病。但弦无胃气。曰死。春以胃气为本。 自此节以下。俱形容脉神。全在会悟自得。此即脉法中千手千眼。后人着诀。盈千万言。恐未 能道破一二也。脉因气行。气来即脉来也。下仿此。 夏脉钩。反者为病。何谓反。然。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 其脉来累累如环。如循琅 。曰平。来而益数。如鸡举足者。曰病。前曲后居。如操带钩。曰死。夏脉微钩。 曰平。钩多胃气少。曰病。但钩无胃气。曰死。夏以胃气为本。 秋脉毛。反者为病。何谓反。然。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 内。其脉来蔼蔼如车盖。按之益大。曰平。不上不下。如循鸡羽。曰病。按之萧索。如风吹毛。曰死。秋脉微毛。 曰平。毛多胃气少。曰病。但毛无胃气。曰死。秋以胃气为本。 冬脉石。反者为病。何谓反。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脉来上 大下兑。濡滑如雀之啄。曰平。啄啄连续。其中微曲。曰病。来如解索。去如弹石。曰死。冬脉微石。曰平。石多胃气 少。曰病。但石无胃气。曰死。冬以胃气为本。 以上四时之平脉。即有胃气之脉也。病脉即少胃气之脉也。死脉即无胃气之脉也。欲明脉神精义。当于平脉中参 悟。 胃者水谷之海。主禀四时。皆以胃气为本。是谓四时之变病。死生之要会也。 此言四时变病死生。皆藉胃气为主。 脾者中州也。其平和不可得见。衰乃见耳。来如雀之啄。如水之下漏。是脾衰之见也。 此总结上文四时之脉。合五脏之义也。脾属土。而分旺于四季。则四时之平脉。皆属于脾。故不 能另求脾土之平脉也。然脾之衰也。则有雀啄下漏之可见矣。 十六难曰。脉有三部九候。有阴阳。有轻重。有六十首。一脉变为四时。离圣久远。各自是 其法。何 以别之。然。是其病有内外证。 此越人谓去古轩岐既久。医者各执己见。各立成法。将何以别其是非耶。脉有三部。至变 为四时。俱各立之成法也。谓不必别其孰是孰非。但以下文病之内外证。辨别脉之是非。则轩岐 之旨。言言可据矣。即此可见轩岐而下。中流砥柱之书。惟此为最也。六十首古经名。 其病为之奈何。然。假令得肝脉。其外证。善洁。面青善怒。其内证。脐左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四肢满闭。 淋溲便难。转筋。有是者肝也。无是者非也。 此诊得肝之病脉也。肝脏清净。故善洁。面青。肝之色也。善怒。肝之志也。肝属木而左。 故脐左有动气。牢坚硬也。肝病肝气不行。故四肢满闭。淋溲。小便淋沥而不快也。便难。大便难也。转筋。筋急也。 有肝之色。辨肝之证。是肝之脉也。下仿此。 假令得心脉。其外证。面赤口干喜笑。其内证。脐上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烦心。心痛。掌中热而 。有是者 心也。无是者非也。 此心色心病心脉也。心在上。故动气在上。 音噎。张注有声无物。心中热。故发 。则当于决切为是。俟考正。 假令得脾脉。其外证。面黄善噫。善思善味。其内证。当脐上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腹胀满。食不消。体重节痛。 怠惰嗜卧。四肢不收。有是者脾也。无是者非也。 此脾色脾脉脾病也。脾位居中。故动气当脐。 假令得肺脉。其外证。面白善嚏。悲愁不乐欲哭。其内证。脐右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喘咳。洒淅寒热。有是 者肺也。无是者非也。 此肺色脉肺肺病也。右属肺。故动气在右。肺主皮毛。故寒热。 假令得肾脉。其外证。面黑善恐欠。其内证。脐下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逆气。小腹急痛。泄如下重。(泄如下 重即泄而下重而如古通)足胫寒而逆。有是者肾也。无是者非也。 此肾色肾脉肾病也。肾在下。故动气在下。欠者气相引也。泄如下重者。大便时。腰下沉而窘也。以上五条。言 五脏脉色病之定体。证字病字俱有内外之义。 十七难曰。经言病或有死。或有不治自愈。或连年月不已。其生死存亡。可切脉而知之耶。然。可尽知也。 此言或有死。即下文之相克脉。不治自愈。即十三难之相生脉。或连年月。即五十五难积聚病之相应脉。 故曰可尽知也。 诊病若闭目不欲见人者。脉当得肝脉。弦急而长。而反得肺脉。浮涩而短者。死也。(证虚脉实) 此节论金克木之脉。下四节。兼参证实脉虚。脉实证虚之义。 病若开目而渴。心下牢者。脉当得紧实而数。而反得沉涩而微者。死也。(证实脉虚) 此肝心二经之病。应得紧实数之肝心脉。反得沉濡微之肾肺脉。则金水来克木火。故当死也。 病若吐血复鼽衄血者。脉当沉细。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证虚脉实)。 肺主气。血为气配。凡吐衄必由于肺。必伤于气。则脉当沉细为顺。反得浮大牢之火脉。则火来克金。故死也。 病若谵言妄语。身当有热。脉当洪大。而反手足厥冷。脉沉细而微者。死也。(证实脉虚) 证属阳。应得洪大属火之脉顺。若反得沉细属水之脉。则水来克火。故死也。是即阳病见阴脉者死。其理同也。 病若大腹泄者。脉当微细而涩。反紧大而滑者。死也(证虚脉实) 脾病则士虚。应得微细涩脉。微细涩心肺之脉也。火生土。土生金。则吉。反得紧大滑脉。紧大滑肝肾之脉 也。木克土。水克火。故死也。以上言克制则死。以起下章关格克制之义。 十八难(误列三难)曰。脉有太过。有不及。有阴阳相乘。有覆有溢。有关有格。何谓也。然。关之前者。阳之 动也。脉当九分而浮。过者。法曰太过。减者。法曰不及。遂上鱼为溢。为外关内格。此阴乘之脉也。 关以后者。阴之动也。脉当一寸而沉。过者。法曰太过。减者。法曰不及。遂入尺为覆。为内关外格。 此阳乘之脉也。(三十七难一有发明当参看。) 全章之义。只重关格二字。曰太过。曰不及。曰阴阳相乘。曰覆溢。俱是关格之注脚。故先论脉位之阴阳。寸 为阳。尺为阴。次论脉体之阴阳。浮为阳。沉为阴。如寸部得浮大之脉。覆下而至尺部。即为阳太过。直浮至 尺之尽头处为格。阳脉即阳乘阴也。如尺部而得沉实之脉。溢上而至寸部。即为阴太过。直沉至寸之尽 头处为关。阴脉即阴乘阳也。减者。谓寸部而得沉脉。为阳不及。尺部而得浮脉。为阴不及。故法曰不及。又 关者。阴太盛。阳气不能交。故曰关。阴格者。阳太盛。阴气不能通。故曰格阳。此纯阴纯阳无和气之硬脉也。若一手 得之。浮大名格。沉实名关。若两手得之。则名关格。即下文之真脏脉。不病而死也。浮脉为阳。浮过者。自寸而下。 浮过关部一二分也。若浮而和。不得为病脉。不和则为阳盛。曰太过者。阳太过也。减者。关前九分当浮而反沉之谓也。 曰不及者。阳不及也。若沉过关部而直至鱼际。为外关内格。此即尺阴之脉。乘于寸阳之位也。沉脉为阴。沉过者。自 尺而上。沉过关部一二分也。若沉而和。不得为病脉。不和则为阴盛。曰太过者。阴太过也。减者。关后一寸当沉。而 反浮之谓也。曰不及。阴不及也。若浮过关部而直至尺内。为内关外格。此即寸阳之脉。乘尺阴之位也。总之。关格之 义。不外乎阴阳相乘之为害也。 故曰覆溢。是其真脏之脉。人不病而死也。 覆则内关外格。如水从上流下。溢则外关内格。如水由下溢上。此孤阴独阳。乃真脏之脉。无胃气以和者也。人 不病而死者。言不待久病而速死也。两手脉俱极浮极大为覆。两手脉俱极沉极实为溢。是即关格并见。必死之脉也。覆 即格阳。溢即关阴。此以尺寸之阴阳论也。若以两手论之。又当分左右为阴阳。则格阳在右。便是阳乘阴。关阴在左。 便是阴乘阳。故两手得之。方可谓关格脉也。 十九难曰。脉有逆顺。男女有恒而反者。何谓也。然。男子生于寅。寅为木阳也。女子生于申。申为金阴也。故男 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是以男子尺脉恒弱。女子尺脉恒盛。是其常也。反者。男 得女脉。女得男脉也。 此章言男女之脉。合阴阳之理。以别弱盛之常道。木数三也。故男子阳生于寅。金数四也。 故女子阴生于申。男当阳旺者。旺于寸阳之位。故曰在关上。女当阴旺者。旺于尺阴之位。 故曰在关下。若男寸弱。女寸盛。则病矣。义在下文。后人解男生于寅。女生于申。从胎 元而论。皆因看板生字故也。 其为病何如。然。男得女脉为不足。病在内。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随脉言之也。 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随脉言之。此之谓也。 此言阴阳反常之脉。谓男得女脉为不足者。寸脉弱阳气不足于内。故病在内也。左寸脉弱病 在左。右寸脉弱病在右。若女得男脉为太过者。寸脉盛阳气有余于外。故病在四肢也。左寸脉盛 病在左。右寸脉盛病在右矣。此章论病。只论寸脉。不论尺脉者何也。盖人之有尺。犹树之有根。欲其盛 而不可得也。若男得女脉指尺盛。岂可谓之不足乎。女得男脉指尺弱。岂可谓之太过乎。旧注以男脉 为春夏。女脉为秋冬。与本文毫无干涉矣。 二十难曰。经言脉有伏匿。伏匿于何脏。而言伏匿耶。然。谓阴阳更相乘更相伏也。脉居阴部。而 反阳脉见者。为阳乘阴也。脉虽时沉涩而短。此为阳中伏阴也。脉居阳部。而反阴脉见者。为阴 乘阳也。脉虽时浮滑而长。此谓阴中伏阳也。 此章言阴阳相乘之中。又有相伏之义。如尺部而见浮滑长之脉。乃阳乘于阴也。于浮滑长脉 之中。偶杂沉涩短之脉。此谓阳中伏阴也。寸部而见沉涩短之脉。乃阴乘阳也。于沉涩短脉之中。偶杂浮滑长之脉。 此谓阴中伏阳也。此脉法之最细者。注中言其大纲。读者当会悟而推展之。 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 此承上文而言。若阳部而见阳脉。宜也。设阴部亦见阳脉。则谓重阳。阴部而见阴脉。宜也。设 阳部亦见阴脉。则谓重阴。重阳则阴部失滋燥之权。阳邪飞越而狂矣。重阴则阳部失宣和之令。阴邪 郁结而癫矣。人身之阴阳偏胜。则病偏极。而至于纯阴纯阳。并无伏匿之机。必至脱阳则见鬼。 脱阴则目盲也。 二十一难曰。经言人形病脉不病。曰生。脉病形不病。曰死。何谓也。然。人形病脉不病。 非有不病者也。谓息数不应脉数也。此大法也。 此章发明气血先后受病之义。以起下章之意也。言形病脉不病者。非脉不病也。盖病患之息 数不与其脉数相符也。假令邪入于气。气属阳而应于表。则形先病而息先乱。脉必随后应之。非 脉能不病也。谓形先病而息数不应脉数也。假令邪入于血。血属阴而隐于里。则形后病而息后乱。然脉已病 也。非形能不病。谓脉先病而脉数不应息数也。此即气血先后受病之大法也。曰生者。病在表腑也。 曰死者。病在里脏也。坊本云。医者不能调息以应病者之脉数。真不经语也。 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有所生病。一脉辄变为二病者。何也。然。经言是动者气也。 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气为是动。邪在血。血为所生病。 此章言血病必由于气病。气者血之帅也。脉者气之充也。气先病脉即应之。故经言是动者 气也。血后病。病可验之。故曰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已见脉。邪在血又见于病。故有一脉辄 变为二病之问也。下文详言所以气先病血后病之故。 气主 之。血主濡之。气留而不行者。谓气先病也。血滞而不濡者。谓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后所生也。 。煦也。犹蒸也。濡。犹润也。气先留而不行。然后血滞而不濡。故气先为是动于脉。而血后所 生于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合三丈。 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合二丈一尺。足三阳之脉。后足至头。合四丈八尺。足三阴之脉。从 足至胸。合三 丈九尺。人两足跷脉。从足至目。合一丈五尺。督任脉各长四尺五寸。合九尺。凡脉共长 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经脉长短之数也。 此章言脉起长短之数。即一难之二百七十息。脉行一度。共长十六丈二尺为一周。一日夜 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周义同。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何始何穷也。然。经络者。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者也。其始从中 焦。注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手心 主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还注手太阴。别络十五。皆因其原。如环无端。转相灌溉。朝于 寸口人迎。以处百病而决死生也。 此节即一难之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其注始于肺而终于肝。一日夜一周之义也 。其络脉十五。不与十二经直行而注脏腑。乃各因十二经之原穴。傍行于十二经脉之外。流注 于诸穴。循环不已。朝于寸口人迎之脉。以处百病之吉凶也。手足二字俱贯下。如手太阴阳明。 即手太阴手阳明也。足阳明太阴。即足阳明足太阴也。诸穴之所。详六十六难。 经曰。明知终始。阴阳定矣。何谓也。然。终始者。脉之纪也。寸口人迎。阴阳之气通于朝使。 (喻朝使之臣往来无 阻也)如环无端。故曰始也。终者三阴三阳之脉绝。绝则死。死各有形。故曰终也。 此一节承上决死生之义。而问脉之终始。以起下章脉绝之形。盖常言终始者。不过谓脉之纪 也。今言死生之终始者。谓左右人迎寸口脉。阴阳之气。循环不已。人之生机皆始于此。故曰 始也。三阴三阳之脉绝。人之生机皆终于此。故曰终也。但三阴三阳脉绝。形各不同。义在下章。 二十四难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不。然。足少阴气绝。(气绝 即脉绝下仿此)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着骨。骨肉不 相亲。即肉濡而却(濡滞也却不就也)肉濡而却。故齿长而枯。发无润泽。无润泽者。骨先死。戊 日笃。己日死。 此章言脉绝之义。足少阴属北方肾。肾主冬。气当敛藏。故脉当着骨伏行。伏行者。如潜伏 而行也。所以诊肾脉按之至骨。肾者水也。戊己土也。土克水。故死也。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于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 肉满。(满懑同败也)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足太阴脾也。脾主肌肉。所以诊脾脉。与肌肉相等。脾属土。甲乙属木。木克土。故死也。 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 络于舌本。 故脉不荣。则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足厥阴肝也。肝应乎筋。所以诊肝脉与筋平。肝属木。庚辛属金。木受克。故死也。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 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手太阴肺也。肺主皮毛。所以诊肺脉与皮毛相得。肺属金。丙丁属火。金受克。故死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黑如黧。此血先死。 壬日笃。癸日死。 手少阴心也。心在上而主血。所以诊心脉与血脉相得。心属火。壬癸属水。火受克。故死也 。五行之中。必阳日笃而阴日死。乃见人之生机系乎阳。而命门真阳之义。不可不明也。手厥 阴即心主胞络。与手少阴气绝同。故不另载。 三阴气俱绝。则目眩转目瞑。目瞑者。为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死则目暝也。(此三阴 因厥阴同于心脏故不言六阴而六阴在内矣) 前言五脏之气绝。则以五行日干相克之期应之。此言三阴绝。死不待日矣。目眩者。目眩乱而 见不真也。 转者。瞳反也。目瞑则无所见矣。志死则不知喜怒之类也。 六阳气俱绝。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即 气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前言三阴绝。死不待日。此言六阳绝。死不待时。乃见阳重于阴。气先死者。即命门真阳 之气先死也。 二十五难曰。有十二经。五脏六腑十一耳。其一经者。何等经也。然。一经者。手少阴与心主别 脉也。(心主即手心主胞络别脉者不同于心经脉也)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故言经有 十二也。(胞络配一脏成十二经也) 此章言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后人因无形二字。不参经义。持论纷纭,不特议 越人之错谬。 而并议叔和附会之非。三千年来。未有定论。余每思难经去古未远。出诸家之最先。且字字必 本内经。 岂独于胞络三焦大关键处。反创异言而惑世耶。不得不即以内经合难经之义。而明辨之。如内经之 言五脏俱载形色。五腑亦载丈尺。所盛水谷。亦载升斗。若胞络三焦有形。何独不明载其色。并尺 寸升斗之数。乃见难经所言胞络者。以包字取义也。言三焦者。以三字取义也。如灵素本输篇 曰。三焦者。中渎之府。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府。本藏篇曰。密理浓皮。三焦膀胱浓。决 气篇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荣卫 生卫篇曰。荣出于中焦。卫出于下焦。又曰。上焦如雾。 中焦如沤。下焦如渎。五癃津液别论曰。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灵枢邪客篇曰。心者 五脏六腑之大主。其脏坚固。邪勿能容。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而死矣。故谓邪之在于心者。皆 在于心之胞络。以上灵素诸条。俱形容三焦统包五脏六腑。胞络独包心之义。夫所谓中渎之府。 是孤之府。岂非因三焦能包乎外。而得此独尊之称乎。又谓密理浓皮。三焦浓。若周身皮肉之内。非 三焦所托。何能浓薄相应乎。又谓上焦宣谷味。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岂非三焦能包各脏腑。 而各脏腑俱藉三焦之气以宣化乎。又谓荣出中焦。卫出下焦。荣因谷味之精为血。卫得谷味之气 为气。皆因于胃者也。然能使胃之变化者。岂非三焦统包乎外。而运其气乎。又谓如雾如沤。 如渎。能上主开发之令。中主变化之权。下主水道之职。 岂非三焦包各脏腑之外。而尽为其统持乎。又谓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则明指三焦托在皮肤肌肉 里面之一层也。又谓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心之胞络。则明指胞络是护于心外之一层也。后人 看书执着。 将谓三焦若无形。何以水道出。何以有浓薄。何以若雾露。何以如雾如沤如渎。何以出气温肌肉 。若胞络无形。何以诸邪皆在心之胞络。何独不悟夫何以不载其色。何以不载其丈尺乎。殊不知 胞络者。络于内而胞于外之一小囊也。既已名之曰胞络。不必又以大小尺寸状其形也。三焦者。 托于外而护于内之一大囊也。不过三字极状其护之遍。以焦字极状其气之周。既已名之曰三焦。亦 不必又以大小丈尺状其 形也。而向之所疑者。从此可顿释矣。且以似脏别脏之小囊。配似腑外腑之大囊。亦天造地设之 理。(三十四难称焦为外府)越人谓无形二字。一见于此。再见于三十四难。自必考之至当。究之至确。 何后人仅得内经之皮毛。即妄议前贤。多见其不知量也。 二十六难(二十六难次节误列二十七难末节)曰。经有十二。络有十五。余三络者。是何等络也。然。有阳络。有 阴络。有脾之大络。阳络者。阳跷之络也。阴络者。阴跷之络也。故络有十五焉。 此章总论经络以起下文之义。直行谓经。旁支曰络。络有十五。本文自明。 经有十二。络有十五。凡二十七气。相随上下。何独不拘于经也。然。圣人图设沟渠。通利水道。以 备不然。天雨降下。沟渠溢满。当此之时。 霈妄行。圣人不能复图也。此络脉满溢。诸经不能复拘也。 此节误列二十七难之后。文理何由贯通。今录正。更觉丝丝入扣。上文言十五络。此言十二 经。不能拘十五络。故以图设沟渠。喻十二经。圣人不能复图。十二经之气血满溢。归于经络。而不能复令络脉之气血。 反于十二经也。 二十七难(二十七难次节误列二十八难次节)曰。脉有奇经八脉者。不拘于十二经。何谓也。然。有阳维 。有阴维。有阳跷。有阴跷。有冲。有督。有任。有带之脉。凡此八脉者。皆不拘于经。故曰奇经八脉也。 凡此八脉。不受十二经之拘制。与络脉之义同。且十二经俱有脏腑配偶。独此八脉无偶。故 曰奇经。 比于圣人图设沟渠。沟渠满溢。流于深湖。故圣人不能拘通也。而人脉隆盛。入于八脉 。而不还周。故十二经。亦不能拘之。其受邪气。蓄则肿热。砭射之也。(砭贬平声针石也) 此节误列二十八难后。此言十二经亦不能拘八脉。故复以图设沟渠喻十二经。深湖喻八脉。圣人不能拘通者。言十 二经脉之气血隆盛。入于八脉。而不能复令八脉之气血。反于十二经也。故其受邪亦不能通于诸经。所以蓄而为肿 热也。砭射之。出其所蓄之血也。 二十八难曰。其奇经八脉者。既不拘于十二经。皆何起何继也。然。督脉者。起于下极之俞。并于脊里。上至风府。 入属于脑。 此承明八脉起止之义。下极。长强穴也。在脊 骨端。风府穴在脑后发上三寸。盖督者都也。 能统诸阳脉行于背。为阳脉之都纲也。 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以上至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络舌。 脐下三寸关元穴。任者妊也。能统诸阴脉行于腹。为阴脉之妊养也。 冲脉者。起于气冲。并足阳明之经。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 气冲。一名气街。穴在毛际两旁。督任脉始于气冲。一原而分三岐。督脉行于背。任脉行于腹。冲则直上。总领诸经 之脉。故曰气海。并于胃之经。挟脐而上行。 带脉者。起于季胁。回身一周。 季胁。章门穴也。在小肋。回身一周。如束带也。 阳跷脉者。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 起自足跟。循足外踝上行入风池穴。其穴在后顶发际陷中。 阴跷脉者。亦起于跟中。循内踝上行至咽喉。交贯冲脉。 交贯冲脉者。与冲脉交接贯通也。 阳维阴维者。维络于身。溢蓄不能环流灌溢诸经者也。故阳维起于诸阳会。阴维起于诸阴交也。 溢蓄不能环流灌溢诸经。即上章入于八脉不还周之义。诸阳会在足外踝骨下陷中。穴名金门。 诸阴交在足内踝上除踝三寸骨陷中。穴名筑宾。 二十九难曰。奇经之为病。何如。然。阳维维于阳。阴维维于阴。阴阳不能自相维。则怅然失志。溶 溶不能自收持。 此章明八脉病情之义。阳维维于阳。谓阳维脉能维络一身之阳脉。阴维维于阴。谓阴维脉能维 络一身之阴脉。若病在二脉。则一身之阳脉阴脉不能自相维,觉神思不快。如怅然失志。四肢 溶溶懈怠。如不能收持也。此言二脉合病。末节言二脉分病。 阴跷为病。阳缓而阴急。 阴跷脉受邪。则阳跷缓纵。阴跷紧急也。阴跷起跟中。循内踝上行。 阳跷为病。阴缓而阳急。 阳跷脉受邪。则阴跷脉缓纵。阳跷脉紧急也。阳跷起跟中。循外踝上行。 冲之为病。逆气而里急。 冲脉起于气冲穴。又名气海。其受邪则气必逆。病必里急而作痛也。其所以受邪。亦因肾气不足。而邪能干之也。 督之为病。脊强而厥。 脊。督脉所过之处也。督脉受邪。病必脊痛而厥逆也。 任之为病。其内苦结。男子七疝。女子瘕聚。 任脉起于中极小腹之下。故其受邪为病。俱在腹内也。 带之为病。腹满。腰溶溶若在水中。 带脉起于季胁。回身如束带。故其受邪为病。在腰腹。若在水中句。解溶溶二字之神理。 阳维为病。苦寒热。 阳维之脉。维络于阳。阳为卫而主表。故其受邪为病。必苦寒热也。 阴维为病。苦心痛。 阴维之脉。维络于阴。阴为荣而主里。荣属血而主心也。其受邪为病。必苦心痛也。然亦有 因寒。亦有因热。此奇经八脉之为病也。 总结上文之意也。以上八脉之邪。大抵风寒湿乘虚集入而为病者居多。不可不察。八脉另列病 因。经脉不能拘故也。 三十难(误列三十二难)曰。五脏俱等。而心肺独在膈上者何也。然。心者血。肺者气。血为 荣。气为卫。相随 上下。(血气相随周行身上下)谓之荣卫。通行经络。(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于身。故令心 肺在膈上也。 此谓心肺乃气血之主。故居膈上。以别气血为荣卫。周于身者出也。下章详言荣卫之源。 三十一难(误列三十难)曰。荣气之行。常与卫气相随不。然。经言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乃传于肺。五脏 六腑皆受于气。其清者为荣。浊者为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不息。五十而后大会。阴阳 利贯。(利贯流利而贯通)如环之无端。故知荣卫相随也。 此言荣卫相随不息之源。起于胃之谷气。其清者为荣。即谷味之精。乃阳中之阴。化血为荣 。行于脉中。其浊者为卫。即谷味之气。乃阴中之阳。化气为卫。行于脉外。荣卫相随。周行脏 腑之经脉。一日夜行五十度。 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荣卫生会篇曰。荣出中焦。卫出下焦。 三十二难(误列三十一难)曰。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 此言三焦裹于胃之水谷。生于下文各属之穴。终始不息也。 上焦者。在心下之膈。在胃上口。主纳而不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下底 是。中焦者。在胃中。不上不下。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下焦者。在脐下。当膀胱上口。主 分别清 浊。主出而不纳。以传导也。其治在脐下一寸。故名曰三焦。其腑在气卫。(府犹根也气卫即气 卫也此即三焦之源也) 此节本文自明。膻中玉堂穴。经穴篇详载治属也。 三十三难曰。肝青属木。肺白属金。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 其意何也。然。肝者。非为纯木也。乙角也。庚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阳。而 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金又行阴道多。(庚金居阴道)故令肝得水而沉也。非为纯金也。辛商 也。丙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火又行阳道多。(丙 火居阳道)故肺得水而浮也。 此章言阴阳互根。五行交合之理。凡人身不外乎阴阳。交则生。不交则病。离则死。越人特 举肝肺而言者。肝主血。而肺主气。此又以气血为一身阴阳之主也。学人既透此章之义。则前后 八十一难之经义。无不可以神会而贯也。即五行之理。无非在阴阳交合。如天干甲乙丙丁戊为阳 道。己庚辛壬癸为阴道。此十干对分而为交合之阴阳也。又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 水。上一字属阳属阴。此五行各分。为交合之阴阳也。又五音。附五行。如宫土商金角木征火 羽水。各因十干之阴阳。而分大小。此五音附十干而为交合之阴阳也。又人之五脏属阴行。而其 中之文合。又寓阳五行。此脏腑各有交合之阴阳也。明乎阴阳交合之义。然后可以畅达此章之理 矣。如经云。肝非纯木。乙角也。庚之柔。言肝乃乙 角之阴木也。然又非纯木。乙与庚合。故其中寓庚金。庚属阳而乙属阴。故乙木乃庚金之柔也 。大而言之。即阴与阳。小而言之。如夫与妇也。又云。释其微阳。而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释犹 开也。吸犹收也。乙木。